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27

往事随风@遗忘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社会工作者婚姻家庭文章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happysharon

已采纳

社会工作介入受虐妇女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从事妇联领域的社会工作者,经常会接触到家暴的妇女求助,她们大多数不愿意与人倾诉自己的事情,因此在刚刚接受专业服务的时候,会对自己的事情有所保留,这时社会工作者如何应对和处理就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建立专业关系这一阶段,如可以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则后期工作事半功倍。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带来的社会工作介入受虐妇女案例,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案例背景

(一)个案基本资料

服务对象:小红(化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4年3月14日

文化程度:初中

婚姻情况:已婚

职业:工厂普通工人

(二)个案背景资料

1、接案原因:

服务对象遭受家暴,报警处理,警察转介到东莞石排镇妇联。服务对象遭受家暴,情绪低落夹带伤心、恐惧,害怕自己会一时冲动杀掉丈夫。

2、家庭资料:

服务对象和丈夫都是39岁,育有一个11岁半的儿子,在石排某小学读书。

3、心理及情绪状况:

服务对象情绪激动、委屈、焦虑、矛盾同时存在。服务对象既想立即离开石排又想拿到当月的工资。(按工厂规定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陈述“担心自己会杀掉丈夫,有时候看到他背影就想杀掉他,就可以一了百了。”

4、健康状况:

向来身体健康,在5月6日被丈夫暴打,眼角、手臂、大腿、小腿等部位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瘀伤。服务对象陈述被打后头部很痛,无法上班。

5、行为表现:

服务对象身体受伤,请假了两天,于7日骑单车到妇联求助。服务对象是第一次报警及向相关部门求助,这些年来都是忍让着让家暴过去。

6、支援网路:

服务对象一家人在东莞打工,没有其他亲戚朋友。只有工友,但是服务对象觉得家庭暴力是丑事从来没有跟人倾诉过。服务对象觉得这个事情也不好对亲戚述说,支持系统薄弱。

7、曾经采取过的行动及成效:

服务对象述说结婚十多年来遭受丈夫暴力对待,一直忍着,默默流泪。丈夫赌博输钱,服务对象不给钱就被丈夫打。丈夫不工作,服务对象教育一下都不行,不给钱他,丈夫就会打她。

二、分析预估

(一)、问题预估

1、情绪问题:服务对象情绪极度矛盾,害怕见到丈夫,想立刻离开东莞,但是小孩还在上学,担心影响小孩学业。服务对象遭受家暴的负面感受急需排解,社会工作者需要耐心倾听,理解其感受。同时服务对象非理性信念急需排除,社会工作者需要给予服务对象支持,排解忧愁。

2、婚姻问题:服务对象不想面对婚姻问题,思维混乱。婚姻出现问题,找不到人倾诉,社会工作者需要协助其理性看待婚姻问题,协同服务对象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及提升服务对象应对婚姻问题的能力。

(二)问题分析与理论支持

1、人本主义理论

人本主义强调人的内在价值和能力。强调每一个人应该受到尊重;具有归属与被包容的权利;具有参与与被聆听的权利。社会工作者面对家暴妇女要遵守平等、尊重、接纳、保密等专业伦理,为受助者提供适切的情感支持。大多数受暴妇女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在妇女不希望熟人知晓的隐私面前,社会工作者可做她们的倾听者,为受暴者排解心理担忧,起到独特的作用。

2、优势视角与抗逆力

优势视角强调每个个人、团体、家庭和社区都有优势;创伤和虐待、疾病和抗争具有伤害性,但他们也可能是挑战和机遇;注重关怀、照顾和脉络。抗逆力从优势视角挖掘服务对象的内在潜能,强调人在面对压力,挫折时潜能激发和自我超越。个体在经历痛苦和危机时可能伴随着成长,个体面对的困难甚至创伤性事件导致个体具有更大的信心或者处理逆境的能力的提升。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目标

总体目标:

在人本主义理论、优势视角理论指导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服务对象最终能理性看待自己的婚姻,逐步走出家暴的影响,能自己做出合理选择及提升应对家暴的能力。

各项目标:

1、恢复健康、平衡的心理,正确看待及理智地处理目前的家暴事件。

2、懂得运用法律、借助警察、妇联、社会工作者等社会支持网络。

3、明白法律上对离婚的规定、清楚离婚程序及离婚后果。

(二)服务策略

1、与服务对象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接纳、理解服务对象的感受,清楚服务对象的诉求,疏导其负面情绪。

