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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蛋的肉粑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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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insh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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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研究民政工作是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主管的服务机构根据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运用行政手段和服务方法,进行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在现阶段,主要分为四方面工作,一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方面,二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重要的社会稳定机制,发挥着解决社会问题,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特殊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被认定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重要基础作用。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伦理守则,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解决社会问题和困难,恢复社会功能的专门职业。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称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六中全会后,民政部门首当其冲,于2006年12月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目前,民政部门在全国民政系统正全力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那么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工作是什么关系?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工作意味着什么?如何在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工作就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字串7一、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分析从以上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含义可以看出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1、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本质的相同性。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使命来看,两者是相同的。民政工作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工作的。社会工作也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提供服务的。无论是在民政工作中还是在社会工作中,都注意了被服务对象的价值和需要。从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上看,两者都是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有服务需要的群体提供福利服务,就工作内容和方法来看,两者都以服务为手段开展助人活动。从服务功能上看,两者都有助人的功能。2、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有着明显的不同。从服务理念看,民政工作讲究代表党和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社会工作遵循“助人自助”“平等”“尊重”“接纳”“案主自决”等专业伦理,更强调和服务对象平等的地位,使服务对象能够自立自强。从服务内容看,民政部门还有大量其他社会事务,如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等社会管理职能,社会工作主要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从服务方式看,现阶段我国的民政工作主要是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帮助,对受灾对象和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主要是给钱给物,即救济型助人,对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即服务型助人;而社会工作主要是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福利行政等专业方法进行服务型助人。从服务功能看,目前我国民政工作多侧重于救济性、保障性功能,而国际流行的社会工作则多侧重于福利性、服务性功能。字串4从以上比较不难看出,(1)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雷洁琼先生曾精辟地说“民政工作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事实上,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来源和历史看,它本身就是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事业从最初的救济型、物质保障型不断向高层次、专业化、服务型方向发展的结果。从现阶段民政工作发展的层次来看,可以看作类似社会工作发展的早期阶段,虽然其阶段层次不同,但本质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如任何一项职业都有它自己的专业支持一样,社会工作学就是民政工作的专业基础。在现代社会,使用社会工作提供服务的领域很广,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到青少年服务、医疗服务、司法矫治、家庭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涉及到的部门很多,但没有一个领域像民政工作领域那样广地需要社会工作,并且把它作为核心专业支撑,没有一个部门像民政部门那样把社会工作作为主要和基本专业指导。如教育、卫生、司法、劳动等领域也需要社会工作,但都是需要很少的一部分,并且是起辅助作用,而在民政业务和民政范围领域,不仅需要大量社会工作者,而且是把社会工作作为核心专业使用,社会工作在民政业务和民政范围领域起着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等核心和基础作用。(2)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确有不同。笔者概括为“主体”和“应用”的关系,即民政工作(包括本土的工青妇等部门团体开展的各类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是主体,是业务领域,当我们说民政工作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等业务领域;而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是人们从长期社会服务实践中总结提炼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专业操守、理论和方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技术,当我们说社会工作时,首先想到的是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理论和方法,而不是主要工作领域。字串1二、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含义分析根据以上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分析可以看出,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民政工作的社会工作化,即要把社会工作作为民政业务领域的专业支持,通过在各项民政业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服务方法,使民政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是国际上通用的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化,即和我国实际业务相结合,生根发芽,使社会工作从书斋里走向实务,发展专业,服务社会。就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化来看,笔者认为会产生三个结果:一是使民政工作的内涵进一步充实。即在已有民政业务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会大大丰富扩展原来的业务工作。如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把服务从服务对象本身的生理需求发展到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精神需求,从关注服务对象本身到关注其家庭和所在社区的情况,从只关注服务对象到也关注工作人员自身的相互服务。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性救助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和服务对象由简单的“送回去又跑出来”的循环往返中发现服务对象真正问题所在,并通过启发个人和协调家庭、社区等综合方法予以彻底解决。在救灾救济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从传统的以物质救助为主的救济模式中跳出来更加关注灾害对灾民心理和物质的伤害,从而进行全方位救助。在收养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由关注收养家庭的需要转变为关注被收养孩子的需要。在假肢装配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可以使我们从只是帮助残疾人安装假肢解决生理需要到关心并协助其个人及家庭解决社会适应问题等等。字串1二是使民政工作的外延进一步拓展。即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和服务领域。我们知道,民政工作主要是以物质救助为主,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受灾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服务为主,属于剩余福利模式,引入社会工作后,可以使我们用社会工作的眼光去观察社会的需要,审视我们提供的服务,发现不足,拓展服务。如在我国人均GDP由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现阶段,属于典型的“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目前我国农民工问题、老年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留守子女问题等可以说既普遍又尖锐,处理不好,必将引起社会动荡,别说社会和谐,就是基本的社会稳定都难以保证。所以,用社会工作的眼光看,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前提下,民政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为所有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服务。如目前的家庭综合服务,就是一个需要我们格外关注的服务领域,许多问题(老年人问题、单亲家庭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社区矫正问题、留守子女问题等)都是通过家庭反映出来,如果能把前些年建的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成为主要的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普遍开展面向家庭需要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必将促进家庭的稳定和社区的和谐。 字串5三是客观上更加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人的需求本身就是多样化的、个性化的,引入社会工作,用社会工作“助人自助”、“平等”、“接纳”等理念和“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从事民政服务,必将更能满足被服务对象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和谐。三、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的途径分析民政工作如何引入社会工作,笔者认为有三个方面。首先要充分认识在具体业务工作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方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民政工作引入社会工作既不是一种形式,也不是另有一块独立的业务(当然不排除引入社会工作后开拓出许多新的业务领域),而是把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引入既有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残障康复等业务中去,更新服务理念,充实业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提高认识是基础,是前提,没有真正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就不可能真正在业务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其次是对民政业务、民政范围的服务队伍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既然认识到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到社会工作是民政业务的核心和基础专业,在具体服务中起着主导、策划、组织、协调和推动实施的作用,就需要组织所有民政服务队伍,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知识、方法的培训,让所有民政工作人员掌握社会工作理念和基本方法,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字串1第三是积极研究设置专职社会工作岗位。在我国,目前各类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是主要载体,所以,引入社会工作的主要标志和重要结果就是在各类提供社会服务功能的事业单位中研究设置专职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要研究制定专职社工岗位的岗位名称、专业级别、结构比例、工作范围、职责、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等规范,并通过培训现有工作人员和吸引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毕业生积极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引导大家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第四是大胆创新,勇于试点探索,大力发展民办非营利专业社会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专业社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作为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专项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的责任必然越来越重,任务必然越来越多,但是又不可能大包大揽,政社不分,所以必须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各自在提供专业社会服务方面的职能、职责与权限。一方面强化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行政职能,弱化并逐渐退出具体的社会服务工作领域;另一方面制定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的政策,促进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并加强管理与监督,使之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更好地促进我国四个建设之一的“社会建设”,使之成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社会工作者与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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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花儿

