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choi25
基于麦肯泰尔和霍沃思提出的这三个理论模式,并结合我国社会救助与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可以把我国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模式建构如下:
1,整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一个模式是整合模式(integrated delivery of services)。
所谓整合模式,是指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把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两种功能安排在同一个行政管道里,并由同一个社会工作者面向社会救助对象来实施。
或者从社会救助对象接受服务的角度来讲,是指社会救助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只与一个既处理其收入维持(income Maintenance)方面,又处理他们的就业与训练方面的工作者一道工作。
由此可见,尽管这两则定义对整合模式的描述角度有所不同,但它们一致强调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两种功能是整合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社会工作者身上的。
2,分离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二个模式是分离模式(separation of delivery of services)。
所谓分离模式,是指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把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两种功能用分离的管道、由分离的工作人员,但配合必要的沟通,来组织这种运作。
或者从社会救助对象接受服务的角度来说,是指社会救助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分别与两个分离的工作人员互动:一个是处理福利资格和报酬议题的工作人员,另一个是处理就业与训练的工作人员。
可见,这两则定义对分离模式描述的角度也有所不同,但他们亦一致认为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两种功能是通过两种管道或两部分工作人员实现的。
3,混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三个模式是混合模式(Mixed delivery of services)。
所谓混合模式,按麦肯泰尔和霍沃思的说法,是指针对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an inter mediate possibility)。
这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由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延伸而来,既与这两个模式不同,又带有这两个模式的特点。
从在一个机构里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整合的;从一个机构里的不同工作人员分别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分离的。
扩展资料:
社会工作的特点:
1,以帮助他人(服务对象)为目的。以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为出发点,是利他的而非出于利己的,虽然通过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也会得到社会所认可的报酬;
2,以科学知识为基础活动。现代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使得要提供有效的服务,就必须掌握多种科学知识;
3,科学的助人方法。作为现代社会的职业助人活动,需要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
4,是助人服务活动。出发点或目标是帮助对方,帮人之所需,而不是管理和控制对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模式建构
四叶细辛
小组工作是一个由不同阶段而组成的动态过程。对于小组工作阶段的划分有不同的做法,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小组工作的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开始阶段、中期转折阶段、后期成熟阶段和结束阶段。(1)工作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必须精心遴选小组组员,了解他们的问题所在及真实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①组员的招募及遴选社会工作者选择何种小组类型开展工作,取决于即将参加小组的成受的问题和真实需求。大致来说,具有共同或相似问题的某些人、具有共同或相似服务需求的某些人,都是构成特定类型社会工作小组的前提。因此,在准备阶段,社会工作者必须对可能参加小组的成员进行招募和遴选,并对他们的问题和需求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主要有以下三步骤:第一,招募成员。