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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社会工作师为您解答:直接服务笔者建议,为了有效处理家庭暴力,在社会推行一套较为完整的介入系统是必不可少。该系统包括“个案评估、介入服务、宣传倡导”三位一体;参与的服务单位(或个人)应包括妇联或社区工作站(社工)、派出所(民警)、医院(医生/法医)、庇护中心(社工)、司法部门(律师)、媒体(记者)。下面将以上述案例为基础,进行分析。1、个案评估在本个案中,社工的评估主要包括:(1)利用身心健康测量表,初步评估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身体、心理受伤害程度、情绪的起伏甚至是否有自杀倾向等;(2)生存状况,是否适宜回家继续生活,如回家生活应该注意什么?如何降低家庭生活的危险系数?如不适宜继续留在家,什么时候应该离开?离开后有什么地方可以暂时居住?离开后长远的居住及生活问题等;(3)社会支持系统,即案主在遭受暴力时可以向哪些单位或个人求助?案主有什么朋友或亲人可以在短时期内提供必需的经济、居住或心理方面的援助?如果个人选择离家一段时间,两个儿女是否有人可以托付?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障到目前或今后的生活;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咨询等。2、介入服务(1)个案服务完成第一步评估之后,社工根据家庭暴力案主的情况,整合社会资源,进行适当的介入服务,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个案进行跟踪辅导。在以上受暴者的个案辅导中,社工根据A女士的情况,进行如下的介入工作:首先协助A女士学习在危急时候保护自己的能力,比如见到施暴者B准备发脾气时,随时准备逃离,如果逃离失败,在遭到暴力时应该保护好重要部位或利用周围的环境分散B的注意力再伺机逃离;学习评估自己或儿女的安全情况,并在需要时向社区民警或派出所或社工等求助;其次,当受暴者身体出现伤痛时,建议其及时到所属区域的法医进行伤残鉴定,收集受暴证据;第三,鉴定完毕之后,如有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第四,评估A女士短期、长期的居住环境,如果原来的家庭不适宜继续居住,则建议其到亲戚朋友家借住一段时间,或申请到相关的庇护中心居住,社工继续提供服务或转介到其他中心的社工进行服务跟进;第五,如因家庭暴力事件而进入相关的法律程序,协助有需要的案主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2)小组服务在施暴者的个案中,由于一般的施暴者都会因为施暴行为而对家庭之外的人怀有某种程度上的排斥心理,社工直接接触施暴者是有较大难度的,需要采用其他方法去迂回介入或必要时强制介入。但如果家庭暴力的双方都有意愿想要改变暴力现象,并且人数符合小组的要求,社工可以考虑通过平行小组的形式,将夫妻双方分为两个小组,同时进行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他们增进自我认识以及认识对方,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处理愤怒,减压及化解冲突的方法,以非暴力形式解决问题等。此外,小组服务还特别针对家庭暴力中容易被忽略的其他成员,比如孩子、老人,开展包括情绪舒缓、创伤治疗等服务小组,尽量减少暴力行为的代际转移和代际创伤。3、宣传推广(社区服务)家庭暴力的处理不单单需要一线工作人员的努力,而且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宣传。透过社会定期定点举办反家庭暴力的活动,如家庭戏剧表演、反家庭暴力讲座、主题征文比赛、普法宣传、家庭结对子、宣传纪录片或单张等形式,让全社会对于家庭暴力有更深刻的认识以及学习更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在各中小学学生中做家庭暴力问卷调查以及暴力倾向心理测量,对于存在家庭暴力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个案、小组的跟踪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因家庭暴力而出现的心理、人际交往、暴力代际传授等问题。(二)政策倡导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社会支援系统,多方面预防、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目前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条例中普遍不够具体,且侧重于补救式的处治,而缺少预防式的指引。此外法律规定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有劝阻调解的职责,但却没有执法权力,因此对于家庭暴力的劝阻以及调解具有的约束力极低,介入的效果也不理想;这个问题同样存在于新生力量的社工服务中。建议相关部门今后在完善该方面法律法规时,参考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如美国的警察与社工构成的“社区为本”模式。在家庭暴力出现时,由社工了解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警察或法庭行使执法权或审判权的重要依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了“医生、护士、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教师等有对家庭暴力进行报告的义务”。英国则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施暴者记录在案,方便日后处理重犯时的翻阅,及供一些用人单位评估应聘者诚信的参考指标。通过多方协作、多角度的预防以及处治,严格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2、设立家庭暴力紧急救援基金,保障受暴者独自生活之初的生存需要。虽然目前很多地方都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但是这些短期的庇护中心毕竟无法保障受暴者长期的生活。对于经济困难的受暴者,尤其是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女性而言,独自或带着子女离家,早期生活的压力非常大。这也是上文提及个案中案主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成立一个紧急救援基金对于柔弱的受暴者而言,是关乎到人身安全以及独立的一个重要问题。3、鼓励发展社会企业,吸纳职场竞争力较低的受暴者,缓解受暴者的经济依赖性。一方面,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令消费者对于食品的安全感以及产商的信赖急剧下降,而且严重挫伤了民族企业的消费者市场。这种现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民族企业,都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的受暴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以及需照顾子女等因素,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笔者建议政府可以通过鼓励扶持一些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逐步走向经济的独立和内心的强大。比如在深圳等一线城市居民,每天对于快餐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现在的市场上的很多快餐店为了追求利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卫生隐忧。如果能够采用社会企业的经营模式,让企业聘用这些弱势群体,并按照严格的质量检测要求,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心健康的快餐,这将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三好”之举。综上可见,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它的成因繁多而复杂,它的有效解决迫切需要各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明确严格的法律条例、优化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和服务细则、关注家庭暴力双方的个体问题与现实问题、提升公众对于家庭暴力的理性认识和处理方式、倡导一种仁爱宽恕的价值观。“多管齐下”才是有效控制家庭暴力发生,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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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的活动,以期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的良好开展无疑会成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的最佳助力。社区社会工作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形成社区多机构的合作,来干预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所引发的伤害。 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
