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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洛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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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umiu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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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雄同志凭着对党的新闻事业的热爱、对底层百姓的感情,以笔为矛,为正义呐喊,为人民立言。他的事迹引起政府部门、新闻同行和社会的关注,《北京青年报》《青年记者》《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华新闻报》等多家报刊,人民网、中国记者网、中国人大网等,都曾分别以《名记黄雄行走在黑幕与真相之间》《黄雄:担道义著文章》《揭黑记者黄雄:血仍未冷的独行者》等为题,发表过报道他的长篇通讯,或特邀他为嘉宾进行宣传。黄雄同志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始终认为:正义力量的支持是我坚强的后盾,群众的信任是我力量的源泉”。2003年,他得知新化县桑梓镇瞒报多起煤矿事故。而那个地方黑恶势力横行,去采访要冒很大的风险。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乔装打扮,只身深入现场采访,发现仅1个坪烟村就有11家煤矿,相隔近的仅10多米,最远的也不过100余米,各煤矿对雷管炸药的管理非常混乱,事故一触即发……他及时采写内参《新化桑梓镇安全严重事故隐瞒不报》,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个又一个威胁电话也接踵而至,有要他死得很惨,还有要报复他全家的。更为艰险的是他采写关于湖南郴州官煤勾结的系列报道。2006年8月,他根据举报,赴郴州临武县采访调查发现,临武县1000多家非法矿非法开采多年,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收取保护费,各级政府官员纷纷入股非法矿,充当保护伞,每年非法煤矿所需上千吨的雷管炸药都由县公安局提供。其中一座山上有200个非法矿,惟独炸了外地投资商的矿。而在离该矿不足10米处,就有县公安局长、地矿局长、执法大队长等入股的非法矿正在大张旗鼓地开采。他在临武暗访了一个星期。以时任郴州市纪委书记为首的一伙人,私下做他的工作,只要不发稿,给他100万元好处费。他没有答应,那位官员就直接打电话威胁:“你再管郴州的事,叫你在湖南呆不下去!”为此,他写了一封“遗书”——《我的恐惧与希望》。在报社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黄雄采写的《曾矿长的官矿勾结图》《上千家非法矿啮噬湖南临武》《郴州有顶护黑巨伞》等稿件相继在《中国安全生产报》上刊发。报道引起中央和湖南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郴州卷起了治理非法矿的风暴,郴州市纪委书记、临武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地矿局长等20多名充当非法矿保护伞的官员被绳之以法,1000多家非法矿被彻底炸毁。后来有人专程从郴州赶到娄底,四处打听黄雄的家庭住址,扬言要提着他的脑袋去告慰那些被关押的官员和被炸毁的非法矿。也就在那一年,他写的《我的恐惧和希望》参加第七届中国记者节征文,获一等奖。尽管黄雄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但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他先后当选娄星区、娄底市人大代表,就是群众对黄雄多年来敢于与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的充分肯定。他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呼声的责任感更强了,继续用手中的笔为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鼓与呼。2004年底,根据群众提供的情况,黄雄来到涟源市水洞底镇托山村进行了多次暗访后,以《毒水毒气在慢性杀人》为题的两份调查报告发表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考察孙水河,并责令整改这一隐患;娄底市领导责令该公司半个月内实现废水排放达标,后因没有达到排放标准责成关闭。确保了娄底近百万人的饮水安全。托山村村民给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和黄雄本人送去了锦旗,上书:“仗义执言,敢为人民鼓与呼”。他的调查报告《玉龙新村变危楼》《惊雷屡伤人命、村民提心吊胆》《五级伤残农民工拄着双拐维权》《八年了生命钱在哪里》《三少年命归泥坑的背后》等报道,都引起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作为中国安全生产报的记者,黄雄同志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在威胁面前无所畏惧,在金钱利诱面前也毫不动摇,他多次拒绝高额金钱的贿赂。而他2007年被评为“中国产业报协会十佳记者”后,立即把得到的6000元奖金全部捐献给了家乡的贫困群众。他认为,一张安全生产领域的报纸,只有敢于揭露重大隐患和官商勾结等丑恶现象,才会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一个记者,只有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正义说话,积极参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才算是尽到党的新闻工作者之责。