社会工作者可通过以下的渠道招募那些可能成为特定类型工作小组的组员:一是主动向本机构寻求帮助的某些人员;二是已由本机构服务的某些对象;三是其他机构转介来的特定服务对象;四是通过互联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得知信息而主动报名参加的某些人员;五是社区居民向本机构介绍的某个人员。第二,遴选和评估。社会工作者通过个别会见或资料考察的形式,对上述可能的小组组员进行必要的遴选和评估。遴选和评估的要件主要有:一是共同或相似的问题,或者有共同的兴趣和愿望;二是年龄和性别(如果有此要求的话);三是文化水平及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四是家庭状况;五是职业状况;六是对参加小组的要求。第三,确定组员。社会工作者按照本小组的类型、特点及人数要求等,确定参加本小组的成员。然后,社会工作者要帮助这些成员了解小组工作的意义和特点、小组工作的具体程序与可能的活动项目、有关的社会政策。②确定工作目标小组工作的目标有总目标与具体目标之分。总目标由该小组的类型特征及成员的问题和需求所决定,大致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围绕总目标建立的具体目标,包括沟通目标、过程目标、实质目标和需求目标四个部分:A.沟通目标非常重要,是促进小组组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接纳从而实现互动和分享的重要环节。B.过程目标则是小组工作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是不同阶段任务的具体化。C.实质目标或问题目标,就是小组工作能够解决的问题及其具体范围。D.需求目标是遵循个别化原则、针对每一个小组组员的具体需求而设计的任务。在确定小组工作的目标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A.目标清楚,可以测量和评估;B有明确的时间限定,以便小组组员清楚在什么时间完成什么目标;C.目标要适合小组组员的实际能力;D.具体目标之间的相容性,不能相互冲突;E.目标的表述尽量使用正面的肯定性语言或词汇③制订工作计划一份专业的小组工作计划是开展小组工作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小组工作的准备阶段,社会工作者要根据工作目标及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精心制订可以实施的工作计划。通常,小组工作的方案或计划就是一份详细的小组计划书。④申报并协调资源开展小组工作需要资金、场所以及人力支持等方面的资源。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向自己所属的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递交工作方案,争取批准和资源支持。⑤小组的规模与工作时间在准备阶段,社会工作者还要考虑本小组的规模和时间。小组的规模指的是小组的大小,主要与小组的人数相关。影响小组大小的因素有:小组目标、小组类型、探讨问题的性质、组员的成熟度、工作者的经验、有无协同领导者等。小组工作的时间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作的持续时间;二是小组聚会的频率;三是每次活动时间的长短;四是小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⑥活动场地及设施的选择和安排一是小组活动场地的选择。活动场地及其环境的布置要有助于促进组员对小组的认同感,最好选择安全、安静、舒适的活动场地和环境;二是活动所需的座位安排。从有利于提高小组组员互动频率的角度,座位安排最好是圆形的,或者面对面的;三是准备活动所需的其他设施和辅助材料,譬如张贴画、奖品等。此外,对小组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有充分估计,并做好完善的应急预案。(2)工作开始阶段从第一次聚会起,小组工作就进入了开始的阶段。这一阶段是小组组员之间、社会工作者与小组组员之间关系建构的阶段,是小组组员对小组产生认同的阶段,也是小组规范化的阶段,所以特别重要。①开始阶段组员的一般特点在小组的开始阶段,由于初入小组,组员往往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故在心理和行为上容易出现矛盾、困惑和焦虑等问题。A.矛盾的心理与行为特征。他们既对小组充满好奇和期待,也希望与其他组员或社会工作者建立良好的互动,但又不无疑惑和焦虑.B.小心谨慎与相互试探。其时,大多数成员的行为十分拘谨,说话做事显得小心谨慎。C.沉默而被动。由于刚进小组,不懂小组规范,怕说错话、做错事,不少组员会表现为沉默、观望、等待的特征,大都希望在别人怎么说、怎么做之后,再被动跟进。由此,整个小组显得沉默,进程缓慢,缺乏自发性和流畅性。D.对社会工作者的依赖性。初入小组,小组组员往往依赖社会工作者,视其为权威,以其为中心,而忽视了自己在小组中的角色和能力。②社会工作者在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A.协助小组组员彼此认识以消除陌生感。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组员的个性特征以及小组的类型,设计出有创意性的打破僵局的各种活动,恰当地使用一些游戏的方法,帮助小组组员互相认识,催化相互之间的互动。B.帮助小组组员明确对小组的期望,提高他们对小组目标的认识。小组一开始,社会工作者首先要与大家讨论小组的目标,订立大家共同认知的小组目标;要使大家清楚小组准备并且能够帮助他们实现什么样的目标。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促进小组组员认识和接纳小组,做好融入小组的心理准备。C.讨论保密原则和建立契约。在小组初期,社会工作者要与小组组员就保守秘密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达成共识,并在小组内设定保密标准。至于小组契约,则是社会工作者与组员之间共同商定的、有关小组目标及工作方式的一种协议约定。