2、给予服务对象情感支持,教导法律知识,协助其理性看待婚姻问题。

3、根据服务对象的选择,社会工作者陪伴其一起去面对、解决婚姻问题,给服务对象输入生活的希望。

四、服务计划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介入重点:清楚服务对象的需求,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理解接纳服务对象,耐性倾听其述说。

过程内容:服务对象哭诉十多年来丈夫的种种不好行为,赌博,不工作,暴力。社会工作者通过询问服务对象的年龄、工作、老家等事情,和服务对象建立关系,营造轻松的氛围。接着了解清楚服务对象的需求,是想离婚还是希望调解。然后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决定,提供法律知识及忠诚的建议。在服务对象觉得家暴是丑事不愿意到照相馆拍照,社会工作者没有指责,乐意帮忙拍照并答应帮忙洗照片。

同时服务对象面临另一个问题:希望立刻拿到工资就回老家去,一刻也不想见到丈夫,认为呆在这边迟早会出人命的.。问题是如果服务对象现在离职就会被扣除半个月的工资,除非是提出辞职满一个月再离开。同时,小孩交了本学期学费,还有一个月时间这个学期就结束了,担心离开影响小孩的学业。

社会工作者清楚了服务对象需求,服务对象要离婚,而且必要是回老家起诉离婚。现在希望结算完工资又不影响小孩学习的情况下离开东莞。社工评估服务对象跟丈夫没有和好的可能,服务对象受昨天被打后,害怕才想立刻离开。社会工作者勉励服务对象:“是否可以做完一个月再离开呢?而且小孩也可以多学习一个月,那时候学期也接近结束了。”服务对象很犹豫,很为难,觉得一刻也不想跟丈夫在一起。社会工作者用同理心技巧回应,继续倾听她述说,尊重服务对象自决。同时建议服务对象咨询家人意见,取得他们的支持。社会工作者利用优势视角理论鼓励服务对象重视动用家庭资源,加强其支持系统。在社会工作者的鼓励下,服务对象打电话给亲戚。服务对象把这个疑难跟亲戚说,亲戚也建议她多做一个月。最后服务对象决定明天回去辞职,一个月后再离开。社会工作者叮嘱服务对象在回老家前小心保护自己和小孩,不要跟丈夫谈离婚。

第二本阶段介入重点:运用优势视角理论,与服务对象共同探讨婚姻问题,引导服务对象理性看待婚姻问题。社会工作者引导服务对象从这次暴力事件中看到她的成长,鼓励其要自强自立,照顾好小孩和她自己。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提供离婚起诉书样板,教导其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过程内容:社会工作者在前天已经帮服务对象洗好被打的照片,在见面时,把洗好的照片给服务对象。服务对象跟社会工作者聊起8日丈夫还是打自己了,原因是他赌博输钱了,抢银行卡取钱。结果卡被服务对象抢回来了,却被丈夫踢到了腰部,身体很痛。社会工作者鼓励其要保护自己,先去看医生,拍个片子,必要时报警寻求帮助。社会工作者把离婚起诉书样板给服务对象,并教导其如何去写。建议服务对象回去云南老家后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会提供帮助的。

服务对象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要一个月后才能离开这里。社会工作者安抚服务对象的情绪,劝其不要把想离婚的念头暴露出来,等回到老家在家人的保护下再去跟丈夫沟通。服务对象很坚强地答应了社会工作者。

第三阶段介入重点:了解服务对象近况,关心服务对象,给予情感支持。

过程内容:社会工作者一直惦记着服务对象的安危,害怕在一个月时间服务对象会继续遭受家暴对待。社会工作者通过电话多次探访服务对象,给予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者一直保持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最后一次电话打不通,估计服务对象是拿到了工资,提早离开东莞了。

第四阶段介入重点(结案):服务对象回到老家,提供离婚起诉的法律知识,并提供情感支持。

过程内容:社会工作者突然收到服务对象来电,得知她先到云南了,丈夫没有跟着回去。服务对象换了手机号码,跟社会工作者报个平安,也谢谢社会工作者一路来的支持与关心。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说:“如果不是有你的鼓励和支持,自己也没有办法撑到这一天。”

