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38

PK从来没赢过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证 > 学校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困境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厚德悟远

已采纳

这个你必须自己作出决定。有时候在工作中,你会面临一个道德伦理跟公司利益的选择。假如你选择了公司利益,那么就会违反自己内心的道德准则。而遵从了内心的道德标准,则会给公司带来一些损失。这样的伦理困境,我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就要你自己好好考虑,慎重选择了。

学校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困境

91 评论(13)

艾米莉郡主

你应该学会自我保护,自我独立,自我学习的能力

244 评论(8)

多啦X梦521

应该保持什么关系——专业关系抑或是朋友关系? 案例:服务对象外出旅游,从外地带回礼品,特地来到社工点送给社工,还一再强调,是他的一片心意,不收下就是看不起他。作为社工的我是否该手下礼品呢?如果收,是否要还礼呢?如果不收,我该如何拒绝服务对象呢? 就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表面上看似复杂其实可以简单化的。只要 理清 脉络,界定好关系即可。我们要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放在真实情境中去考虑问题,我们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明确行为的双向互动, 理清 影响行为后果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第一是考虑所处的服务阶段,如接案阶段、建立关系阶段、评估阶段抑或是结案阶段等。 1.接案阶段:社会工作讲究实证主义,倡导人在情境中,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假想一下,在接案阶段案主有没有可能会给社工送礼品,从现实出发我们会给一个不熟悉的人送礼品吗?,当然不会,况且社工机构或社工不同于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即便是社工还没有做什么工作去帮助人家或打动人家,案主又怎么会送礼品给社工呢? 2.建立关系阶段:在建立关系阶段处在社会工作服务的关键期,是社会工作者同案主关系极不稳定的时期,案主即便是给社工送一些礼品更多的也是试探性或礼让性的表达,比如:初次探访案主家庭情况,案主请社工吃水果或给案主倒了一杯水,在中国我们不能轻易的界定为“伦理两难”,我们在讲求专业性的同时更要走下神坛,走进民间,如果你不接受案主的礼让那会显得案主招待不周,或你不懂礼貌,社会工作就是入乡随俗,随机应变,即便是西方的社会工作来到中国的山头也要唱中国的歌。同样我们到西方国家去也要用媳妇那个人呢的思维同当地人交流,否则一切谈话都是徒劳。所以此时的社工完全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一般来讲案主都不会太强求,如果非要接受可以向案主说明机构的要求和纪律,总之在这个阶段是可以平稳地度过所谓的“伦理两难”。 3.评估阶段以及接案阶段:在此阶段,甚至以后,社会工作者同案主已经建立了牢固的专业关系,甚至是专业关系和朋友关系并存的双向活动关系,即在工作中的专业关系,在生活中的朋友关系,此时的社工完全能够理清同案主的界限,可以灵活处理这类伦理两难问题,案例中提到礼品仅代表案主个人的一片心意,所以此时双方是在私领域中的互动,也从侧面说明社工同案主的关系,以及社工的确给予了案主很大帮助,从功利角度来讲,是案主自身的回馈,从专业角度来讲,也算是实现了“助人自助”。   第二是考虑案主的经济条件。我们都知道一个连温饱问题、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的人如何去谈及发展与享受。案例中提到礼品是案主旅游时带回来的,既然能够外出旅游,说明案主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太差,或是差到连饭都吃不起的地步,因为即便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村,很多人也没有时间精力或经济条件去完成一次不大不小的旅游。