它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承诺的形式,大致涵盖小组程序和组员目标两方面的内容。D.制定小组规范。小组规范是小组初期社会工作者和小组组员一起建立的适合管理和协调组员行为的准则。小组的规范有三类:一是秩序性规范,用来界定组员之间的互动准则。二是角色规范,界定和明确组员所期望的具体角色和行为。三是文化规范,澄清和说明小组的信念和基本价值,强调开放、平等、保密、非批判和团结合作等原则。E.塑造信任的小组气氛。社会工作者要致力于塑造信任的小组气氛:一是主动与组员沟通,建立信任关系。二是创造机会让组员表达自己的想法,通过组员间的相互回馈和关怀自然地产生信任。三是寻找并强调组员之间的相似性。四是澄清组员之间的可能误解。五是培养组员积极倾听他人意见的良好习惯。六是形成相对稳定的小组关系结构。主要包括:A.沟通结构。要建立能够最大限度鼓励组员进行沟通的理想结构。B.接纳结构。在组员之间形成能够相互接纳、相互包容的结构。C.权利结构。建立鼓励全体组员,特别是弱势组员能够自我肯定、有所增权的权利结构。D.领导结构。在开放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建立注重责任、轮流参与、有利于推动小组过程的领导结构。E.角色结构。协助建立每个组员都有位置、都适合的角色结构。(3)这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角色①领导者的责任和角色。社会工作者处于小组的核心位置,具有指导小组发展、制订小组活动计划、统筹小组活动具体程序和细节的责任和领导角色。②鼓励者的责任和角色。社会工作者要鼓励组员主动表达自己对小组和其他组员的各种期望,尽快适应小组环境。③组织者的责任和角色。社会工作者要组织一些能够有助于组员之间相互了解的活动,促进组员之间尽快建立相对的熟人关系。(3)中期转折阶段从小组工作的开始阶段完成之后,就进入小组工作的中期转折阶段。这个阶段是组员关系走向紧密化的时期,也是小组内部权利竞争开始的时期。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重点在于,通过专业辅导,协调和处理组员之间的竞争及各种可能的冲突,促进小组内部的良性竞争与和谐,推动小组关系走向紧密化。①组员的常见特征A.对小组具有较强的认同感。B.互动中的抗拒与防卫心理。小组工作向前发展,需要组员能够表露内在的真我。这时,一些组员既想表露自己又担心别人不接纳,既想探索自己又害怕认识自己,处于焦虑和挣扎之中。为保护自己,减少焦虑,这些组员就会产生防卫和抗拒的心理及行为。C.角色竞争中的冲突。随着熟悉程度的增加,一些组员希望更真实地表达自己不同的意见和分歧,有时也会对别人批评和指责。同时,随着自我意识和权力意识的增强,一些组员可能会通过权力竞争来争取自己在小组中的位置。为了竞争,有些组员可能会出现攻击性语言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组员可能因感受不到安全和满足就会在这个阶②转折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任务A.处理抗拒行为。社会工作者要帮助组员了解小组是分享和表达感受的重要场所。并营造一种开放的气氛,帮助成员探索自己的恐惧和防卫,鼓励他们承认并解决他们所体验的任何犹豫和焦虑,等等。B.协调和处理冲突。社会工作者要学习如何面对和处理小组的冲突,并协助组员让冲突成为他们正向成长的经验。在解决冲突时,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这样一些具体措施:一是帮助组员澄清冲突的本质;二是增进小组组员对自我的理解,以增进自我了解和对他人处境的敏感度;三是重新调整小组规范和契约;四是协助组员面对和解决由冲突带来的紧张情绪和人际关系紧张;五是运用焦点回归法,即将问题抛回给组员,让他们自己解决。C.保持组员对整体目标的意识。在转折阶段,社会工作者需要经常以各种方式提醒组员保持对小组目标的意识,使组员时刻注意小组目标或与小组目标一致的个人目标。D.协助组员重新建构小组。在转折阶段,为了协助组员向着小组目标和既定方向改变,社会工作者需要协助组员重新建构小组,这一阶段对小组的建构不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而是主要以组员为主导,社会工作者引导、协助和鼓励组员担负起重构小组的全部责任。E.适当控制小组的进程。这时,社会工作者还需要适当控制小组的进程,引导组员以小组为中心的互动,创造一个以小组为中心的环境解决情境,以期更好地实现小组目标。③转折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角色在转折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小组的权力与地位逐渐由中心位置向边缘位置转移,所扮演的角色与前面两个阶段有所不同,即不再担任小组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而只是小组的协助者和引导者。在处理冲突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不仅是充当工作者、辅导者,而且是调解人、支持者。(4)后期成熟阶段小组的后期工作阶段也是小组的成熟阶段。这个时候,小组的关系结构稳定,小组活动运作状态良好,组员之间更愿意了解和被了解,更愿意接纳他人,更愿意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肯定,提出的建议或计划也更加现实。①小组及组员的一般特点后期成熟阶段是小组工作与活动的理想阶段。这是因为,组员能够更紧密地联合与互动,更容易达成有共识的决策,更顺畅和更有效地开展活动。概括来看,这一时期小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小组的凝聚力(小组的吸引力、归属感等等)大大增强。组员对小组有较高的归属感;小组对组员有很强的吸引力;小组的沟通更顺畅,信息传递更容易,彼此更容易被理解,组员之间善于相互接纳和认同等。B.组员关系的亲密程度更高。