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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龙爱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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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鉴定——社会工作者(四级、三级)(一) 报考条件:1、社会工作者(四级)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1959年以前出生、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者,可放宽至中专或同等学历)2、社会工作者(三级)(1)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2)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两年以上。(3)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三年以上。(4)具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工师、助理社工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6月30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调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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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第三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民政部负责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服务工作。第四条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第五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第六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一)身份证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三)登记申请表。第七条 受理首次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根据所通过的职业水平评价级别相应发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三)接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第九条 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一)身份证明;(二)登记证书;(三)再登记申请表;(四)继续教育证明。第十条 受理再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其登记证书“再登记情况”栏目内加盖登记专用章。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或转让。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由登记机构调查核实后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注销登记:(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的;(二)私自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登记证书的;(三)在社会工作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注销登记的,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其登记证书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登记资料录入登记信息系统,并定期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报民政部备案。第十四条 民政部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登记的社会工作者有关信息,供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第十五条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规定,并报民政部备案。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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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心敛意

只有掌握了个案工作的技巧,才能根据个案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把个案工作的价值观顺利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策略,推动服务对象发生有效的改变。具体说来,个案工作的技巧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会谈 个案会谈是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有目的的专业谈话(又称个案面谈)。它的主要技巧包括支持性的技巧、引领性的技巧和影响性的技巧。 ①支持性的技巧 支持性技巧是社会工作者借助口头和身体语言让服务对象感受到被理解、被接纳的一系列技术,主要包括:专注、倾听、同理心、鼓励 ②引领性的技巧 引领性技巧是社会工作者主动引导服务对象探索自己过往经验的一系列技巧,包括澄清、对焦、摘要。 ③影响性的技巧 影响性技巧是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者建议,让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理解和解决问题方法的一系列技巧,包括:提供信息、自我披露、建议、忠告、对质。 (2)建立关系 这里所说的建立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初次接触,建立相互信任的专业合作关系,以便个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掌握以下一些技巧: ①感同身受 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接触过程中尽可能多地了解服务对象所面对的处境,把自己置于服务对象的位置上体会服务对象面对的压力和挑战。 ②建立有利于服务对象积极表达的关系模式 社会工作者就需要借助帮助服务对象明确目标、彼此的希望和角色等方式,与服务对象建立有利于服务对象积极表达的关系模式。 ③制造气氛 选择和安排与服务对象初次见面的实际处境营造良好的气氛,促进专业合作关系的建立。 ④积极主动 社会工作者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友善的行为可以减轻服务对象的紧张和不安,增强服务对象改变的信心。 (3)收集资料 社会工作者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调查,以及与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他人的接触和会谈整理和分析服务对象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收集资料。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涉及以下一些主要的技巧: ①会谈的运用 与服务对象会谈是社会工作者直接收集资料的有效方法。 ②调查表的运用 采用调查表的方式可以让服务对象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便于收集一些涉及隐私或者不便于在社会工作者面前表达的资料。 ③观察的运用 通过观察可以直接了解服务对象与周围他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和过程。尤其服务对象与周围环境的互动过程,比较适合运用观察的方法。 ④现有资料的运用 对于一些已经有记录的资料,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有关机构查阅和收集。 (4)方案策划 制订一个好的服务工作方案是服务介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之一。社会工作者在方案策划过程中需要掌握以下一些技巧: ①目标清晰而且现实 社会工作者最好以服务对象希望实现的具体行为作为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状况以及能力制订明确的任务完成时间表,保证工作目标明确、现实。 ②服务对象的范围明确 服务对象的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服务介入过程中的实际要求,有时需要集中在服务对象身上,有时需要转到服务对象的家庭成员。 ③策略合理 服务工作方案还包括服务介入工作的基本方法、技巧、步骤以及时间安排等。作为一个好的工作方案,不仅需要让服务策略与目标一致,而且还需要服务策略本身相互配合。 (5)评估 这里所说的评估是指服务介入总结结束阶段的评估,目的是对整个服务介入过程进行检查和反思。评估过程中涉及以下一些主要的技巧: ①正确运用评估类型 评估通常有两种方式:对介入活动的效果评估和对所运用的策略、方法和技巧的评估 ②合理运用评估的方法 常用的评估方法有基线评估、任务完成状况评估和对服务对象影响的评估。基线评估注重改变过程,需要首先测定改变开始的基点,并与改变后的状况进行比较;任务完成状况评估偏重目标的实现,对任务完成的程度和质量进行评估;对服务对象影响的评估侧重服务对象的主观感受,需要服务对象自我陈述个案工作过程对他(或她)的影响和作用 ③服务对象的积极参与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不在场、不记名等方式让服务对象有充分的空间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参与评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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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娟娟123

上海社工证考试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和高级。

每个等级的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各不相同,详细介绍如下: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021上海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6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1年10月17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2021年10月17日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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