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饭饭大吃货
目前确定的是10月16日17日笔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下一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8日
孤山幽灵
地区 准考证打印时间 北京 2018北京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5日-8日 天津 2018天津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6日-8日 上海 2018上海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5日-7日 江苏 2018江苏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至8日 浙江 2018浙江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8日 山东 2018山东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5日-10日 江西 2018江西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至8日 安徽 2018安徽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5日开始 广东 2018广东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8日 广西 2018广西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10日 海南 2018海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8日辽宁 2018辽宁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1-10日 吉林 2018吉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至8日 黑龙江 2018黑龙江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7日 内蒙古 2018内蒙古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 山西 2018山西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8日 福建 2018福建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起 河南 2018河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至8日 河北 2018河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至8日 湖南 2018湖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8日 湖北 2018湖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8日 四川 2018四川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8日 重庆 2018重庆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至8日 云南 2018云南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考前5天起 贵州 2018贵州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2日-8日 新疆 2018新疆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 西藏 2018西藏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 陕西 2018陕西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考前7日 青海 2018青海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7日 宁夏 2018宁夏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10日 甘肃 2018甘肃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10日 兵团 2018兵团社会工作者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10日
咖喱鱼蛋89
2021年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社会工作师成绩有效期:
初级社会工作者:参加初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社会工作者:参加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首次启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1)。
1.注册城乡规划师
2.注册测绘师
3.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4.注册建筑师(一、二级)
5.监理工程师
6.造价工程师(一级)
7.建造师(一级)
8.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9.注册验船师
10.护士执业资格
11.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12.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3.注册计量师(一、二级)
14.执业药师
1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
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1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8.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1.设备监理师
2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2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
24.翻译专业资格
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2)。
1.拍卖师
2.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资产评估师
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税务师
7.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四、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五、推行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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