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儿…点滴缘
知州 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宋朝】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 同时,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与职掌。州也就由隶属藩镇变为隶属以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元朝】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明清】明以知州为一州之长,辖县;明清有直隶州、散州之别,前者直隶于省,可以辖县,后者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知府】官名。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唐以建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亦称黄堂。《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知县 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县令 【县令】xiàn lìng (an official title in former times -- a county magistrate ) 官名。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汉以后放宽尺宽,《晋令》云:“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见《北堂书钞》七十八)所辖户数不及汉制十分之一。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而《宋书·州郡志》所载,大多为令。后遂一律称令。《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元为县尹。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县长,新中国成立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县长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县委副书记。 词:破家县令 :pò jiā xiàn lìng 谓地方长官手中的权力,足以使人破家灭门。 王县令 :wáng xiàn lìng 东汉明帝时王乔,任叶县令,有神术,故称。见《后汉书·方术传上·王乔》。诗文中每以"王县令"称之
流虹星607
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领导人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相当于国务院】: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朝官制(总表)文京内官 武京内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官职古今对照实战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勋赏爵位制度 隋唐五代宋分别在前代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包括文武散官、勋、阶、品、位、爵、赐、号等在内的,具有一定内容、系统分明的勋赏爵位制度。勋赏爵位制度是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正式的职事官有一定的联系,又独立于正常官制之外。下面分别介绍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文武散官唐代将其作为定班位眼饰和按资升迁的等级,“入仕者皆带散位,谓之本品”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29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45阶。散官与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一致,职事官量才任使,散官则按资而叙。高散官任低职事称“行某官”,低散官仕高职事称“守某官”,散官与职事级相同称“兼某官”。散官也称阶官。宋代文散官与唐一样有29阶,武散官则改为31阶,仅作为官章服饰的等级,大凡“文武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 勋官是奖给文武官员的称号。唐制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凡12转,受勋者即称勋官。宋沿唐制为12转,但已经成为文武官员常加的勋号。 爵即爵位。唐爵有9等,有王、嗣王、郡王和公侯伯子男等。宋划分为12等,即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食封分为食邑和食实封两种,一般与封爵相结合。唐代食邑自万户至三百户共分9等,宋代自万户至二百户共分14等。有食邑的在唐代“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只有“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②。在宋代则食邑完全是空的,只有食实封才享有封户所纳的赋税,因此,宋代实封只从千户到百户分为7等。 赐即奖给文武官员某种政治待遇。唐代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剑履上殿、诏书不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紫金鱼袋、绯鱼袋等作为赐的6个等级。 号是加赐给文武官员的、旨在表示尊宠的封号。唐代以前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推忠、佐理、协谋等美称作为推崇功臣的名号,共分40等。 阶即文武官员升迁的秩序。唐代是散官级为阶,宋以职事官“寓禄秩,叙位著”作为资序。在品级之中也有上下阶之分。宋以官易阶,有文、武、内侍阶,其中又各有若干阶差。 位即班位,指朝参行立的顺序。唐代朝班是先按职位,后按爵位,爵位相同则以年龄来区分。宋代则有专门的合班之制,对每个官员的班序都有规定。班序与资品关系密切。宋代曾多次修改班序。班序又与叙迁有一定的联系。同品之内因班位的不同,也作为叙迁的一个等级,无形中扩大了等级层次。 品 即品级,是官吏的级别。有流内、流外各九品,品内分上下阶,故又称为品阶。 检校 在唐代是兼理的任命方法,宋代则改为荣誉职,自太师至水部员外郎分为19等。 宫观 宋代授予休致官员的名誉职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宫观即岳庙祠祭之地,如中太一宫、玉清宫、集椿观、佑神观等,这些宫观各设使、提举、提点等职以分高下。 封君 是皇室女宗室和文武群臣母妻的封号。皇室女自大长公主至县主分为5等。内命妇是后妃之母,有郡、县君之分。外命妇是诸王及文武百官的母妻,自王妃至乡君共分6等。 职 亦称职事。在唐代是“诸统领曹事,供命王命,上下相摄,以持庶绩”,是有职务所掌的官。宋代则于“庶官之外,别加职事,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议论,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不完全是有职务所掌的官,而成为推崇文职官员的一种制度。 上述勋赏职衔在阅读古籍时经常可见,如不加以分析就会虚实难辨。举例来说,作为《太子御览》领衔编纂的李昉,署名为“翰林学士承旨正奉大夫守工部尚书知制诰柱国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二百户赐金紫鱼袋臣李昉”。翰林学士承旨本为重要的官,因不常置,只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实际上是虚职。正奉大夫是文散宫正四品上阶,作为官服等次。守工部尚书是官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知制诰是内职差遣,属于实际职务。柱国是勋第二阶,陇西县开国伯是爵第十等,食邑二百户是虚封第十三等,金紫鱼袋是赐的第五等,均为荣誉衔。这样一分析,李防的实职虚衔就很清楚了。 宋 宋的官是最复杂的。