郴州市临武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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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vita

城管打死瓜农构成杀人,公安机关应当介入查处。公安机关现场查处中,如果遭到无关人员阻挠,可以采取措施制止阻碍执法的行为。如果认为公安干警制止的行为存在过错,可以向其所在公安机关申诉,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要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不得有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行为,否则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2、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5、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9、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10、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11、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12、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警察,你凭什么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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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镇子a

看来处理结果 感觉人命好廉价啊 特别是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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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舆媚砜

湖南临武城管群殴瓜农致死事件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与强烈愤怒,也让城管这个臭名昭著的暴力组织再次成为众矢之的;而据新华社报道,7月20日,湖南省临武县有关方面证实,对在与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的家属,给予各种赔偿共计89.7万元。据悉,上述赔偿目前已经已执行到位。同日,央视网记者追踪报导,7月19日,是临武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死亡后的第三天。当天下午5点10分,邓正加的葬礼在莲塘村村口举行,随后,其被安葬在生前承包的果园山上。截稿前,央视网记者获悉,当地警方已于当天上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果农邓正加死亡事件的廖卫昌、袁城等6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实施刑事拘留,送郴州市看守所羁押。 但与绝大多数普通群众一样,央视网记者同时提出了“事情至此看似尘埃落定,但仍疑点重重”的四点质疑,其中追问的第一疑问就是家属为何忽然沉默?“从7月19日下午开始,邓正加家人的态度突然发生转变——从对事件的愤愤不平到开始感谢政府和冷落媒体。” 父亲只因为进城卖自己种植的西瓜却被城管群殴并活活打死,作为死者的女儿,短短二天内,竟然莫名其妙的感谢政府,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央视记者的报导:在邓正加下葬前,名称为“瓜农邓正加女儿”的用户在微博上表达了对当地政府的不满:“我就是瓜农邓正加的女儿邓艳玲,现在临武所有参与将我父亲的事情发微博和其他论坛的,逐渐被叫去谈话,要求停止转发与评论。昨天尸检解剖出来颅内大量瘀血,并伴有头皮下出血,但是政府正着手掩盖事实,我父亲‘被’心脏病或者其他突发性疾病,政府这样的做法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不过,微博很快被邓艳玲删除。两个多小时后,邓艳玲再次发表微博,却是对当地政府的妥善安置表示感谢,“现在政府已经妥善的安抚好了家人,我们整个家族对政府的处理表示满意,今日下午爸爸已经下葬,我们承受了很多的痛苦,逝者已去,入土为安,我们已经不希望受到外界太多的打扰.感谢市县相关部门的妥善安置,感谢所有关心支持我们的人”。之后其家属甚至已经开始配合当地政府拒绝媒体采访,这当然可以想象是当地政府危机公关的成果,我不怀疑临武县政府敢拿巨额公款赔偿以息事宁人,也不怀疑他们会对涉嫌殴打瓜农致死的城管追究法律责任,但问题是这种赔钱抓人、就事论事式的危机公关,到底能否触动城管暴力执法的根基?能否真正伸张正义?是否治标不治本?而从目前虽然家属沉默甚至感谢政府但公众仍然不依不饶的情况看,所谓的危机公关,让家属闭嘴的同时,并没有让公众买账。 父亲被城管打死了,瓜农女儿却感谢政府,这让人想起了不久前延安发生的同样一起城管暴力执法案件,一商户在被城管群殴的同时,其中一名城管跳起来暴踩其头,场面惨不忍睹,同样引发了全社会愤怒与声讨。然而几天后,侥幸捡条命活过来的商户却同样莫名其妙的被委托发表公开信。