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想家
应该保持什么关系——专业关系抑或是朋友关系? 案例:服务对象外出旅游,从外地带回礼品,特地来到社工点送给社工,还一再强调,是他的一片心意,不收下就是看不起他。作为社工的我是否该手下礼品呢?如果收,是否要还礼呢?如果不收,我该如何拒绝服务对象呢? 就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表面上看似复杂其实可以简单化的。只要 理清 脉络,界定好关系即可。我们要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放在真实情境中去考虑问题,我们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明确行为的双向互动, 理清 影响行为后果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第一是考虑所处的服务阶段,如接案阶段、建立关系阶段、评估阶段抑或是结案阶段等。 1.接案阶段:社会工作讲究实证主义,倡导人在情境中,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假想一下,在接案阶段案主有没有可能会给社工送礼品,从现实出发我们会给一个不熟悉的人送礼品吗?,当然不会,况且社工机构或社工不同于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即便是社工还没有做什么工作去帮助人家或打动人家,案主又怎么会送礼品给社工呢? 2.建立关系阶段:在建立关系阶段处在社会工作服务的关键期,是社会工作者同案主关系极不稳定的时期,案主即便是给社工送一些礼品更多的也是试探性或礼让性的表达,比如:初次探访案主家庭情况,案主请社工吃水果或给案主倒了一杯水,在中国我们不能轻易的界定为“伦理两难”,我们在讲求专业性的同时更要走下神坛,走进民间,如果你不接受案主的礼让那会显得案主招待不周,或你不懂礼貌,社会工作就是入乡随俗,随机应变,即便是西方的社会工作来到中国的山头也要唱中国的歌。同样我们到西方国家去也要用媳妇那个人呢的思维同当地人交流,否则一切谈话都是徒劳。所以此时的社工完全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一般来讲案主都不会太强求,如果非要接受可以向案主说明机构的要求和纪律,总之在这个阶段是可以平稳地度过所谓的“伦理两难”。 3.评估阶段以及接案阶段:在此阶段,甚至以后,社会工作者同案主已经建立了牢固的专业关系,甚至是专业关系和朋友关系并存的双向活动关系,即在工作中的专业关系,在生活中的朋友关系,此时的社工完全能够理清同案主的界限,可以灵活处理这类伦理两难问题,案例中提到礼品仅代表案主个人的一片心意,所以此时双方是在私领域中的互动,也从侧面说明社工同案主的关系,以及社工的确给予了案主很大帮助,从功利角度来讲,是案主自身的回馈,从专业角度来讲,也算是实现了“助人自助”。 第二是考虑案主的经济条件。我们都知道一个连温饱问题、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的人如何去谈及发展与享受。案例中提到礼品是案主旅游时带回来的,既然能够外出旅游,说明案主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太差,或是差到连饭都吃不起的地步,因为即便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村,很多人也没有时间精力或经济条件去完成一次不大不小的旅游。另外,外出旅游带回来的小礼品大多应该是地方特产或纪念品,价格也不是太贵,更多的是纪念意义,也可以理解为象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在专业关系稳固,多元化关系并行的阶段社工完全可以接受。不过社工在接受的同时一定要强调这种行为是在私领域中进行的,明确行为关系的界限。如果案主家庭条件特别优越,所馈赠的礼物十分贵重,那作为社工无论从哪个关系的角度考虑都不能随意接受,那如何做到既不接受贵重礼物的馈赠又不至于打击或伤害到案主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向案主讲明机构的规章守则,以及接案时签订的服务协议,再次提醒案主双方的正式关系,委婉拒绝; 二是如果案主执意馈赠贵重礼品,可以馈赠替代,即选择案主的小物件或其他物品作为礼物; 三是馈赠转移,劝说案主致力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救济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达到转移案主馈赠目标,实现委婉拒绝案主贵重馈赠。 还有一个问题是接受案主礼物后还要不要回赠礼物?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应该回赠的,社工帮助案主是责任所在,是出于道义,而案主馈赠社工礼物是在私领域,不能说社工帮助案主了就应该接受案主礼物,当然毫不客气的说,也不排除案主不送礼不安心的矛盾心理,在中国是很常见的,如到医院看病,不给医生送红包感觉不放心好像进了手术室就成为永远的诀别一样。在中国是人情社会,讲究礼尚往来,社工也应从私领域的个人角度回赠案主礼物,也以此来向案主阐明专业关系同朋友关系抑或是其他关系的界限。 我们都知道,社会工作是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在我国不仅发展时间短暂而且经历曲折,中国的沃土有与众不同,中国是特色的、而又积淀传统的,需要境遇化和本土化,其中本土化并不影响发挥它的专业化,正如“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之所以“橘生淮北则为枳”是因为水土不服,气候、土壤的不适应,没有实现橘子的“本土化”,正如社会工作,即便是从西方引进到中国,在中国生根发芽,只要实现了本土化就不会影响到其专业化的发挥。我们总是讲人在情境中,我们思考问题也应该将问题放在现实的情境中去思考而不是放在理想的沙盘里去讨论,同样理论应在它所适应的范围内讲解,在超出它所适应的范围只能是探索或检验。西方的理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来到中国“水土不服”也在情理之中,我们不能用南方栽种水稻的方法去北方种麦子,不过我们到可以从种水稻中汲取经验,移植到小麦种植中去。就好像用中国传统文化思维去解释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事例不太合适一样。 我并不认为社会工作是很难发展的,相反我认为社会工作在中国尤其是在未来的中国发展前景是可观的,目前、我们对知识和理论展开深入的探究和思考也没有什么过错,只是有些问题我们没必要“钻牛角尖式”的纠结,就好像一群村口大树下的老太太边择着菜边拉着家长里短,每天都喋喋不休的争论仿佛也没有什么结果,日子还是照常过。有些问题甚至是没有必要不停地讨论下去的,有这些功夫和精力还不如多做些实事,像本土化和专业化两个概念看似简单,当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但却总是听到有人无数次的在探讨着。对此我很是不解,我认为人不是机器,教科书也不是圣人言,即便是老师也不能做到不掺杂任何个人感情的做一件事,没必要在提供服务的时候非要精确到“飞秒”甚至更小。在社区打扫卫生,做一些看似无聊的活虽然简单,但生活不就如此吗,不是每个人非得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在平凡的世界里能把最普通、最平凡的事做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写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周文
梦朦胧6620
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
导语: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做一个好的社会工作者并不容易,每一份工作都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社会工作者也不例外。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社会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