社会工作者知道服务对象安全到家很开心。社会工作者关心服务对象和丈夫的婚姻。服务对象听从社会工作者的建议,之前一个月内没有把离婚的想法告知丈夫。所以丈夫没有跟着回来,保证小孩和自己安全回到老家。服务对象表示会去起诉离婚。社会工作者理解其感受,尊重服务对象选择,并让服务对象看到自己从这件事中成长了。社会工作者再次告知服务对象起诉离婚的程序及所需材料,鼓励她勇敢去面对问题。服务对象谢谢社会工作者的一路陪伴。由于服务对象离开了东莞,个案就结案了。

结案后回访:社会工作者进行结案后回访,了解到服务对象于7月19日在云南和丈夫离婚了,儿子判给了服务对象。这是服务对象希望的,但是服务对象对生活的变动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工作者鼓励、支持服务对象,肯定服务对象的能力,让她相信自己有能力照顾好自己和小孩,使其感受到温暖,看到希望。

五、总结评估

该个案充分显示了社会工作者把社会工作理念融入服务中,特别是接纳服务对象,理解其难处,持不批判的态度,帮助服务对象拍照、洗照片的过程更是凸显了同理心在个案实施中的运用。在服务对象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这时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者,倾听服务对象的述说可以为她们分担忧愁,起到独特的作用。

这个个案目标基本能达成,服务对象在社会工作者的鼓励下顺利与丈夫离婚,取得小孩的抚养权。服务对象解决家暴行为的能力提升了,相信她会从中领悟到很多道理,对于她以后从新走上婚姻的殿堂有很大帮助。

六、专业反思

作为一名从事妇联领域的社会工作者,经常会接触到家暴的妇女求助,她们大多数不愿意与人倾诉自己的事情,因此在刚刚接受专业服务的时候,会对自己的事情有所保留,这时社会工作者如何应对和处理就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建立专业关系这一阶段,如可以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则后期工作事半功倍。如果社会工作者不能有效处理与服务对象的信任关系,专业服务将无法开展。因此在此阶段社会工作者必须以尊重、平等的态度接纳服务对象,让其感受到关心,并积极的聆听,千万不要去批判她们,或者取笑她们,指责她们不去反抗等等,无条件地接纳,站在妇女的角度去理解她们的难处,专业工作才得以更好的开展下去。

在该个案中,服务对象提出要求社会工作者帮忙拍她被家暴的照片及洗照片,社会工作者并没有拒绝。看出社会工作者很用心,千万不要敷衍服务对象,口头答应却没有做就不行了。只有社会工作者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想,就会明白她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同时,社会工作者很注重服务对象利用自身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显示了“助人自助”的理念。

社会工作者婚姻家庭文章

206 评论(12)

天秤座朱丽

导语:社会和谐是社会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接纳、平等相处的生活状态,人们之间具有良好的关系和社会支持是健康社会的表现。在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体系被打破,人们之间良好的共同体关系受到了伤害,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一、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展阶段

到目前为止,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各类民间组织开始涉及妇女、婚姻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阶段。

20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内地基本上没有为妇女、家庭问题提供服务的专设单位和机构,许多行政单位对相关家庭问题进行处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如民政、工会、街道、公检法、妇联等,特别是妇联组织在妇女婚姻家庭问题上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此外,一些民间组织也承担了很多类社会工作性质的工作,如一些民间组织开展的针对妇女、家庭问题的服务。1994年10月,我国第一条“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京伦家庭中心成立;2005年3月,全国妇联成立了法律帮助中心,并公布了12338的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的玫琳凯反家暴热线,中国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也同时成立。另一个成立较早的民间社会组织是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1998年5月成立的以单亲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方舟家庭中心,他们通过对单亲母亲开展小组工作,给这些弱势妇女群体以心理、道义以及法律上的支持,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自信心,逐渐实现自立。总之,这一阶段的相关服务主要由一些民间组织开展实施,专业性不够强,在社会上的影响也较为有限。

第二,妇联组织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实务阶段。

在中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中,妇联所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长期以来,妇联基本上承担了妇女及婚姻家庭领域的很多相关工作,然而,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当代各类社会问题,包括妇女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由妇联组织所承担的带有很强行政色彩的工作自然无法满足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的女性群体的需求。妇联组织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来努力适应这种变化,他们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及其它活动来提高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及工作能力,以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2004年,中华女子学院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合作开展了“中国基层妇联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社会工作的相关培训,加强妇女干部的专业素养,并以项目的形式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妇联工作,推动妇联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近些年来,各地各级妇联组织大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以加强其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需要。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在社会工作领域同样起着重要的开拓者的角色,中国内地的妇女、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正是从深圳开始。