信中说,“作为一个延安人,我对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有着很深的感情,不希望他们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而蒙黑。”、“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的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一个被执法的城管暴力严重伤害的商户,最后竟然发公开信向滥施暴力的城管道歉,滑天下之大稽,但事实就是如此。人们只能想象差点被城管踩死的商户一定是受到了权力淫威的恐吓与经济利益的诱惑,当地政府通过这种所谓的维稳,平息了一场官场危机。 但正如我们所质疑的,延安方面的做法只是暂时解决了眼前的危机,城管真正的问题却被再次掩盖掉,暴力执法仍然在各地不时的发生,湖南临武打死瓜农事件,只不过是城管现行体制下不思悔改的恶果继续罢了。 人们越来越感到不安,是基于每次发生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后,惯用的处理手段令人反感:先是推卸责任、混淆是非,无法逃避后再赔钱或找几个临时工项罪,现在发展到对受害人或家属威逼利诱,就象我们已经看到的警察持枪打人抢尸以及89万元的快速赔偿。拿巨额公款赔钱当然能很容易的让受害人或家属闭嘴,甚至就象我们看到的死者女儿“感谢”政府;但事实又是什么呢?央视记者在现场的调查发现,死者的女儿希望记者体谅家属的处境,“有很多难言之苦”,一位村民直言:“我很反感处理的结果,村里90%的人的都反感,因为这个事情没有伸张正义,真相没有结果就草草安葬,这样也对不起帮助他们的人。”据该村民透露,如果家属不同意19日下葬,往后赔付金额一天比一天少10万。在中国社会钱是万能的,政府更相信这个规则,所以当地政府不仅拿出89万利诱瓜农家属,对抢尸受伤的村民也马上进行了赔付,重伤的赔7万多元,其它轻伤的金额不等;先打人,再赔偿,应验了那句经常听到的狠话:往死里打,不就是钱嘛。 晚一天下葬就少赔10万元,这对靠种植西瓜为生的穷困瓜农家属而言,无异于一笔巨款,所谓难言之隐,无非就是政府的金钱利诱,代替了真相和正义的追求,对当地政府而言,如何最快的让家属闭嘴,才是终极追求,至于事件的处理能否得到公众和社会的满意,能否通过这起惨剧进而彻底改革城管体制,则再次成了疑问。政府犯下的大错,再用巨额公款去摆平,这本身就是一个畸形变态的危机公关模式,恰恰这种模式现在看来正在成为地方政府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有效手段,只不过受到伤害的是老百姓,受到经济损失的是纳税人的钱,犯错的人反而游刃有余的不断着自己的错误甚至罪行。 被城管跳踩头部差点被打死的延安的商户最终选择了发公开信向城管道歉,公开信最后竟然还煞有介事的“感谢政府保障了我的权利”,让公民权利这个词成为了天大的笑话;临武瓜农被城管群殴致死,其女儿为了89万元赔偿款竟对政府表示感谢;我们不想指责这些弱势群体的选择,他们在强大的权力淫威之下、也在巨大的经济利诱之下,言不由衷或“难言之隐”,这不是他们的错,换谁都会这样;问题是同样的罪恶仍然会在这表面成功的维稳之后继续发生,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危机公关,只会纵容城管不断的挑衅公民权利、挑衅社会正义和人类良知。18日)17日晚23点左右,湖南当地电视台记者李海涛与雷凯前往事发现场采访“临武瓜农与城管争执后死亡”,李海涛称,他们把采访车开到临武县文昌路,有五六名警察立即走过来说道:“不要拍,要拍就让你们死在这里。”李海涛当时留在车内,雷凯下车采访,雷凯被赶来的五六名警察拳打脚踢。警察用粗木棍塞进车窗捅坐在车内的李海涛,李的头部被打五拳。李迅速关上车窗开车离开,又有十多个警察围过来,用粗木棍和警棍砸车。在车外的雷凯被多名警察继续殴打,手机被拿走,鞋子失踪,脚上留下6厘米左右的伤口。(新京报7月18日)18日凌晨2点,死者家属找来冰柜存放死者邓正加的遗体,亲属和村民以冰柜为中心,围在文昌南路的事发现场。大约4点40分左右,“天快亮了,家属以为会和平解决,没有任何防备和挑衅的情况下,警察先冲过来,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一顿暴打,伤者包括老人和小孩。”上述家属在电话里告诉新京报记者,警察大声高呼,持械追打围观者,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余名围观者被打伤。“死者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好几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在县中医院救治”。人群被驱散后,警察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邓正加的遗体被拉至南强镇莲塘村进村路口后放下。(新京报7月18日)让我们来看看过去两天临武是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的。五六名城管对瓜农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邓正加遗体留在事发现场,引发民众围观,至深夜,警方趁死者家属不备,持警棍和盾牌,抢走死者尸体。湖南当地两名记者采访时被警察用粗木棍殴打,两名记者受伤,采访车和手机被砸。甚至受到威胁:“不要拍,要拍就让你们死在这里。”此外,邓正加家族中身份为公务员的亲友,均被约谈,要求“顾全大局”。城管野蛮执法,摊贩暴力抗法等新闻屡见不鲜,个中缘由不尽相同。当前,城管和摊贩似乎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体。一方面,城管大叫委屈,历数摊贩的种种违规行为,劝告、讲理似乎都不管用,更有摊贩蛮横无理、恶意抗法,致使城管工作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摊贩们也有自己的苦衷,要养家糊口,小心翼翼躲避检查。然而“要打就打死”和“要拍就让你们死在这里”出自城管和警察之口,不由得让人震惊和愤怒!究竟是谁助长了如此狂妄嚣张的气焰?是人民吗?或许是或许又不是,说是也没有错,执政者一直自诩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是怎么给的却从来没有明确表述。