社会工作者认同其专业理念,是做好专业服务的前提条件。一是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现在为民服务,是帮助他人、服务他人和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实践活动。社会工作者必须认同并真心践行这一理念。二是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社会工作本质上属于道德实践。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以案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充分体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道德观,兑现对案主做出的承诺。三是认同社会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是社会治理的两大主题。管理只能保稳定,服务才能促和谐。社会工作者应该深刻领会社会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专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推进服务进程的能力。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很强的实务能力。一要能够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社会工作者从接案开始,就要详细了解案主的来源、案主的类型、是否接受过服务,专注聆听案主面临的困境、求助的过程、内心的期待,主动介绍自己的执业经历以及“扶弱济贫”“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消除案主的戒心,缩短自己与案主之间的心理距离,以期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二要能够促使案主建立自信。“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责任。社会工作者应始终围绕“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不排斥、不歧视、守信义、多倾听、非评判,通过危机的化解,有效地解除案主内心的恐慌;通过现实问题的解决,有效地缓解案主的生活压力;通过真诚的关怀与平等的交往,有效地减轻案主的自卑感与疏离感,案主产生“以自我为主心”的感受,自觉地参与到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来,从而恢复自尊和建立自信。三要能够正确地评估并修正服务方案。社会工作者应适时监测服务进度和案主的改变程度,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偏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以更好地适应案主的.需求。
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
社会工作的直接目标是帮助案主化解危机、破解难题、走出困境,要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工作者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社会资源。一要熟知可用的政策资源。社会政策,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定,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为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包括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熟知社会政策,是社会工作者做好社会工作的理论保障。二要熟知可用的物质资源。扶弱济贫是社会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提供物质帮助是扶弱济贫的重要方式,是做好社会工作的物质保障。社会工作者应熟知可供利用的行政资源和民间资源,熟知协调行政资源和民间资源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三要熟知可用的人力资源。社会工作的终极目标是使案主能够自我认识、自我促进、自我实现,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确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其基本思路是,社会工作者用包容心和同理心同化案主,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充实案主,用法规、政策和谋生技巧武装案主,从而使案主提高自理的能力。终极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持久而又复杂的过程,需要诸多力量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因此,社会工作者必须熟知能够随时调用的具备专业特长的人力资源。
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法律诉求越来越多,对社会工作者依法服务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一要有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社会诉求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工作者应该围绕案主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在横向上拓宽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在纵向上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素养。二要有正确使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是社会工作者依法服务的前提,能够将法律知识与案主特定诉求有机结合才是社会工作者依法服务的关键。在服务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应善思考、多取经、勤总结,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三要有为案主解难的正义感。公平正义是社会工作的灵魂,迷茫和无助是案主的常见表现,处于危机和困境之中的案主,还会表现出极度的恐慌。处于弱势地位的案主,迫切需要知道自己面临的危机和困境、造成危机和困境的原因以及危机和困境可能对自己造成的进一步伤害。作为挽救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者,一定要秉持公平正义,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开展服务,将服务对象的损失和伤害降至最低。
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社会工作者在解决疑难问题时,应注重方式方法。一是能够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社会工作者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因时度势、机智果断、争分夺秒;要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善处突方案并付诸实施;要以大局为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只有这样,才能将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破坏性降至最低。二是能够提前预测热点事件。热点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有一个萌芽、发展、暴发的过程。社会工作者应善于捕捉细微的、零碎的信息,能够明察秋毫、见微知著、整合信息、透视本质,提前预测可能的热点问题,从而为有效应对热点问题赢取时间。三是能够灵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无论对案主还是对社会都至关重要。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不留后患”的原则,灵活应对,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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