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16

W了然于心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社会工作者病假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一个胖子0528

已采纳

一两天。社区主任、书记请假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社区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社区同意,报社区办公室审批。婚假、产假及各类假期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工作人员的病、事、休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病、事、休假要事先填写请(休)假单并经社区领导同意,报办事处批准,办理好手续后方可离岗,期满后应及时销假。请病假三天以上要凭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或托人转告,上班后要补办手续,否则视作旷工论处。

社会工作者病假

189 评论(8)

xiao叶子0118

社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社工站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准确考核社工的工作绩效,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 第二条 社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 社工请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上要经县民政局批准。 第四条 社工要遵守值班安排,不得擅自脱岗。 第五条 社工要对工作站站员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条 社工应在《工作实录》中详细记录自己的行踪和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将《工作实录》进行整理,交站长进行分析和评估;每半年形成一份工作总结,交县民政局进行评估。 第七条 社工外出开展工作需经社工站站长同意,并注意人身安全,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社工工作站建立信息保密制度,注意维护站员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第九条 社工应注意保持社工站环境卫生,保护好工作场所内各种软硬件设施。 第十条 县民政局对社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绩效考核的等次依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在县(市、区)民政局及县(市、区)社工协会的指导下为本社区和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工要具备良好的精神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富有爱心、耐心。研究制定本社区社会工作计划与目标,指导本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并负责其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帮助弱势群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士,动员、开发和有效利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来协助服务对象实现自我发展。了解社区群众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改进社区福利状况,促进社区福利水平的整体提高。对服务对象负责,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案主隐私,促进案主的自决权、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尊重同事和其他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共同促进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向辖区成员单位宣传贯彻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并鼓励和组织其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289 评论(15)

哆啦Y梦

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就诊记录、挂号单;以及职工的病假条等。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请求,依法让其休病假,并向其发放病假工资。请病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住院情况证明,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要以单位合法的,经过民主程序的制度为准;单位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审核材料,同时要求与员工随诊或复查。申请病假要符合单位程序性要求,并得到批准。但本人处于紧急情况,可以假后补正,或由家人代办。并不是,医疗期规定了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保护时间。病假是医疗期的子集,请病假的时间都要纳入医疗期内。医疗期的长短按照本人社会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综合计算。仍然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请病假过长的,则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员在生病之后若是不能及时医治,可能会危害其身体健康,一般来说,只要职员提交病假请求时的材料齐全,那么单位都会受理职员的病假请求。职员在请假期间,单位不会全额支付相应的工资而是会扣除一定的比例,病假结束之后,需要到单位上班。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09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