另外,外出旅游带回来的小礼品大多应该是地方特产或纪念品,价格也不是太贵,更多的是纪念意义,也可以理解为象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在专业关系稳固,多元化关系并行的阶段社工完全可以接受。不过社工在接受的同时一定要强调这种行为是在私领域中进行的,明确行为关系的界限。如果案主家庭条件特别优越,所馈赠的礼物十分贵重,那作为社工无论从哪个关系的角度考虑都不能随意接受,那如何做到既不接受贵重礼物的馈赠又不至于打击或伤害到案主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向案主讲明机构的规章守则,以及接案时签订的服务协议,再次提醒案主双方的正式关系,委婉拒绝; 二是如果案主执意馈赠贵重礼品,可以馈赠替代,即选择案主的小物件或其他物品作为礼物; 三是馈赠转移,劝说案主致力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救济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达到转移案主馈赠目标,实现委婉拒绝案主贵重馈赠。   还有一个问题是接受案主礼物后还要不要回赠礼物?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应该回赠的,社工帮助案主是责任所在,是出于道义,而案主馈赠社工礼物是在私领域,不能说社工帮助案主了就应该接受案主礼物,当然毫不客气的说,也不排除案主不送礼不安心的矛盾心理,在中国是很常见的,如到医院看病,不给医生送红包感觉不放心好像进了手术室就成为永远的诀别一样。在中国是人情社会,讲究礼尚往来,社工也应从私领域的个人角度回赠案主礼物,也以此来向案主阐明专业关系同朋友关系抑或是其他关系的界限。   我们都知道,社会工作是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在我国不仅发展时间短暂而且经历曲折,中国的沃土有与众不同,中国是特色的、而又积淀传统的,需要境遇化和本土化,其中本土化并不影响发挥它的专业化,正如“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之所以“橘生淮北则为枳”是因为水土不服,气候、土壤的不适应,没有实现橘子的“本土化”,正如社会工作,即便是从西方引进到中国,在中国生根发芽,只要实现了本土化就不会影响到其专业化的发挥。我们总是讲人在情境中,我们思考问题也应该将问题放在现实的情境中去思考而不是放在理想的沙盘里去讨论,同样理论应在它所适应的范围内讲解,在超出它所适应的范围只能是探索或检验。西方的理论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来到中国“水土不服”也在情理之中,我们不能用南方栽种水稻的方法去北方种麦子,不过我们到可以从种水稻中汲取经验,移植到小麦种植中去。就好像用中国传统文化思维去解释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事例不太合适一样。 我并不认为社会工作是很难发展的,相反我认为社会工作在中国尤其是在未来的中国发展前景是可观的,目前、我们对知识和理论展开深入的探究和思考也没有什么过错,只是有些问题我们没必要“钻牛角尖式”的纠结,就好像一群村口大树下的老太太边择着菜边拉着家长里短,每天都喋喋不休的争论仿佛也没有什么结果,日子还是照常过。有些问题甚至是没有必要不停地讨论下去的,有这些功夫和精力还不如多做些实事,像本土化和专业化两个概念看似简单,当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但却总是听到有人无数次的在探讨着。对此我很是不解,我认为人不是机器,教科书也不是圣人言,即便是老师也不能做到不掺杂任何个人感情的做一件事,没必要在提供服务的时候非要精确到“飞秒”甚至更小。在社区打扫卫生,做一些看似无聊的活虽然简单,但生活不就如此吗,不是每个人非得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在平凡的世界里能把最普通、最平凡的事做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写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周文