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宋史上说,“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宋代官名和实差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的,部分有实差的官又叫做职事官,用以区别寄禄官。职是指馆职(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位),加上些虚衔如大学士,学士等,来表示高级文官的清贵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都带有“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理论上算是临时性的职务。光有官名而没有差遣,就好比今天的处级科员一样,待遇上去了但毫无实权。 节度使、承宣使、防御使、团练使是官名,是单纯用来表示级别的虚衔。小苏学士的学士是个馆职。知府、通判、都监、安抚使则是差遣。到了神宗元丰年间,由于寄禄官和职事官混在一起、显得非常混乱,于是就将大部分寄禄官改成散官阶。元丰改制,共定了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共37阶,武散官、太尉到承信郎共52阶。比方说宋江当过的皇城使,既可用作寄禄官、又是职事官,元丰改制后,用于寄禄的官名就改称散官阶武功大夫了。水浒中的太尉、保义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都是武散官阶。除此之外,还有爵和勋。爵是给宗室贵族的,比如宋徽宗继位前的端王,就是爵的第一等——王爵。 1、实例1:《岳阳楼记》的作者范仲淹曾担任过的一个职位,“龙图阁直学士、户部郎中、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其中户部郎中是寄禄官,元丰改制后改为朝议大夫、正六品,不过范仲淹另带馆职——从三品的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其地位等同于从三品,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才是真正的差遣,经略安抚使节制一路军政大权,副使是其副手,延州知州掌管延州一州的军政大权。 2、实例2:岳武穆岳飞曾担任过的一个职务,“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县开国子”,节度使是个官名、从二品,宋代最高武职,制置使是南宋才设置的实差遣,相当于北宋的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或数州军政大权,也就是说湖北路的荆州、襄州、潭州三州均归岳飞节制,开国子是爵位的第11等。 3、如中书令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但是拥有这一官称的人只意味着拥有宰相的资格和可以领取宰相的俸禄,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是宰相了。只有皇帝差遣他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他才能算是实际的宰相。这种绕山绕水的干部制度,常常会使我们在碰到大宋帝国的官职称谓时,一头雾水,完全找不到北。比如,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判中书省事这个称谓,实际表示的是真正的宰相。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是:尚书省副首长兼中书省副首长,然后代理中书省首长。用今天的官制比喻就是:教育部部长只是一个头衔,并不能实际过问教育部的事务,必须由商业部的副部长兼任教育部副部长,然后再代理教育部部长。这时,只有在这时,他才能算是真正的教育部部长了。 明清 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所以,总督又兼有监察地方之权。 参考资料: 回答者: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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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领导人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 比林立,商品流通量锐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2、清代官职对照(1)、清总体情况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2)内阁【相当于国务院的领导班子】: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3)中央行政机构: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主抓某线条的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4)军事系统: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5)监查机构: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6)地方行政: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大区书记】、【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8、 清朝官制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正一品:【正国级】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虚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正国级减】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正二品:【副国级】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从二品:【部级】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副部级】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副部级减】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厅级加】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从四品:【厅级】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厅级减】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副厅级加】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副厅级减】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县处级加】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县处级】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副处级】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科级】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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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缀天堂鸟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知府和知州官职一样大,知县次之,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官级最末之;衙门捕头相当于现在的地方级公安局局长吧!衙门衙役应该就是公安干警了;古代衙门就是现在的地方公安局;
神采飞扬0829
