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度灰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以你的条件考助理社会工作师需要四年,考(中级)社会工作师需要两年;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三、四月份,那个时候你可以看你们当地的人事网站具体内容,需要到你当地的人事部门现场报名,除了学历证书还需要带工作经验证明,目前工作经验有要求但是原则上的,其他的工作也可以。助理考两门,初级实务和初级综合能力,中级三门 高级实务 中级综合能力 法规与政策,这些你可以买些书自己回家看,关键是要把内容看细,看透,实务会自己运用。我们这边的社工做得主要是关注于社区里的老年人,为他们做日间护理、残疾扶助、娱乐休闲等!个人觉得若真想回报社会,社工证不是唯一的敲门砖,现在就可以开始行动!愿你的热情不会随着对现实的了解而淡化……加油!
猫19820728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地址: 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局。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网络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14-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lilybell714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项目名称: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项目编号: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管辖范围: 省直属企业、外省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方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5】9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文件、《河北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岗位员工签名等。办理程序: 企业持申报材料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承 办 人: 郜云海办公地点: 1315室联系电话:地 址: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方式: 网上审批、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审 核 人: 刘建平联系电话:审批权限: 主管副厅长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费标准: 不收费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公开形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开、文件公开、公开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公开时间: 长期公开服务承诺: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诉途径: 对许可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聘任校长的审批、审查、核准(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管辖范围:省直社会组织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申报条件:申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申报材料: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1、申请筹设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拟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和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联合办学的,出具公正的联合办学协议;4、属捐赠性质的财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赠财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申请正式设立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正式设立申请书。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3、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筹设的全部材料和正式设立中的(3)(4)项内容。办理程序:1、具备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筹设;2、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3、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设立,审批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4、审批机关对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到登记机关登记;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正式设立时应提交的材料。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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