119 评论(14)

邱shannon

青少年社会工作伦理的抉择,最重要的是要符合我们大众的社会的总体一个价值观,年轻人需要给他们选择,但是也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引导

218 评论(10)

梁小姐12

在社会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伦理困境,比如,你作为一个管理者,将一些任务分配给下面员工,但是有些人倚老卖老,你就会碰到是否应该尊敬他的难题

303 评论(13)

小不娃娃

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与支撑,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工常常会因为各种价值矛盾而陷入伦理困境。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青少年服务对象具有其发展特性,因而青少年社工所面临的伦理困境也具有一定的特点。笔者在整合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海淀区的7 名青少年社工进行了深度访谈。这7 名被访者年龄在23-26 岁之间,被访者A 与B 从事社区青少年服务,C、D、E 从事司法青少年服务,D 从事残疾青少年服务,F、G 从事学校团体辅导工作;教育背景方面,F、G是在读硕士研究生,B、C、D、E具有本科学历,A 为专科学历,除B 之外的被访者都有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本文即结合访谈资料来探讨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伦理困境的类型与表现、社工的应对方式,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类型及表现

1、保密与知情权的冲突

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一个重要伦理原则。然而,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由于青少年在认知、理解及情绪与行为控制方面尚未成熟,父母对青少年子女有监护权与知情权,因而社工在服务中面临着保密原则与青少年服务对象家长的监护权与知情权之间的冲突。

在学校做活动时,有个男孩对我说,他喜欢的一个女孩最近意外怀孕了,但她男朋友也不管她,他就向我们借钱,说要带女孩去打胎,让我们保密。当时我很纠结,如果我替他保密,他们出了意外怎么办?而且父母和学校对他们的情况有知情权,我们也不能擅自处理。(被访者F)

由于本土社会工作服务多是嵌入其他行政体系中开展的,因此保密原则会受到更复杂的挑战。访谈中,在司法领域开展服务的青少年社工表示,司法机关要求获得服务对象的资料,这让保密与否成为一个两难选择。

有的孩子因为涉嫌盗窃一部手机被公安机关逮捕,但他以前可能还盗窃过几部手机,他可能会无意间对我们说出来。这时我们要不要把这个信息告诉司法人员,让我们很纠结。(被访者C)

保密原则不是绝对的。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就指出“当披露资料可以防止给当事人或其他可以确定的人造成严重的、可以预见的、近在咫尺的伤害时,社会工作者可以打破保密限制”。在以上被访者F 和C 遇到的伦理困境中,社工无论怎样选择都可能会造成“潜在的伤害”。例如,C 若为当事人保密以往的违法事实,是否会伤害到他人利益?是否会导致青少年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产生认知偏差?而打破保密原则,简单地披露当事人信息,是否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

2、案主自决与社工干预的冲突

案主自决是社会工作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但由于青少年社会阅历尚浅,因而青少年社工会遇到学校、家长的决定与青少年自己的决定有所冲突,或因案主的部分能力受限而完全由学校和家长做决定的情形,使案主自决原则受到挑战。

这些智力方面有障碍的青少年案主,需要做决定时都是根据他的父母、学校以及他周围的系统来帮助他做决定。这好像比较谨慎了,但我总觉得不太妥当。(被访者D)

学校让我想些办法,去劝这些优秀的孩子留在这个学校读书。正常情况下我应该跟孩子分析清楚利弊,由他自己决定,但其实我没有这样的机会。(被访者G)

被访者G 遇到的问题是学生与学校的意见不一致,学校希望通过社工来影响学生的决定。社工虽秉承案主自决原则,但也需要对学校负责。在这种情况下,社工可能会选择劝导学生继续留在学校。

3、专业关系与私人关系的冲突

社工与案主之间的专业工作关系是与私人关系相对的。若打破专业界限,社工可能面临双重关系的困境。但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特别是在社工职业化发展尚未成熟之时,想要完全禁止双重关系是十分困难的。社工与案主的专业关系与私人关系论理困境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案主无法识别专业界限,易与社工产生亲密感情;二是年轻社工在工作中容易有过多的情感带入,导致专业关系结束后无法抽离个人情感。

有一次半夜接到他(案主)的电话,我以为他有什么急事,接起电话来他却说: “姐姐,我刚打了游戏,特别好玩,想跟你聊会儿天。”(被访者A)

这个男生完全把我当成他的姐姐,来找我借钱,并且他是真的遇到了困难。我们很纠结,觉得跟他感情那么好,他有困难却没能帮他,非常难过。(被访者F)

青少年叛逆的特点使他们难以接受简单生硬的关系建立,因此,社工与青少年案主建立专业关系往往都是通过与之建立友好的“朋友”关系来实现的,这种“朋友”关系更容易给案主带来信任感和安全感。可见,在具体文化情境下,社工在遵守伦理守则的前提下也应该有自己的专业判断,既不能死板地恪守专业关系,也不能一直以“朋友”关系代替专业关系,以免与案主产生私人情感或利益纠葛,违背专业伦理。

