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大白
中大网校社会工作师为您解答:直接服务笔者建议,为了有效处理家庭暴力,在社会推行一套较为完整的介入系统是必不可少。该系统包括“个案评估、介入服务、宣传倡导”三位一体;参与的服务单位(或个人)应包括妇联或社区工作站(社工)、派出所(民警)、医院(医生/法医)、庇护中心(社工)、司法部门(律师)、媒体(记者)。下面将以上述案例为基础,进行分析。1、个案评估在本个案中,社工的评估主要包括:(1)利用身心健康测量表,初步评估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身体、心理受伤害程度、情绪的起伏甚至是否有自杀倾向等;(2)生存状况,是否适宜回家继续生活,如回家生活应该注意什么?如何降低家庭生活的危险系数?如不适宜继续留在家,什么时候应该离开?离开后有什么地方可以暂时居住?离开后长远的居住及生活问题等;(3)社会支持系统,即案主在遭受暴力时可以向哪些单位或个人求助?案主有什么朋友或亲人可以在短时期内提供必需的经济、居住或心理方面的援助?如果个人选择离家一段时间,两个儿女是否有人可以托付?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障到目前或今后的生活;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咨询等。2、介入服务(1)个案服务完成第一步评估之后,社工根据家庭暴力案主的情况,整合社会资源,进行适当的介入服务,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个案进行跟踪辅导。在以上受暴者的个案辅导中,社工根据A女士的情况,进行如下的介入工作:首先协助A女士学习在危急时候保护自己的能力,比如见到施暴者B准备发脾气时,随时准备逃离,如果逃离失败,在遭到暴力时应该保护好重要部位或利用周围的环境分散B的注意力再伺机逃离;学习评估自己或儿女的安全情况,并在需要时向社区民警或派出所或社工等求助;其次,当受暴者身体出现伤痛时,建议其及时到所属区域的法医进行伤残鉴定,收集受暴证据;第三,鉴定完毕之后,如有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第四,评估A女士短期、长期的居住环境,如果原来的家庭不适宜继续居住,则建议其到亲戚朋友家借住一段时间,或申请到相关的庇护中心居住,社工继续提供服务或转介到其他中心的社工进行服务跟进;第五,如因家庭暴力事件而进入相关的法律程序,协助有需要的案主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2)小组服务在施暴者的个案中,由于一般的施暴者都会因为施暴行为而对家庭之外的人怀有某种程度上的排斥心理,社工直接接触施暴者是有较大难度的,需要采用其他方法去迂回介入或必要时强制介入。但如果家庭暴力的双方都有意愿想要改变暴力现象,并且人数符合小组的要求,社工可以考虑通过平行小组的形式,将夫妻双方分为两个小组,同时进行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他们增进自我认识以及认识对方,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处理愤怒,减压及化解冲突的方法,以非暴力形式解决问题等。此外,小组服务还特别针对家庭暴力中容易被忽略的其他成员,比如孩子、老人,开展包括情绪舒缓、创伤治疗等服务小组,尽量减少暴力行为的代际转移和代际创伤。3、宣传推广(社区服务)家庭暴力的处理不单单需要一线工作人员的努力,而且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宣传。透过社会定期定点举办反家庭暴力的活动,如家庭戏剧表演、反家庭暴力讲座、主题征文比赛、普法宣传、家庭结对子、宣传纪录片或单张等形式,让全社会对于家庭暴力有更深刻的认识以及学习更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在各中小学学生中做家庭暴力问卷调查以及暴力倾向心理测量,对于存在家庭暴力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个案、小组的跟踪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因家庭暴力而出现的心理、人际交往、暴力代际传授等问题。(二)政策倡导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社会支援系统,多方面预防、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目前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条例中普遍不够具体,且侧重于补救式的处治,而缺少预防式的指引。此外法律规定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有劝阻调解的职责,但却没有执法权力,因此对于家庭暴力的劝阻以及调解具有的约束力极低,介入的效果也不理想;这个问题同样存在于新生力量的社工服务中。建议相关部门今后在完善该方面法律法规时,参考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如美国的警察与社工构成的“社区为本”模式。在家庭暴力出现时,由社工了解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警察或法庭行使执法权或审判权的重要依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了“医生、护士、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教师等有对家庭暴力进行报告的义务”。英国则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施暴者记录在案,方便日后处理重犯时的翻阅,及供一些用人单位评估应聘者诚信的参考指标。通过多方协作、多角度的预防以及处治,严格控制家庭暴力的发生。2、设立家庭暴力紧急救援基金,保障受暴者独自生活之初的生存需要。虽然目前很多地方都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但是这些短期的庇护中心毕竟无法保障受暴者长期的生活。对于经济困难的受暴者,尤其是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女性而言,独自或带着子女离家,早期生活的压力非常大。这也是上文提及个案中案主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成立一个紧急救援基金对于柔弱的受暴者而言,是关乎到人身安全以及独立的一个重要问题。3、鼓励发展社会企业,吸纳职场竞争力较低的受暴者,缓解受暴者的经济依赖性。一方面,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令消费者对于食品的安全感以及产商的信赖急剧下降,而且严重挫伤了民族企业的消费者市场。这种现象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民族企业,都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的受暴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以及需照顾子女等因素,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笔者建议政府可以通过鼓励扶持一些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逐步走向经济的独立和内心的强大。