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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2022年1月1日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0元、1800元、1600元。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自1995年开始,河南省连续第1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河南省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18年10月1日省政府发布的标准,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7元、15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区域类别有所变动。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洛阳市孟津县调整为孟津区后,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鹤壁市浚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周口市淮阳县划为市区后,由三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安阳市内黄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范围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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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鹤壁市,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辖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和鹤壁经济开发区,总面积218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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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位于新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汇处, 每月10日、25日有人才交流会。中心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和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各区县、系统、行业开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二)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三)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四)负责本市高端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等具体事务和服务工作。(五)承担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的具体工作。(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聘的评价服务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七)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八)对所属(管)单位进行管理。(九)承办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科室职责一、 办公室负责中心事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信访、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二、规划发展部牵头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三、标准化部牵头推进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本市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开展人才信用服务工作。四、高端人才部具体实施本市高端人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博士后管理服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离退休人才开发工作。五、培训部承担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承担区域合作人力资源培训工作;承担相关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六、评价服务部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评价服务工作;牵头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标准,并承担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工作。七、人事部负责中心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中心组织文化建设;负责中心外事、统战工作。八、财务部负责编制中心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中心财务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的审核、核算、结算工作。九、行政部负责中心物业、固定资产、车队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十、党委办公室(流动党员服务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中心党务及共青团相关工作;承担中心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区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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