4、个人利益与机构利益的冲突

案主利益优先是社会工作实践中被广泛遵从的原则。但实践中,案主利益、社工自身利益、用人单位利益往往交织在一起,导致社工面临着多种利益冲突。

这个学校学生比较淘气,但有一个班来了几个学生,成绩很好。学校想把这几个学生留住,就找我支点儿招,让他们继续在这个学校读书。可是,分析这所学校的环境,留下来对这些学生真的好吗?但如果学生走了,我和学校的关系会非常紧张,这让我很难做。(被访者G)

作为学校社工,被访者G 需要面对的利益方很多,如老师、学校、学生、家长以及社工自己,各种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若不顾学校利益,则社工的专业服务也将受到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化地维护案主利益,需要社工考量。

5、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的冲突

价值中立原则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被广泛认可。价值中立并不意味着社工没有道德取向,而是在与案主价值观发生冲突时,要通过了解案主的经历、文化、环境等来理解他。在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价值冲突时有发生。在价值冲突的情境下,社工能否真正做到接纳案主,会影响其专业服务效果。

我原来不是学社工专业的,刚刚干这行的时候觉得和自己原来的价值观冲突挺大的。原来我对不学好的孩子就意见很大,更别说违法的孩子了,不会用优势视角看待这些孩子,我也是后来慢慢转变的。(被访者B)

青少年社工应对伦理困境的方式

1、积极沟通,达成共识

社工在面对伦理困境难以做出选择时,有时会与案主共同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遇到保密或案主自决的例外情况时,社工会先告知案主,获得案主的理解,并努力与案主达成共识,以做出最恰当的伦理选择。

有些社工认为不能为案主以往的违法事实保密,他们会在开始服务前先告诉案主:你跟我说你以往的违法事实,我可能会告诉警察的。(被访者E)

被访者E 认为案主曾经的违法事实已伤害到他人利益,若案主在服务中透露了曾经的违法事实,则社工无法为其保密。其伦理抉择体现出保密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在威胁到案主或他人利益时可以放弃。但在选择放弃保密原则时,社工也应当在专业伦理价值观的指导下本着案主利益优先的原则,为他们衡量利弊,与他们沟通并获得理解,做出合适的处理。

2、明确职责,划定边界

在本土情境中,社工往往会因嵌入其他行政体系中开展服务而陷入伦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社工往往会与所驻行政单位在彼此的磨合和探讨中明确各自的责任,重新树立并强调社工的价值体系,并倾向于做出尽力维护案主利益的伦理抉择。

对于案主透露曾经的违法事实,我会先跟案主商量,问问他对自己之前违法事实的认识,希望或不希望告诉司法人员的原因。有时探讨之后,他会说“那你帮我说一声”,或者下次司法机关再提讯时他会主动说。但也有坚持不说的,我也就尊重他。(被访者E)

访谈中,在司法领域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工更多地表达出了他们嵌入司法流程中开展服务而产生的有关保密原则的伦理困境。社工既要介入司法流程,又要从司法工作中抽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维护案主的利益。当然,这种保密原则的维护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且社工要评估为案主保密的内容是否触及了他人的利益、是否有潜在的危险性,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出恰当的伦理抉择。

3、结合文化背景维系专业关系

在本土文化情境下,由于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较低,专业关系难以建立,而且在“人情社会”的文化背景下,专业关系难以完全脱离人情关系而存在。如果社工所建立的专业关系并不“亲近”,那么案主在遇到困难时也难以想到向社工求助;如果关系过于亲近,又会给专业服务带来阻碍。社工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往往会依据当时的情境和文化背景做出伦理抉择。

明确专业关系不光需要语言上的澄清,行为上的坚定也非常重要。比如说案主或他的家人总会给我带些吃的或礼物,这是一定不能收的。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如果你不收他就觉得你看不起他,并且给你的东西无足轻重。例如,案主洗好一个橘子递给我,我推辞之后他又给我剥开了,如果我再三推辞,他会觉得我看不起他,关系也就不好处理了。( 被访者E)

4、适度妥协,事后弥补

在一些情况下,社工在多方利益的角逐下做出的伦理抉择会有妥协的因素,可能会对案主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这种情况下,社工往往会选择事后密切跟进案主,采取一些弥补措施,保障案主的利益。