如果真是人民给的,那么这种狂妄嚣张气焰也是人民纵容抑或自作自受的结果。面对媒体发自现场的上述报道,临武县长在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一一予以回避和否认。以下是《新京报》记者的追问:1 瓜农是否被秤砣砸死?官方通报,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倒地死亡。有目击者称,邓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击头部。网络普遍质疑,死者被秤砣砸死。18日下午,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在新闻发布会回应,目前尚无证据证明邓被秤砣砸死,具体死因还在调查中。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在现场采访时,路边摩的司机、临近摊位商贩等多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发生第二次冲突时,双方有抢秤、推搡等行为。据新京报记者采访当时在事发现场摆摊的另一瓜贩称,未看见城管用秤砣砸了邓正加的头部。但邓正加被打倒地后,仍有城管用脚踢他头部。2 警方有无抢夺死者遗体?从17日上午至强制清场时,邓正加的遗体在其死亡地点停留了约18个小时。据死者家属称,18日凌晨,在邓正加死亡的现场,警方为抢夺遗体与围观者发生冲突,造成多人受伤。“抢尸”情况是否存在?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警方是在协助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回村庄。之所以运回死者村庄:首先,死者家属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儿,再三要求把他的父亲在当晚送回去;其次,事发地在城区,时间久了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让一个死者的遗体在大街上,我们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这些是征得家属同意的。贺遵庆称,由于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如果没有警察协助,死者尸体是运不回去的。后来,警察协助转移遗体时,个别围观群众趁机起哄,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据新华社记者了解到,邓正加死亡后,其家属和部分群众聚集在遗体旁,要求“给说法”。随后,围观和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现场工作人员与家属协商运走遗体,但未成功,直至最后采取强制清场。3 城管有无索取100元?17日,死者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文昌路摆摊时,曾被执法的城管队员索取100元。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还没有证据证明城管队员收了100元。现在还在细致调查这个事,如有,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尸检报告何时出炉?临武县县长贺遵庆说,县里成立临武县纪委书记牵头的调查组,邀请了郴州纪检部门监督。目前,正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待尸检报告出来后,临武县官方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贺遵庆说,若是外伤所致,尸检鉴定结果会比较快,若是因患病致死,需进行病理切片分析,时间可能要长些。5 记者采访被打是否属实?前晚,两名湖南当地记者李海涛、雷凯,在临武县城采访过程中,被五六名警察用粗木棍殴打,两名记者头部、肩部和背部不同程度受伤,脚上有大约6厘米的伤口。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对于警察协助转移尸体的过程中,是否有媒体记者被打,目前不清楚。如果确实存在,先向媒体记者道歉,我们会去调查,然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从这现实的话语中我们看见官僚的相互依赖的感觉,像贺遵庆这样的官员对自己下手包庇,还当什么官啊 !你就不能为你的手下像公众道歉吗!这样的领导滚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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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再也不吃了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亦称临武县“”事件。 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

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8月1日,邓正加亲属称,全家都不接受尸检结论。

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4名城管获刑,最高判11年。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2014年4月23日,“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5月1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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