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ui365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工伤或者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吸毒” (三)自残或自杀 “涉案妇女自杀,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 如果家属闹事,就让他们走法律途径,公司的法律事务或者公司的顾问律师都会挺身而出。 如果家人违法闹事,报警,警察会挺身而出。 当然,作为一个单位,对于自己员工的死亡,通常都会有人道主义的慰问,但数额不大,主要是象征性的。 我们公司不谈论它的员工。
即使员工父母过世,公司也会派车送人慰问、送花圈、慰问礼品。 所以,有时为了安抚死者家属,尽快解决家属的麻烦,公司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实际中会适当给一些钱,但这笔钱绝对不会 叫“补偿金”或“补偿金”多叫慰问金或安慰金。我基本不跟老板吵架,因为我喜欢谄媚。但我见过其他员工跟老板吵架。基本上老板拼命要 求求求求求求你,给我两天的宽限期,一到钱就给你钱。老板很害怕。你扑通一声从楼上跳下来,他去哪里讲道理?掏出一把刀 更严重的是后果难以预料。
当老板不容易。所以我杀了我后不想当老板,都是陷阱。我喜欢当科学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 这是我的新工作。公司由一对夫妇经营。有两个 o 司机,一名主管,我是一名文员。 上班第七天,早上到公司的时候,感觉老板心情不好。 她自己开车去公司。 五分钟后,老板打车去了公司。 早上8点30分左右,老板带着司机到了工地。 老板娘打电话给司机,说要给她买早餐。 在司机电话的另一边,老板听到老板让司机别管她,便赶忙赶往工地。 11点左右,老板回来了,径直上楼去了。
西湖草莓
我个人认为当然值得推广了。4天半工作制的好处:
①有利于员工和家人及时就医;
三年的“口罩”让我们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周三休息半天,员工不用请假可以更灵活安排自己和家人就诊,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②有利于缓解“周一工作焦虑症”;
大城市工作压力大,上下班路远时间长,很多人周末休息后因周一至周五要连续工作五天,一到周一便感到焦虑。周三休息半天,员工可以去跑跑步、健健身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能有效缓解这种焦虑。
③有利于员工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
活到老学到老,工作不只是输出,更需要充电。对于想要提升自己的员工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员工,周三弹性工作能增加周二晚和周三晚学习时长,规避周末突击学习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学历和备考各类专业证书
④有利于提升家庭幸福感。
对于已经组建家庭的员工,可以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如果家里有孩子,周三不需要请假就可以接送孩子上下学;如果还没有孩子,那么也有利于提高员工生育率。哈哈,空余时间多了,可以支配的时间也就多。幸福感蹭蹭的往上涨。
看到这个新闻,我的确酸了。我也希望我们的企业会不会模仿乐视公司,这都要靠其他企业的内部规则以及自己的标准。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一样,他们主要面对的事情也不一样,如果企业能实行4天半的工作制,那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企业的经济效益,则需通过时间技术依靠职工获得。也许很多企业都会模仿乐视公司采用4天半工作制,但肯定也会有多数企业没有实行工作制,因为规则都是每家企业自己定的。
这种工作制度值得别的公司借鉴,因为公司的好与坏都不是通过压榨员工就能做到的。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同样不可能是企业的最大优点,企业的好与坏,取决于企业的文化风气和文化底蕴。有的公司可能没有4天半的工作制度,但是如果公司的氛围很好,工作很顺利很合大家的心意,那么即使没有那么半天的假期,大家也会觉得工作十分愉快。还有一点,企业要想更好地对员工进行管理,必须要落实好这一人性化管理模式,才能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归属感,而且对许多人来说也很好。毕竟,人人都向往被他人爱。最适合你!实行四天半工作制度可以缓解员工压力,这在性质上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别的公司是否会效仿这一制度却无人知晓。然而,成功的企业应该为提高雇员的福利而感到自豪,拥有优秀的雇员就能拥有卓越的企业。因此,就目前阶段而言,我们绝不能追求任何4天半式生活。事实上,如今很多人对于乐视都评价不差,因为这类公司在为员工带来家庭温暖的同时,也为他们带来了更多助力。可以说乐视在实践过程中很人性化
哈毛小子
台州女子小陈和老板因为工作的事情起了争执,因为理念不和,加上老板说话比较强势不讲道理,所以,小陈气到诱发了甲亢,情况危急。入院之后,医院进行了紧急干预,小陈才转危为安!