一、设立家庭暴力防治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
从全国范围看,除广州省外,所属社区的专门的家庭暴力干预机构还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派出专门的协调人员(专业性不高)进行干预。在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挂靠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或者街道(社区)购买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社区能够采取相应的介入措施,与社区支持系统相辅相成,快速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
自从我国政府认识到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后,我国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尤为迅速,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的日常问题也可以在社区内解决,因而在社区中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有其现实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发展社会工作以社区为突破口可以为社会所接受。现实情况是当前我国社区中社会工作者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转变而成的,虽不具备专业社工的教育背景,但却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够成为合格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同时聘请高校社会工作教师作为专业督导为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并评估其工作成效,使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社区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机制
1、心理支持
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显示家庭暴力行为会使受虐妇女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抑郁、自责、自我价值感低等心理病症[7]。从国内外的经验看, 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作为家庭暴力辅导主要的力量, 首先表现在对受虐者的身心辅导上,因为服务对象在遭受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后,身心承受重大压力和创伤, 若不及时疏导和处理, 常常会形成严重的心理疾病,因此服务对象需要专业性的心理辅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帮助她们疏导情绪,恢复自我,增强权能,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其次实施对施暴者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施暴者往往存在着生活压力大、人格缺陷等社会或自身问题,必须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发生的根源。对施暴者进行辅导时,倡导其学习正确的家庭沟通技巧,从而与服务对象更好的沟通,同时提供心理疏导,减缓其在生活中面临的压力,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建设和谐家庭。社区的心理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热线电话、个案辅导、家庭访问、互助小组等等。
2、法律援助
在法律层面上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国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失没有明确地规定,使得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而在社区中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社区内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的优势十分明显,社区中只需要少量的配备一定专业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就可以很好的完成法律援助的任务。加强法制意识,使受害者树立妇女权利不容侵犯的观念,依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从而在法律上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三、建立社区庇护所,组建社区支持网络
建立社区庇护所,可以使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获得保护,并为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或家庭的重新融合提供便利的场所。在社区内,由政府出资并建立反家庭暴力的临时避难所,以向受虐妇女提供食宿、法律及心理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由此促使受虐妇女脱离暴力环境,获得了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如辽宁抚顺成立了妇女救助站,给因受家庭暴力伤害及在家生活可能发生意外的妇女一个安全的空间。庇护所也向有暴力倾向的男士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施暴者进行劝告、心理疏导、调解,必要时还可以帮助受虐妇女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的支持等。
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和新的社会接触[8]。一个人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就我国当前暴力防治的特点而言, 正式网络的介入有限,主要是指司法、警察和医疗系统的介入。妇联的维权工作和一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及其他机构的支持, 开展工作举步维艰, 如广州的受虐妇女庇护所曾经遭到受庇护妇女的丈夫攻击[9]。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是出现在家庭中,家庭又是处于社区内,对于家庭暴力的发生, 社区可以充分借助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社会工作者应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介入模式,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暴力问题在社区内得以解决。社区必须加大对家庭暴力危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打击力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关注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组建一个以社区为主,由家庭、社区、单位、群体组织、司法部门等组成的严密的支持网络。
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在社区中,我们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在黑板报、公示栏登载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印发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小册子;定期召开家庭座谈会、讲座,以了解社区内的家庭暴力情况及开展宣传教育;聘请一些有闲暇时间并愿意发挥余热的社区积极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范的宣传活动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尊重女性权利,远离家庭暴力,由此形成了一个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进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应该以社区的全体居民为对象,结合我国社区的特色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让反对家庭暴力的思想深入人心。
通过对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世界观,建立和谐、友爱、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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