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希尔
申请流程:1、由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2、初核。乡镇(街道)民政办完成对困境儿童有关材料审核,并深入困境儿童家庭走访,核实有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3、审批。县民政局在认真审查乡镇(街道)初核情况和困境儿童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人是否享受基本生活费待遇作出决定,自批准后的下个月起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待遇。困境儿童监护人发生变化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及时上报县民政局,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条件:1、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儿童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三、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一)构建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参照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困境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畅通与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的联系,并依托上述部门(组织)在乡镇(街道)的办事(派出)机构,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对于发现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二)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人身安全。(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托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残联组织要依托残疾人服务设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工作,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高康复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困境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亲情。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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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案例解析
构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系统,必须是家庭、学校和政府“三位一体”的系统。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2017社会工作介入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案例解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案例】
圆圆(化名),女,5岁,是专业社工在针对北京市丰台区T街道辖区的潜在困境儿童排查和数次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她的父亲为文盲,曾多次入狱,2012年7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母亲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月收入1900元,租住某小区地下室,白天把圆圆送给身体不好的奶奶带。圆圆没有像其他适龄儿童一样上幼儿园。社工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与圆圆母亲和奶奶交流并指导家庭教育。另外,社工做家庭探访时会带一些儿童书籍给圆圆看,3个多月内,社工与街道相关领导沟通共同整合资源,把圆圆送进温馨又舒适的幼儿园,该幼儿园减免了她的相关费用。
【分析】
社工介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首先是建立专业关系,专业社工在社区工作者协助下,接触服务对象本人和其家人进行初步的沟通和交流,本着对儿童负责的态度建立了信任关系,并了解服务对象和其家庭的一些基本情况、孩子在家里的表现和孩子的性格等方面信息,再以基本问题为基础,进行深入访谈和评估。
社工运用专业技巧,引导服务对象主动走出阴霾,专业社工应该对服务对象多次入户访视,深入观察了解家庭成员和困境儿童之间的相处方式。专业社工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现服务对象状况,并针对此种情况,专业社工在每次访视时都通过陪伴方式玩游戏、讲故事等活动来锻炼困境儿童表达和动手能力,运用倾听、专注、引导、鼓励、反馈、情景模拟等技巧帮助服务对象慢慢走出自卑内向的心理,勇于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和需要,通过系列引导和沟通走出困境。
积极家庭治疗,构建良性家庭关系系统,家庭治疗模式注重在家庭系统中的关系互动,通过互动来产生对个人的影响,并最终实现个案目标。专业社工尝试建立服务对象和母亲之间的.连接,引导母女间正向面对,通过一起合作参与亲子游戏来共同完成目标等方法让服务对象感受来自母亲的爱以及让母女间的关系慢慢亲密起来。专业社工同时与母亲多次沟通访谈,了解母亲的想法,帮助她疏导因丈夫入狱导致的家庭经济紧张和独自抚养女儿的心理压力,并传授给她正确教养孩子的方式,让她认识到对女儿使用家庭暴力是错误的行为,引导她学习和女儿的正向沟通来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母亲表示自己的确有行为失当的地方,愿意接受专业社工的帮助来慢慢改掉对待女儿的坏行为,学习、改变和女儿的相处之道。
在多次回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家庭系统出了问题。家庭教育失当或导致家长忙于生计而忽视子女的成长和心理问题。
目前很多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支持度较低,当未成年人的家庭系统出现状况,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基础性保护作用时,作为未成年人另一重要成长系统——学校,此时应发挥补充性(替代性)作用,为监护缺失、家庭教育失当的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关注、心理辅导和困境干预。
【建议】
构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系统,必须是家庭、学校和政府“三位一体”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家庭是核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护作用,满足未成年人爱的需求、物质需求;除家庭外,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二大场所,学习知识与技能、发展朋辈群体网络和学会与人相处等,满足未成年人成长沟通的需要;政府是困境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联合学校、社区,构建有效应对机制,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精神需求、物质需求。对经济非常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专业社工应当介入到家庭、学校、社区指导,构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教育,在社区层面建立儿童之家乐园保障社区非正规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应该积极引进专业社工进驻,不仅要关注儿童学习成绩,还应更多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及时了解儿童家庭情况,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和专业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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