小陈这一次的住院能不能申请工伤补助呢?小陈所在的企业应不应该承担小陈的住院费用呢?其实,小陈发病的原因是因为工作,在公司已经有了不适症状,所以,小陈的病可以视之为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助,公司要承担小陈的治疗费用以及营养费误工费等等!
也许有人称小陈甲亢是旧症,是小陈停药才导致了此次旧病复发!所以和公司无关,不应该认定为是工伤!虽然小陈有旧疾是事实,但是,小陈一直没有发病,可以视为病情稳定,非常的平稳!所以,因为小陈有旧症就认定为小陈此次不是工伤并不合理!
仲裁
如果说小陈所在的公司不打算承担小陈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营养费!那么,小陈可以收集证据,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仲裁机构在核实材料之后会对于此事进行开庭,届时小陈的问题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如果说对仲裁一无所知,可以百度相关的资料,也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代理!相信只要有证据,此事不会非常的复杂!不过仲裁需要排期,要有耐心!可能会等待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小陈可以继续上班,如果公司要开除,公司还要给辞退补偿。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小陈太傻了,作为打工人,何必和老板争执呢?老板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必太较真!职场人若是不懂得明哲保身,真的不值得!
台州一女子与老板吵架,气到诱发甲亢危象急诊住院,这理应当算工伤!
小吃客C
做人不能太单纯,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自己的安全。
有专家认为,对于陈某的直接死因,究竟是因强奸而死,还是迷药致死?二者所为的最终判决完全不同。
这位专家说,如果男性上司在强奸妇女前或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直接因自己的性行为造成受害者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或治疗无效死亡,则构成强奸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但是,若使用下迷药致死,则应认定为过失杀人。
我完全不认同这位专家的看法,我认为迷药致人死亡,不能以过失杀人处理,这位专家所说的过失杀人,我不知道产他的依据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我国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的过失行为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的死亡,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从而导致他人死亡。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男上司在明知的情况下用迷药对女孩实施性侵犯,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且也清楚地知道,迷药之所以能够使人昏迷,是因为它具有毒性,还要对女孩使用过量,从他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他完全清楚地知道,他的行为会导致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那么,现在这种行为又如何成为过失呢?
假如男上司在日常生活中不小心将带毒药物倒入女孩喝的水中,导致女孩中毒死亡,那还可以说他是过失致人死亡,但是现在从整个事情来看,男上司一开始就有预谋地给女孩设了圈套,自己是已婚男子,为了自己的兽欲,先带女孩出去吃夜宵,再去唱 K喝酒,等女孩醉了以后,再将女孩带到开房时,不顾女孩的生命安全,用七氟烷深度昏迷,结果女孩七氟烷中毒死亡,在用药时,是女孩已醉得不省人事,该男子又用迷药昏迷了女孩?或者是因为房间里的女孩比较清晰,所以那个男人用涂了七氟烷药物的手帕遮住女孩的嘴让她中毒昏迷了?警方确实需要对此进行详细调查才行。若真按过失杀人处理,那以后会不会有杀人犯杀人时,直接对受害人大量使用七氟烷致死,然后对法官说自己主观上是想让受害人昏迷,只是不小心用药过量,使人丧命,以这种方式来逃避死刑呢?