2006年,深圳市委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妇联培育、社团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探索用社会工作模式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深圳市妇联利用深圳市作为全国社会工作试点城市的契机,率先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组织、开展了“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该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手法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走出了妇女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开创了妇女社会工作的新局面。随后,以深圳为先导,广东省其它地区以及全国各地也开始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有益探索。

第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或独立开展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阶段。

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新世纪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最早是在广州、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十八大国家对社会组织功能的重新定位,许多新的社会工作机构也在中、西部地区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已经增长到三千多家,绝大部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都有涉及妇女、婚姻及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成立于2007年5月的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深圳市民政局培育扶持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批准的深圳市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它建立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致力于反家庭暴力项目,也承接了妇联系统的一些项目,同时提供社区、老年人以及家庭服务,是一个大规模的社会服务网络,在国内的社会工作机构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实务开展情况

1.专业服务队伍发展状况

我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队伍是伴随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妇联和专业社工机构两个方面的人才建设。

第一,以妇联为主导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早在2007年4月10日,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并“研究提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政策建议”.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按照社会工作者的要求,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的妇联专职干部队伍”.“选聘兼职妇联干部、广泛发挥志愿者作用,打造专业妇女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队伍”成为各级妇联的一个重要目标。以妇联为主导的一些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更是在项目实施之初及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调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并提供众多机会与资源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深圳市妇联的“阳光”

系列服务项目积极招募社工,扩大社工队伍,另一方面则借助于紧邻香港的优势,为服务中心配备香港督导,并制订社工培训计划,积极为社工开展专业培训争取资源,组织社工赴港开展家庭治疗、个案辅导等业务培训,安排香港督导定期到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督导,提升社工的服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准。浙江嘉兴妇联主导的“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一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另一方面整合原有的法律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讲师团等队伍成为社工的后援服务团,女企业家协会、君度律师事务所等11家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事务所的合作单位,并向社会招募义工成为社工的有益补充。2011年11月8日,中央1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各地妇联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妇干+社工+义工/志愿者”的配备模式,把专业力量引入基层妇女工作队伍。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学习,妇联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断增多,专业素养得到很大提升。

第二,社会机构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从目前所搜集的资料中,我们未能找到专业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队伍的相关数据,但从大多社工机构开展的具体工作来看,他们有的或专职于妇女、婚姻家庭领域,比如2013年4月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广东木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基层妇女,主要通过培训、倡导、咨询、研究等综合性的手法,致力于为有需要的妇女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该机构同时开展了妇女社会工作学习坊等相关培训。有的机构则专职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某一个具体问题,如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则专职于反家暴问题,还有的社工机构则在服务中承接一些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如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双人舞”婚姻成长社工服务项目、武汉市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失独老人”关爱项目等,便是针对这一领域的专项服务,目前这一合作形式在国内社工机构中较为普遍。

2.专业服务的开展

从2007年至今,社会工作实务主要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展开。有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一些专项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类群体开展相关服务,比如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广东珠海的针对流动妇女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有些服务机构则利用自身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比如深圳“阳光服务系列”,所提供的服务包括“阳光妈妈”服务项目、“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心灵工作室”“、”阳光女工“服务项目、”阳光家长“公益项目等,惠及的人群包括女工、单亲特困妇女、失业女性、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以及学生家长,涉及的问题既包括一般性的经济困难,也包括心理及养育问题,而”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服务领域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家庭调解、妇女维权、婚姻调适、青少年成长、亲职教育等一站式服务。

天津”半边天家园“等综合性服务项目以社区为基础,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服务,比如有的家园以单亲家庭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教育;有的以空巢中老年妇女服务为重点,组成了空巢家庭活动站;有的以创建家庭暴力零社区为重点,组成了男子防暴护卫队。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聘请香港督导,坚持”妇儿为主、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服务理念,逐步形成了白玉兰关爱特攻队、白玉兰危机处理小组、阳光女工工作坊、和谐家庭零家暴社会行动、白玉兰家”圆“行动等五大品牌服务。这些综合性的服务可谓相当全面,为各类人群提供了专业性的服务。已经开展的这些社会工作实务或者立足于某一问题展开,或者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它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开创了有特色的服务,并逐渐形成了较为专业的工作模式。

3.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

社会工作要开展专业的服务,必须要有专业的平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平台建立时间不长,但在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下,服务平台也不断建立。2007年5月,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在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推动下成立,为全市救助站、军休所、社会福利院、老龄办、慈善会及民政局相关部门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009年10月,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成立并开始反家暴援助项目,并建立了反家暴三级干预机制。