在从事学校社工服务的被访者G 讲述的事例中,学校利益与案主利益有所冲突,社工在衡量利弊后暂时以学校利益为先,没有严格遵从案主自决的原则,但事后在开展服务时密切跟进这些与学校有利益冲突的学生,尽最大可能维护他们的利益,保证服务的开展。若社工不顾及学校利益而坚持维护案主自决,则可能失去继续为这些学生开展服务的机会,学校也会改变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样可能更不利于维护案主的权利。因此,这种“事后弥补”的方式也不失为应对伦理困境的一种策略。

5、寻找资源,获得支持

青少年社工在实践中陷入伦理困境时,往往由于自身工作经验的限制,难以凭一己之力做出最恰当的伦理抉择。而社工团队的讨论和实务经验丰富的督导的指导,往往能将伦理困境中各方冲突分析得更为清晰、透彻,这也有助于社工做出更恰当的伦理抉择。实践中,社工在面临伦理冲突时,也常常会通过团队讨论或请教有经验的督导来寻求更合适的伦理抉择。

我们会先做同事督导,彼此讨论,也有个人的反思,还会有固定的时间和导师联系,并且有外聘的督导老师做交流,这通常能帮助我们有效解决一些伦理冲突。(被访者G)

应对伦理困境的对策与建议

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具有典型性,但本土社工对于伦理困境的认识并不充分,在应对伦理困境时也没有统一的原则。笔者在访谈中发现,社工对伦理困境的应对能力主要与是否受过专业伦理教育、社工自身经验与知识储备、督导机制是否完善有关。因此,要应对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伦理教育。在笔者的访谈中,大部分被访者表示对“伦理困境”并没有深刻的了解。尽管社会工作伦理是社工实务的重要基础,但它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却遭到了忽视。这导致初入职场的年轻社工在陷入伦理困境时往往因缺乏相应的知识储备而难以做出合适的伦理抉择。因此,应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将社会工作伦理教育纳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社会工作是一门“道术并重”的专业,在专业教育中不能仅重视专业服务的技巧传授,还要强化学生对于专业伦理的认识。而且,社会工作伦理教育不能只是点到为止,更应该有对伦理议题的深刻探讨和在专业实习中对于伦理价值观的强调。

二是加强社工自身的知识储备和经验总结。从事青少年服务的一线社工大多非常年轻。在笔者的访谈中,也有社工透露自己选择青少年社会工作领域是因为自己的经历有限。青少年社工经验尚不充足,因而面对伦理困境时会感到更加棘手。经验不足与专业知识不足,往往会导致社工身处伦理困境而不自知,合理应对更无从谈起。因此,一线社工也应当努力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并且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多做探讨和反思,以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完善督导机制。督导是年轻社工专业成长的重要一环,督导更加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实践也能够帮助社工更好地应对伦理困境。在笔者的调查中,几乎所有被访者都认为在面临伦理困境时需要专业督导的指导。一些被访者表示,由于机构督导机制不完善,自己在面临伦理困境时无所适从,怕处理失误会给案主带来伤害。但是,由于目前社工行业发展的限制、社工人才的缺失,督导工作有时会被忽略或者没有充分地展开。因此,应当培养社工机构督导人才、运用资源联络资深社工以及建立完善的督导机制,这将有助于社工有效应对实践中的伦理困境。

四是促进本土化社会工作伦理准则的出台。伦理困境是社工与情境交互而产生的。目前我国内地社工所学习到的伦理守则多是从美国和我国港台地区借鉴而来的,由于地区差异与价值观不同,这些伦理守则在我国内地的应用难免有些“水土不服”。社工在具体实践中不能照搬西方和我国港台地区的伦理准则,而我国内地的本土伦理准则又模糊不清,社工便会觉得自己对伦理困境的应对不够妥当,却又不知道如何改进。虽然有经验的社工能够结合本土文化情境做出合理的伦理抉择,但由于缺乏本土的伦理制度作为基础和前提,他们这种伦理抉择也具有偶然性。因此,有效应对社会工作伦理困境,还需要尽快制定本土化的伦理准则。

129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