组员之间有更紧密的情感联系,组员问的信任感加强,相互之间自由地自我表露、真诚地面对,一起分享各自的经验、知识与技能,彼此交流与合作,由此促成了小组互助网络的形成。C.组员对小组充满了信心和希望。组员对小组的信心进一步增强,觉得建设性的改变是可能的,对解决自己的问题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同时,组员会认识到必须为自己的改变负责任,也会表现为更多开放性的言行。D.小组的关系结构趋于稳定。小组的关系结构已经形成,决策机制基本成型,小组的进程有规律可循,权力结构基本稳定,小组的领导、次小组的领导已被组员认同,不会再有权力与控制之争。②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任务A.维持小组的良好互动.小组工作的后期阶段已经形成了一套良好的互动模式。这些互动模式是发挥小组功能和产生效果的重要工具。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维持这一良好的互动模式,并使组员的行为与互动更为有效。B.协助组员从小组中获得新的认知。社会工作者要协助和鼓励组员进一步地进行自我表露,更深的自我探索,以获得更深的自我认识。同时通过他人的回馈反省自己,让组员对事物有更客观的了解,对自己问题的形成原因和可能改变的方法,以及对环境、对自己与环境的关系有更新的认知。C.协助组员把认知转变为行动。在组员有了新的认知后,社会工作者还需要协助组员意识到必须为自己的改变承担责任,并将这种认知转化为实际的行动。要鼓励和支持组员不断尝试新的行动。D.协助组员解决有关问题。社会工作者要协助组员将有关问题澄清,通过分析和磋商,协助组员建立合理的目标,并整合小组内的资源,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方法并付诸实施。③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角色A.信息、资源的提供者和链接者。B.小组及组员能力的促进者。C.小组的引导和支持者。(5)结束阶段小组的结束阶段是小组的完结期,已达到预期目标,也是小组历程的最后阶段。①小组及组员的一般特点A.浓重的离别情绪。这时的离别情绪主要表现在:一是采取逃避的态度否定小组即将结束的事实。二是出现退化行为,以期能够延长小组的日程,增加与社会工作者和组员相处的时间。B.小组关系结构的弱化。由于组员知道小组即将结束,小组规范对一些组员的约束力、影响力开始减弱,组员间的联系也可能松散化,互动频率和强度相对降低。②社会工作者的任务A.处理组员的离别情绪与感受。在小组结束阶段最后一次聚会之前,社会工作者有必要告知每一位组员小组结束的日期,让组员做好心理准备,逐渐接受即将离开小组的事实。同时,社会工作者还应该与组员一起讨论并处理他们此时内心的矛盾与伤感,以帮助他们认识到离开小组、进入现实生活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B.协助组员保持小组经验。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组员保持已经改变了的行为,并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在小组中获得的成长经验。主要方法有:一是模拟练习。模拟显示的生活环境,让组员在小组中练习他们学到的行为规范等。二是树立信心。观察组员的变化,鼓励和肯定,让他们对离开小组后的生活充满信心。三是寻求支持。帮助组员向其家人、社区或周围其他人寻求支持,以维持在组员身上已经产生的变化。四是鼓励独立。鼓励组员独立地完成工作,逐步降低小组对组员的吸引力,以避免其在结束时对小组的过度依赖。五是跟进服务,如转介、跟进聚会、安排探访等。C.做好小组评估结束阶段需要对小组工作作一个整体的评估。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自评、组员自评和观察人员或督导的评估。社会工作者的自评,包括工作内容即小组目标是否达到、工作表现即社会工作者在带领小组中的技巧运用以及与组员之间的互动过程。组员自评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参与小组的目标是否达到,如带来了哪些个人的改善;二是参加小组过程的感受如何;三是小组的效能如何。观察员或督导的评估一般分为两部分:对组员的观察和评估;对小组效能的评估。③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角色A.引导者的角色。在小组结束期间,社会工作者要帮助组员处理好离开小组时的各种感受,组织各种活动。面对组员的离别情绪,社会工作者要以适当的接纳与支持,引导他们处理好离别情绪。B.领导者的角色。在结束期,社会工作者要以小组领导人的角色和专业职责,规划好小组结束的活动,安排好每一步骤,协助小组组员完成理想的结束过程
舟舟的食儿
介入模式就是你实施工作是所采用的工作模式个案模式有:危机介入模式、任务中心模式、社会—心理模式、行为治疗模式、叙事治疗模式小组工作有:社会目标模式、等等,打字麻烦,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再给你追加
lifeierwawa
目前,社会工作的就业渠道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可以去街道办,居委会,民政局等一些公务员体系进行工作。此外,也可以去一些社工机构,民间社会组织以及慈善会,基金会都是可以就业的。
随着国家队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视,社会工作专业得到了发展,目前在很多地区社会工作机构的缺乏工作制度的需要,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者去从事相应的工作。此外,大部分的公务员岗位,比如说民政局,街道办,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要求必须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才能持证上岗。像浙江地区就达到了考社工热的一个高潮。
3未来该如何进行就业规划?