参考解析: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在接案面谈中没有完成的主要任务如下:1、了解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看法。在社会工作者与小军母亲的面谈中,小军的母亲一直强调自己对小军倾注了很多心血,而丈夫一天到晚不在家,回家就骂儿子,把过错都推到丈夫的身上,没有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应在面谈中深入了解小军的母亲对自己的看法,找出问题的原因。2、澄清角色期望和责任。面谈要澄清双方的期望和应尽的责任,通过协商减少差异。案例中小军的母亲一直强调让社会工作者说服小军回家.社会工作者并没有让服务对象承担自己的责任。小军出走是他的整个家庭造成的,单靠社会工作者一个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该让小军的母亲承担相应有的角色和责任。3、激励并帮助服务对象进入受助者角色。社会工作者在面谈时要帮助并引导服务对象逐渐接受自己的角色,以便双方能够相互配合,从根本上解决小军出走的问题。4、促进及引导服务对象态度和行为的改变。小车的母亲对小军要求严格,事事包办、处处操心,小军的成绩下降,被母亲狠狠训斥,因此,小军离家出走主要是他母亲引起的。然而在面谈中,小军母亲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社会工作者也没有进行引导,以促使小军母亲改变这种态度和对待小军的行为。
茶痴吃茶去
归纳概括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和监察制度的演变历程: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一、秦汉中央管制——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最高监察长官)和太尉(最高军事长官),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二、隋唐中央官制——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六部为尚书省直接下辖的行政部门。吏部(官僚人事任命)、礼部(全国考试、外交礼仪以及国家大典制度)、户部(民事户口经济)、刑部(法律刑法实行)、工部(建筑)、兵部(军事)。三、宋元中央官制——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四——明代中央官制——内阁学士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废除中书省,独揽大权。但是由于政务十分繁忙,永乐皇帝即位后,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五,清代中央官制——军机处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乾隆以后省去“办理”二字,遂简称为“军机处”了。军机处本为办理军机事务而设,但因它便于发挥君主专制独裁,所以一旦出现之后,便被皇帝抓往不放,不但常设不废,而且其职权愈来愈扩大。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 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选,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或称为“军机司员上行走”,或称为“军机章京上行走”。中国古代地方制度秦汉郡县制。后来汉末成为州、郡、县三级。宋代统一中原后,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路以水陆转运使为行政长官,又置安抚使、刑狱使、常平使,分掌兵、刑、市场平□与盐铁专卖,恢复秦汉以来地方分权而治的状况。府州机构沿袭唐代。军原为五代时的军区,后因兼理民政而成为行政区,仍保留军的旧名。监多半设于工矿地区,以加强矿产开发的管理。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北宋朝廷常派京师供职官员到州县执行中央政令,其职衔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同时在各府州置通判,规定一切政令须经通判副署,通判并可随时向朝廷奏报府州情况。于是各级官吏层层牵制,事事听命于朝廷,地方无主动性可言,并使机构臃肿,冗官充塞,行政费用猛增。县以下行政机构,隋唐为乡里制,北宋一度推行保甲制,但因新旧党争而时行时废。元代“行省制。后来各代基本沿用了这一制度。监察制度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选官制度 : 两汉 察举制。举孝廉。也就是各地推荐孝顺、廉洁品行好的人做官。两晋南北朝:j九品中正制:社会上人分九品,九品之内不通婚,各自继承。社会没有阶层间的流通。隋代以后: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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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
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至隋代演变并确立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扩展资料
中央具体官职
令尹
(丞相)
令尹是楚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最高官衔,是掌握政治事务,发号施令的最高官,其执掌一国之国柄,身处上位,以率下民,对内主持国事,对外主持战争,总揽军政大权于一身。令尹主要由楚国贵族当中的贤能来担任,且多为芈姓(熊氏、若敖氏、薳氏、屈氏、昭氏、景氏、彭氏)之族,亦有少数外姓之人为令尹(吴起、黄歇、李园),实不多见。(其此之谓乎)
尹
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左徒
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上大夫
先秦官名,比上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代官位等级
可爱小伶伶
1. 国企未必多劳多得很多人,抱有多挣钱的想法,发现国企未必是多劳多得。外企,可能大部分人按绩效来评定个人工资,所以在外企一般禁止员工讨论薪酬。但国企中只要工龄及学历差不多,工资待遇不会差距太大。当然,在国企,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对个人能力提升有益,但如果为了涨工资可能未必如你所愿。小军出生于农村,从小父母辛苦供其上学,如今名校毕业且在北京某大型国企工作。为了报答父母的恩情及为未来积攒财富,小军每次跟领导申请多干活。由于抱着赚钱的心态,每次结果都令小军失望,尤其是同事小刘轻松自在且与小军拿着同样薪酬。小军为此苦恼不已。国企中,如果想提升能力,多做事总是好的;如果想薪酬多些,多做事未必有明显差异。只有调整好处事的心态,我们才能在国企中长久发展。国企中未必多劳多得,一个人懂不懂国企,从这件事便能看出。2. 国企中逞能未必是好的在外企,可能你毛遂自荐,收获往往大于所失;而在国企,逞能表现自我,有可能让你庸碌不堪。我学得是机械专业,毕业后选择了国企,并顺利成为一名工程师。工作期间,我按时完成本职任务,在领导心中留下很好印象。谁知因为逞能,我把自己出卖了。事情是这样子:有天领导要去汇报工作,由于年级较大,领导对PPT技巧所知甚少,而我一时逞能便毛遂自荐。那几天一直帮领导制作PPT,心想完成任务后领导一定对我刮目相看。经过几晚加班怒战,我终于给领导交了份满意的答卷,但命运也从此改变。本想通过此事表现自我,结果从这天起领导每次都把汇报PPT交给我做。做得好,领导啥也不说;做得不好,我惨遭批评,而且这一切的任务都不是我的本职工作。由于一时逞能,我成为了加班常客,也诚惶诚恐帮领导做各种杂事。我经常因为这些琐事被领导批评,印象并未比之前好。国企中逞能未必是好的,一个人懂不懂国企,从这件事便能看出。3. 有才者未必能升职外企,可能你因为某项任务表现突出,马上得到重用;而国企,升职与太多因素有关,有才未必能得到赏识。如果你遇到一个害怕下属超越自己的领导,你越有才越难升职;如果你遇到一个贤明的领导,但升职并非有才就可以。国企中,情商和人际交往能力非常重要,而且有背景的人更易获得机会。小闪在某大型国企工作,在公司也没任何背景。其任劳任怨为公司攻克了很多难题,然而他一直未被提拔。原来,小闪来公司较晚,资历尚浅,按资排序无法将小闪破格提拔。国企中,很多职位已固定,即使你有才,也无法得到升职。小闪为此有点焦虑,第一次感受到未来的迷茫。如果在国企你尚不知有才未必能升职,工作中你可能痛苦不堪。国企中有才者未必能升职,一个人懂不懂国企,从这件事便能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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