领取证书后,可以享受国家政策的补贴,如果从事工作,也有一定的有利条件。

例如,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司法和工、青、妇等部门,在这些部门从事政策研究的工作岗位或者独立的政策研究工作。考合格的人颁发社会工作师证书。

用途如果你打算从事街道或者社区工作,那么这个证书会对你有用。不过需要相关工作经验才能考的,但是有学历或者学历更高的人去考对工作经验会放宽一些。

社工证分两种,分别是《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社会工作者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民政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旨在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一般都是每年6月组织考试,在本省的人力资源网站上报名(具体参照本省的网站),社工报名条件要求很严。

具体如下: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特别要说明的是,考取社工证,可以为社区招聘考试免笔试或者加分,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每月也会获得相应补贴。

义工和社工的本质区别:

(1)从上述含义可以看出,社工是受薪人员,也就是说社工是拿工资的,而义工则是无偿的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没有任何工资等的报酬。

(2)社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比如说个案社会工作,比如说聆听的技术等等,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义工,有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术,比如说医护人员,但社工则是一种专业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这有别于其他的专业。

(3)社工要遵循严格的专业伦理和价值,而义工也要遵循社会的伦理和价值,但不如社工严格和专业。这些伦理和价值是作为一个社工人员所必须遵守的,其规定也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会互相冲突,或者跟社会总体的价值观相冲突。

(4)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就像律师需要有律师执照一样。至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始实行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统一考试。而义工则不需要由专业资格的限制,只要是自愿的助人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义工。

(5)义工与志愿者一样,不受专业限制,包括一系列为了他人、社会而进行的无偿性的活动。而社工则是专指专业社工人员所从事的服务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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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zai4130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薪资待遇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需要根据具体的招考公告决定,但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万元左右。在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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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特首