未来规划根据每个人的意愿不同吧,可以考取社工研究生,因为社工是专硕他在考博上面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像别的学硕的话,如果导师对你好,你可以直接转博士,但是专硕的话就得自己考博,然后就业的话就社工的话还是有挺多可以就业的呀。
如果你要去大学当老师的话,你就必须得考博,因为现在最低要求是博士射,但是你如果你不要求当老师,比如说当辅导员一些行政岗位的研究生是可以的。
然后具体的就业规划,可以根据你将来想要做什么?想在哪个城市发展?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到底是从事社会工作?还是考取社会工作研究生?
cindyhouse0221
社会工作的就业渠道:民政局 学校 医院 政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区企业 私企 国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 养老院 儿童福利院 基金会 高校教师 学校辅导员 心理咨询机构等等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都是社会工作的就业岗位。
社会工作好就业吗?
答:目前不好就业,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认可度到目前为止并不高,很多人包括很多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不清楚社会工作专业是什么,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可以干什么,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往往要给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
在每年的国‘考和每个省份的省考中很少有社会工作专业相应的报考岗位,因此目前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就业并不是很理想。
未来该如何规划?
第一,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在本科期间一定要认真学习专业课,参加研究生考试,提升学历,虽然社会工作专业不好就业,但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生相对来说报考难度不大,考上的几率也很大,只要考上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拓宽自己的视野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凭借自己研究生的文凭去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
随着研究生学历的普及,现在很多事业单位 企业 公务员考试招聘对于学历的要求都提高了,所以考研究生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条可行之路。
第二,努力学习英语,英语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不管你将来从事什么行业,英语能力将会给你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增加强有力的竞争力。在未来职业发展中会为你大大打分。
pochacco要加油
这个行业很难的。如果有社工证,可以搜一下有那个社工服务社招人,那样可以,会有政府雇佣。想直接得到正式的编制,我想,这个不是很难,是根本不可能的。相关的工作也不少,可以找找。如果不在乎工作地点,又想做这行,那就去南方吧。北方,嗯,不行啊。
7爷爱美食
1、整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一个模式是整合模式。
所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整合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集中在某一个机构、某一个(或若干个)社会工作者身上的模式。具体来讲,在这个模式中,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是整合的焦点和平台。
其按照《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履行如下职责:
(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4)除这三项传统的经济保障职责外,他们还要面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功能。
2、分离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二个模式是分离模式。
所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分离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分别放在某两个(或多个)机构、经过必要的沟通(转介),由这两个(或多个)机构的工作人员分别运作的模式。具体来讲,在这个模式中,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居民委员会等构成的体系属于社会救助的行政管道,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构成的体系属于社会救助的社会服务管道。
其中,分离的焦点集中在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分离。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根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2)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依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面向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发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功能。
3、混合模式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可选择的第三个模式是混合模式。所谓混合模式,按麦肯泰尔和霍沃思的说法,指针对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这种内在的中间可能性由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延伸而来,既与这两个模式不同,又带有这两个模式的特点。
从在一个机构里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整合的;从一个机构里的不同工作人员分别处理经济援助和社会服务来讲,它是分离的。
建构的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混合模式,即一种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集中在某一个机构里,但由不同工作人员实施的模式。在该机构里要分设三个小组或分支,分别履行不同的职责,发挥不同的功能。这三个小组或分支可分别称为“受理组(或接案组)”、“经济保障组”和“社会服务组”。
具体来讲,受理组具体负责:(1)通过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申请;
(2)根据社会救助申请人的情况,行使一定的酌情权,把他们分别转介给经济保障组、社会服务组。
