•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45

何时何处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社会工作者的警告责任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雨霖霖i

已采纳

尊重,接纳,保密,案主自决

社会工作者的警告责任

185 评论(11)

心晴joanny

主要内容: (1)社会工作者对当事人的伦理责任:同时它也是社会工作者最主要的专业伦理责任。其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尊重案主自我决定权;第二,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坚持保密原则;第三,尊重案主的知情权,服务中涉及注意事项、服务态度、收费标准等应向案主说明,不能欺瞒案主;第四,其他与案主有关的义务,遵守服务终止的原则,努力确保服务中断后的持续服务,及时转介。 (2)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社会工作是一种团队合作的工作,社会工作者需要和其他同事通力合作,互相支持,才能完整好自己的专业使命。主要伦理包括:第一,尊重同事,彼此支持、相互激励,与社会工作及其他专业同仁合作,共同增进案主的福利;第二,社会工作者在不宜或无法为案主提供良好的服务时,应本着对案主负责的原则,透过专业分工,积极寻求资源整合或及时转介,在完成转介前,应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案主权益;转介时应充分告知案主未来转介服务方向,并将个案服务数据适当告知未来服务机构等;第三,当同事与案主因信任或服务发生争议,社工应尊重同事的专业知识以及案主合法权益,公正客观地理清问题,不能对同事的服务工作随意地加以评定或指责。第四,社会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应协助保障同事的合法权益,面对不公平或不合伦理规范的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向服务机构申诉。 (3)社会工作者对服务机构的伦理责任:第一,促进机构服务效能的义务;第二,信守专业承诺的义务;第三,合理整合机构资源的义务。 (4)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第一,对专业的忠诚。社会工作者应该注重自生能力的强化,提高服务技能;第二,保持诚实严谨的态度,社会工作者应致力社会工作专业的传承,个人行为不干扰专业任务。 (5)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责任:第一,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倡导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第二,应致力于社会公益的倡导与实践;第三,面对因害所制的社会安全紧急事件,应提供专业服务;第四,应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帮助弱势群体获得社会安全保障。第五,应促使政府机关、民进团体与社会大众履行社会公益,维护案主合法权益。 (6)社会工作者对社会的伦理责任:第一,对专业的忠诚;第二,致力于专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社会工作者应致力于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的建立,发展社会工作的各项措施与活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的发展、完善和创新。

164 评论(11)

天秤座dan

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岗位职责而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密切与受助未成年人联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有需要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对他们进行心理、精神上深层次的救助保护。

二、以“助人自助”的专业精神,对有需要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辅导及支持服务,管理相关资源和信息,确保服务的有效性。

三、运用专业理念、知识、技巧,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人文关怀和服务,采取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对他们进行权益维护、心理咨询、行为矫正等服务工作,预防解决问题,恢复和发展其社会功能。

四、支持受助未成年人自我发展,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让受助未成年人自立或自我发展。

五、协助受助未成年人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六、动员和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管理、协调、组织、指导志愿者开展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七、调查研究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未成年人社会工作对策和建议。

1、全面做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社工培训和职业考试;

3、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社会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有需求的(包括周边社区)人员开展个案小组工作;

5、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

6、负责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分析评估工作,并对特殊的个案进行回访;

7、负责与国内社会工作开展较好城市地区的交流合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共同做好社会工作;

9、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合作项目;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全区先进示范单位,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统一着工装,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着淡妆,不浓妆艳抹。

3、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等。

4、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时间不得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吃零食、乱扔脏物;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区域和餐厅卫生;无特殊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5、规范窗口服务,对办事人员热情礼貌、耐心接待,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6、严格做好本职工作,对96715群众利益诉求工作做到实时督察督办;对社区网格员视频信息输入情况和手机24小时畅通进行随时抽查。

7、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工作人员要按照迎检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确保不出差错。

8、周六周日值班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和视频监控轮班人员(注:不包括各委办局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9、加强安保工作,保安要对进入中心的'人员,严格询问、登记,闲散人员不得入内;对中心外部环境及车辆的停放要实时监管;对中心内部要加强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保洁员要对大厅公共区域随时进行清扫,不留死角,确保干净整洁,同时负责花卉养护。

11、司机要管理保养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安全无事故。

12、视频监控员要定期检查维护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13、严肃请假制度,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凡请假一天以内,须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须向中心主任请假;超过三天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由中心主任批准。

14、各单位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参照制度的第十三条执行。如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原单位因工作需要超三天以上请假的,需由原单位的分管领导与中心主任沟通后,交由中心主任予以批准。

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将从重处理。

1、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目标管理制度: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并负责组织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督促检查制度: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每年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

5、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6、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各级、各部门的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7、述职报告制度:各级综合治理第一、第二责任人,每年年终都要向上一级综治委亲自写出抓综治工作的述职报告,由上级综治委(领导组)结合年终综治考核验收,组织进行考评,写出考评意见,作为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存入个人综治档案。

8、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127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