2021年2月9日官方最新消息
在1月23日广东佛山一名年仅23岁的女大学生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期间,被房地产公司主管下药,欺骗到酒店强杀致死,这个事情的原因是这样的,今年大学毕业的小陈,毕业后在佛山当地入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但是到公司的第一天,就被该房地产公司39岁的主管彭某看上了,彭某在小陈入职没几天,就以单位聚餐的名义,叫小陈一起出去吃饭。
在与公司所有人吃完饭以后,彭某有单独地把小陈找到一边,说他们顺路一起他送小陈回去,就这样23岁单纯的小陈答应了,两个人刚走出去,彭某就说自己没吃饱,想和小陈再吃点饭去,小陈一看领导说话了,就没拒绝,两个人吃了点宵夜,期间彭某让小陈喝点酒,但是小陈称不能喝酒,拒绝了,喝了点饮料,吃完后,彭某又拉着小陈去KTV唱歌,彭某又拉着小陈喝酒,小陈喝了点,不一会彭某称有事出去一下,结果竟是出去开房,彭某回来后,小陈已经神志不清,就这样,彭某带着小陈去了宾馆,在宾馆呆了几个小时以后,彭某又出去买早饭,但是回来发现,小陈已经停止呼吸,这才吓得报警。
经过警方调查,小陈是被彭某下了一种国家限制的麻醉药,叫做七氟烷,这种药物一旦使用过量,就会抑制呼吸,最后导致窒息而死,彭某最初被警方逮捕时,还跟警方说是小陈主动和她发生关系的,但是面对铁证,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提前买好的迷奸药,现在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但是值得心痛的则是小陈的家庭。
今年23岁的小陈大学刚毕业,由于家里条件十分艰苦,父母都是残疾人,父亲身体残疾,母亲是个聋哑人,姐姐也是身患重病,姐夫左眼失明,全家人基本所有压力都压在好毕业的小陈身上,小陈从小学习就好,父母虽然赚不到钱,还是当地的低保户,但是一直努力供小陈上学,最终小陈大学毕业,然而没想到,好毕业工作的小陈就遇到这样的事,家里人也是一时无法接受。
事情发生后,彭某所在的房地产工公司,并没有出面慰问,就连小陈的火葬费都是借钱办理的,现在家里人也是很伤心和气愤,针对这个事件,有网友评论,这是典型的内地李宗瑞,肯定手法这么娴熟,肯定不止一起案件,针对这个说法,大家怎么看?
bayueshisan
我觉得该制度值得推广。第1, 推广四天半工作制有利于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工作效率。社会科学院2017年调查显示,在美英等国休闲时间日均5小时,中国人均休闲尚不足其一半,而且在持续下降,中国人成为世界上最劳累的一群人。
而与之相对,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8年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人均产值的44%。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更与发达国家80%左右的比例相差甚远,与劳动强度更是不相匹配,陷入工时增加—收入增速下降的汗水型经济。四天半工作制缩短了工时,保障了员工的休息,也相应地提高了单位时间工资。同时,中国员工有效工时仅占制度工时70%,国有企业更是只占到40~60%。增加员工的娱乐休闲时间,减少无效的工作时间,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第2, 推广四天半工作制有利于拉动消费、引导产业与企业及时转型。每周增加的自由时间,带来了购物娱乐与培训教育领域的消费增长。北京163家购物中心调查,休息日客流量比工作日多30%;而休息日景点门票销售数量更是平时的2~3倍。对于邻国日本而言,每增加一天假日的经济效益就高达3000亿日元。在产业层面,休息日拉动的消费基本归属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占比提升是产业升级的必经之路。现今,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比在70~80%左右,而中国仅有50%,亟需利用休息日的经济效益,提升相关消费。
此外,在企业层面,四天半工作制限制了压低工资、抗拒技术进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果继续依靠延长工时来维持竞争力,就必须付出更高成本,由此推动企业研发技术、创新发展。中国人民大学王琪延教授也建议减少工作日,并根据北欧国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实际经验,指出采取四天半或四天工作制会带来高效率、低能耗产业及旅游、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四天半工作制是适应经济发展应当做出的改变,在劳动者权益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都要求更多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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