2009年,广东省东莞市成立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围绕”重点发展妇女、儿童、家庭三大领域,发展志愿者服务“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与社区各组织形成联动服务模式。2009年12月浙江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成立便投入”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010年11月成立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是珠海市第一家在工业园设立的妇女之家,也是全国首个妇联设在工业区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2013年初,浙江省海宁市计生协积极探索以社工专业帮扶为主的失独家庭关爱帮扶途径,他们以”曙光“社会工作室为依托,启动”康乃馨行动“.这些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为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是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专业服务的必要条件。

4.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的建立

关于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目前所搜集的资料非常有限,所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人才队伍的.建设、服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

第一,关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深圳市委、市政府及上海市妇联出台的两份文件。2007年1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每5000个家庭、每10000名外来工要分别配备1名社工,并力争在3~5年内建成社会工作制度体系。该意见同时对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社区配比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社区工作站将会按”一站一社工“配备,学校、医院原则上也会配备”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要求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并专门针对吸毒人员、社会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低保对象、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社工配给情况也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按照上海市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行和逐步完善妇女工作的运行机制,市妇联和市民政局就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从妇联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招聘、知识普及和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二,服务指标及标准的制定。2012年初,广州市《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出台,对中心基本建设、购买服务资金问题、服务水平、评估及监督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随后,各区分别出台相关服务标准,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服务指标参照标准》出台,从服务期限、服务领域、人员配置、资金拨付等方面对中心的规范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效能评估、监管以及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提供了可操作与量化的指标,对其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具有借鉴意义。2012年3月,《白云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标准》出台,对人员配备、组织架构、专业服务内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专业服务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规定。

第三,涉及到妇女、婚姻家庭相关领域的法规。2012年底,江苏省在13个地市各确定了1~2个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地区。随后,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联四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界定了应该作出告诫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家庭暴力行为,与此同时,江苏省13个地市也积极回应,并根据地区特色,创新推出了反家暴工作的务实举措。2013年7月1日,《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办法》出台,对施暴者予以书面告诫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并对公安机关的出警、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

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制定下发《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文件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原则和职责,规范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程序,强调了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突出了调解优先和尊重受害人意见的办案理念,它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开创性意义。2014年11月25日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作为我国首部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将反家暴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创新了家暴处置的新机制,如告诫、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撤销监护制度等,在我国的反家暴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的意义。

5.目前所取得的成效

第一,从服务机制上,借助于妇联组织的强有力的平台,将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迅速伸展到民间。早在2010年,全国妇联提出在农村、社区建设”妇女之家“的要求,利用”妇女之家“的广泛网络,不少地方妇联组织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州海珠区”3861我的家“项目利用”妇女之家“为阵地,引入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社区开展服务;北京市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同样以”妇女之家“和”姐妹驿站“为依托,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也是以珠海市妇联”妇女之家“为基础进行的有益的实践。

第二,从服务模式上,探索并建立了一些可操作、可复制的服务模式。深圳的”阳光“服务项目在六年多的实施过程中,其逐渐形成了”妇工+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的三级干预机制,北京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形成的”妇工+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四方联动的服务模式,浙江海宁”康乃馨行动“组建了一支由社工、志愿者、医疗志愿者组成的”多对一“的失独家庭关爱服务小组等,均进行了有益的探求,其服务模式具有可操作、可复制的特点。

第三,从服务领域上,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不少服务项目都是从个体延伸到整个家庭,从对个别家庭成员的介入而惠及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提升了女性的潜能,使全体家庭成员都参与到提升家庭能量的过程中。比如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项目从女性个体惠及到家庭,深圳的”阳光服务系列“以失业女性、单亲特困妇女及其它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而其中的”阳光家长“公益项目,则开展专门的讲座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以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多元化需求为根本目的,服务领域扩展至家庭,服务对象从单一的个体面向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扩展了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第四,从服务效果上,妇女的独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中的问题得到缓解,社会性别主流化得到进一步推广。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介入,我们看到,一些弱势女性摆脱了生存困境,她们变得更加自信,她们的主体意识加强,潜能得以更大的发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努力,我们也看到许多家庭危机得以缓解,家庭关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在实务的开展过程中,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同时又是具有性别意识的宣传员,他们努力向民众宣传和解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内容和重要性,并积极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

239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