比如在深圳等一线城市居民,每天对于快餐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现在的市场上的很多快餐店为了追求利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卫生隐忧。如果能够采用社会企业的经营模式,让企业聘用这些弱势群体,并按照严格的质量检测要求,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心健康的快餐,这将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三好”之举。综上可见,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它的成因繁多而复杂,它的有效解决迫切需要各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明确严格的法律条例、优化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和服务细则、关注家庭暴力双方的个体问题与现实问题、提升公众对于家庭暴力的理性认识和处理方式、倡导一种仁爱宽恕的价值观。“多管齐下”才是有效控制家庭暴力发生,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解决之道。
海琦maggie
摘要:天堂续常听到殡葬工作者抱怨受到社会歧视,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并常为此感到愤怒,甚至在心理上留下阴影。如果我们明白了这个现象发生的原因,就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这种歧视,不仅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干扰,而且能通过殡葬工作者自身的努力,改变周围人群对殡葬行业的看法。 社会是由不同的职业群体组成的,各种职业群体都有自己的职业特征,如银行证券类职业,给人们的印象就是西装革履,工作环境一尘不染;环卫工作这个职业让人联想到的就是异味刺鼻;而汽车修理工给人们的印象就是满身油腻。 不同的行业给行业工作者们身上打上了不同的烙印,如果我们用颜色给各行业进行标示,那么,代表殡葬职业颜色的最有可能就是黑色,黑色不仅代表壮重、肃穆,在老百姓的心理上,黑色还与死亡联系在一起。 人的潜意识中,都存着着对死亡的恐惧,现实生活中,人们将潜意识中对死亡的恐惧转化为对死亡现象的回避,受回避死亡的心理驱动,人们也回避一切与死亡相联系的事物,棺材、骨灰盒、墓地、花圈、哀乐、殡仪车等丧事用品都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东西,那么殡葬工作者当然是人们竭力回避的对象。回避甚至讨厌丧葬用品和殡葬工作者是人们正常的心理现象,这是人们以回避的方法来寻找自身安全的心理反应,所以,殡葬工作者不必感到大惊小怪,更不必让这种事情来干扰自己情绪,试着理解他人的看法,能使自己感到轻松。 天堂续认为对殡葬行业的回避现象使得老百姓对殡葬服务和殡葬消费产生了许多错误认识,给不透明、不规范服务、甚至是迷信活动留下了足够的存在空间,这进一步加深了老百姓对殡葬行业的厌恶,也使殡葬工作者的社会形象深受伤害。 殡葬行业和殡葬工作职业的特殊性,使社会对殡葬行业和从业人员有先入为主、且是负面的刻板印象,要改变不利地位和负面形象,天堂续建议全体从业人员应从理解老百姓的心理需求入手,改善殡葬服务环境,在服务环境和氛围方面要淡化死亡给人们造成的沉重感,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死亡印象;在丧事服务方面要持续不懈地走规范、透明服务之路,让老百姓在丧事办理中拥有更多自主的权利,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在丧事服务产品方面,创造出丰富的品种,并给予善意的指导,使老百姓既享受到充分的选择自由,又能合适地表达对逝者的心意;最后,殡葬工作者要加大自身素质的提高,每一位殡葬工作者不仅应当是合格的丧事指导者,更要成为具备综合素质的社会工作者,要有与社会各类人群打交道的能力,这是殡葬服务对象决定的。 虽然行业特殊性使老百姓对殡葬行业有先入为主的负面印象,但是殡葬工作者以高标准的服务来赢得老百姓信任、进而改变社会对殡葬行业的看法完全是有可能的。 烟台灵犀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殡葬协会互联网+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青创板挂牌企业,致力于互联技术与殡葬行业融合,解决社会痛点,扶持行业转型升级。目前推出的“天堂续”平台提供有品质保证、价格合理的殡葬用品,同时对接线下优质专业的殡葬服务。天堂续秉承着让价格理性化、让流程标准化、让服务专业化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期间获得了一系列成是有目共睹的。在未来希望与更多有识之士共谋发展期待你的加入! 相关搜索词:天堂续 殡葬电商
今日风向左
残疾人工作者待遇不够社工标准,残疾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以下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导致相关的费用也不同。详细的话你可以到相关部门询问。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中,关于最低工资这方面有明确规定:第57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58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可以看出残疾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各地方式不同的,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
enjoyduola
残疾人工作者待遇不够社工标准:: 1、政府不够重视。 2、社工人才缺乏。 3、宣传力度不够。 3、扶持措施不够。 三、解决建议: 1、加强社工事业宣传。要利用“国际社工日”等契机,加强社工事业宣传,让社会知晓社工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工工作开展的方法和渠道。还要加强对成功案例的宣传,使社会看到社工工作的意义,认可其专业价值。 2、保障社工的工作待遇。社工与教师、医生、律师一样,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各级政府机构、包括社区、社福机构、残疾人机构、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应标准化编制化配备相应的社工公益性岗位,实行编制管理,保障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3、加强社工人才培养。要通过出台鼓励措施等方法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培训,壮大社工工作者队伍,提高其工作技能,使社工在社区帮教、困难群体精神关怀、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各类困难群体的幸福感。 4、做好“双工”协作协调。目前我市的义工(志愿者)事业蓬勃发展。在助人利他方面,“义工”、“社工”(简称“双工”),义工和社工各有所长,可以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我市爱心助人事业的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更上新的台阶。委员:刘春生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