1、民政工作:“三个一部分”即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2、古代中国的福利思想:⑴儒家的“民本”、“仁政”和“大同”思想⑵墨家的“兼爱”思想⑶道家的“无为”思想 3、社会福利:通常是由国家或社会为立法或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4、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分为:职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5、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趋势:企业在转变经营机制的过程中,要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背上的“办社会”的沉重包袱,要将这部分社会福利服务推向社会。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也要改变过去“包办”社会福利的做法,让社会承担更多的社会福利服务的责任。这样,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福利服务的四个支撑点:一是政府;二是企业;三是社区,尤其是基层社区;四是社团,特别是非政府的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工作)和慈善机构。 6、中国社会发展中民政部门发挥的作用:⑴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民主进步⑵广泛提供社会服务,保证改革顺利进行⑶实施社会行政管理,促进社会良性运行⑷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巩固国防建设 7、民政工作中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⑴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①既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又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②既强调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又强调经济和社会的平等⑵人的需要和分配、再分配理论①自然需要②社会需要③一般需要或经济需要④精神需要⑶社会福利社会化 8、社会工作的民政模式特点:⑴民政部门有一个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县级市)、乡镇(街道)直至村、居民委员会的遍布全国的行政网络和从上到下的信息渠道⑵建国以来,民政系统由于其职责所在,对于负面的社会状况关注尤甚,与基层、社会贫弱群体也有着一种特殊的联系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剧烈变化时期,民政部门面临的社会问题也剧增⑷民政部门各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和社会政策的出台,要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或全国人大的批准,同时也要依靠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⑸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之一,因此,它与基层社区有着天然联系。 9、民政部门的组织结构及其与社会工作的联系:⑴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直接相关的民政职能机构①民间组织管理局②优抚安置局③救灾救济司④最低生活保障司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⑥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⑵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间接相关的民政职能机构①财务和机关事物司②外事司③办公厅 10、民政部门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⑴社会福利服务⑵救灾救济⑶优抚安置⑷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⑸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 11、社会福利事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特定的社会福利对象提供的、旨在满足他们基本生活需求的供养型社会福利服务,主要包括由县以上政府部门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以及由社区创办的敬老院 12、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阶段划分:⑴建国时期。当时的社会福利事业是与社会救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要为解决战争时期遗留下来流亡和无依无靠人员的生活安置问题。⑵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到改革开放以前。这时社会福利事业从社会救济中分化出来,独立形成以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人、儿童和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简称三无对象)的工作体系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民政部在改革中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新思路,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力提倡由社区来办福利事业,二是已有的福利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 13、国家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三无”人员,主要内容是:⑴对老任以养为主,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适当开展一些文娱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以丰富生活内容,增进身心健康⑵对学龄儿童是教养结合,使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至少要让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有培养前途的应该让他们深造⑶对婴幼儿以保育为主,使他们健康成长对智力健全但肢体残疾的,是养治教相结合,尽可能给予矫治和康复;对智力发育不健全的,要尽可能训练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⑷对精神病人是养治结合,通过药物治疗和适当参加劳动和文娱、教育活动,进行综合治疗。 14、社会福利企业:是指政府和社会为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可从事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等方面的生产经营并享受税收优待。 15、城市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倡导下,以一定层次的城市社区组织为主体和依托,以自助—互助的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基础,既突出重点对象,又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以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社会福利服务。 16、目前“五保”供养方式:⑴网络供养。是以乡镇敬老院为五保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全乡镇的五保工作⑵统供分养。以乡镇或村统一制定供养标准,统一筹集分配供养款物。五保对象则是在原有家中生活,村中有保护服务组提供日常的生活服务⑶承包供养。由五保对象与其亲属或邻居自愿协商,签订供养协议或遗赠协议,在建立了供养关系后,供养者承担全面供养的义务⑷集中供养。由乡镇村或个体经营者举办敬老院、福利院等,院内集中供养五保对象⑸合作养老保险付诸供养。 17、扶贫:是指对农村中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从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旨在使其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摆脱贫困的社会救助。 18、民政部门的扶贫方式:⑴资金扶持⑵政策和思想扶持⑶科技和信息扶持⑷相应的配套措施有:组织扶贫经济实体,建立干部保护扶贫责任制,资金由无偿扶持改为有偿扶持,建立扶贫周转基金,多渠道扩大扶贫资金来源等。 19、社会救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依法对特定的社会救助对象按规定向他们提供的社会援助。分为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两种。 20、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对象是:城镇中的“三无”人员和部分农村五保对象;符合救济条件的退职职工;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需要特别给予救济的人员。 21、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优抚工作包括:⑴国家抚恤⑵政府补助⑶群众优待⑷退伍军人接收安置⑸军队离退休人员接受安置⑹优抚事业单位管理 22、现行的优抚安置法规有以下规定:⑴优抚工作的对象包括: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和其他特别对象。安置工作的对象是当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⑵各类优抚对象可以根据法定的条件享受国家抚恤(包括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政府补助(包括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和群众优待(包括现金优待和社会服务)。⑶复员退伍军人主要是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和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主要是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以使他们安度晚年。 23、民政部门中的社会工作的发展:⑴促进社会政策的发展完善①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②推进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④建立健全法规制度⑵指导和管理民间社会福利社团 24、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措施:⑴积极探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办法,研究“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办法,加快福利事业单位和福利企业改革步伐⑵组织实施为孤残儿童实行康复手术的“明天计划”⑶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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