经济保障组具体负责:(1)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社会服务组具体负责:(1)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需求进行进一步评估,与社会救助对象一道确认其社会服务需求;
(2)根据评估结果,并依据《暂行办法》和《意见》的要求,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
扩展资料
1、整合模式
这个模式的关键,是要对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进行彻底改造,使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变成以社会工作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机构,使经办人员变成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同时承担起两种功能,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
在改造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支持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以社会工作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并通过以下两种办法完成社会工作岗位的改造升级:一方面可以采取培训原有“存量”(经办人员),使之胜任社会服务的办法;
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岗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派出社会工作者的办法。
作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一种可选择的模式,这种整合模式有其优点:第一,整合模式具有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潜力。美国1962年《社会保障法》修正案最初的基本原理是,由受过训练的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将使社会救助对象康复和自立,进而减少依靠福利过活的人的数量和社会救助的支出。
第二,在整合模式中,由社会工作者接待社会救助申请人或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申请,社会工作者会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环境获得一个整体性看法,并把核心的个案管理活动作为一个整合的整体去满足社会救助对象的需要。
第三,在整合模式中,由于社会工作者一个人负责社会救助对象的所有方面,所以至少对社会救助对象来讲,协调社会救助系统内部广泛的要求与服务会变得更容易。第四,整合模式能够使社会工作者在讨论社会救助过程中显示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关心,并对问题做出回应。
第五,在整合模式下,可能会有更多的社会救助对象对社会服务提出要求,以及对社会服务更满意,有助于疏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
当然,整合模式也可能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在整合模式中,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工作者有可能会批准那些不拥有法定权利的人享受社会救助待遇,造成社会救助资源的滥用。第二,在整合模式中,社会工作者需要进行家访,了解社会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服务需求,这可能会导致侵犯社会救助对象的隐私。
第三,在整合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倾向于成为获得经济援助的一个条件。由于社会工作者对经济援助拥有酌情控制权,他们有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而且还会破坏社会工作的专业助人关系。
第四,除非假定确认社会救助申请人资格的决定要求具有与从事治疗性社会服务一样程度的专业特长,那么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两种功能在同一个岗位上结合起来就是对稀缺的专业人员时间的浪费。
第五,在整合模式中,倘若“社会工作者”不是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工作者,那么他们将不知道寻找什么,或如何面对他们所观察到的社会救助对象身上的问题,并不能达成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目的。
2、分离模式
与整合模式相比,这个模式并不需要对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员进行彻底改造。
从逻辑上来讲,分离模式是在对整合模式的反思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因而,整合模式的缺点正是分离模式要克服和扬弃的。具体来讲,分离模式的优点表现为:第一,分离模式具有减少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和因而减少公共支出数量的潜力。
第二,分离模式解除了社会工作者在整合模式下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的“救济的沉重负担”,使经济援助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分别专门从事一项工作,并能使社会工作者发展出清晰的(和通常更受尊重的)专业身份。
第三,由于分离模式把经济援助与社会服务分开,社会工作者不再对社会救助对象是否能够享受经济援助行使酌情权,从而避免了社会工作者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以及破坏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使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成为他们自己的一个自主选择。
分离模式的缺点主要表现在:第一,分离模式难于达成令社会救助对象摆脱社会救助,变为自食其力的目标。第二,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不会主动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求助,因而也就享受不到《暂行办法》和《意见》规定的社会服务,同时也堵塞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
第三,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会被被动地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于不是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因而,当社会工作者主动接触他们并为他们提供《暂行办法》和《意见》规定的社会服务时,的确要冒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以及破坏他们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
第四,在分离模式下,社会救助对象可能倾向于减少对社会服务的要求,并且把社会工作者看作是不太有帮助的,不利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
3、混合模式
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混合模式应具备整合模式和分离模式各自的优点。第一,混合模式具有使社会救助对象摆脱依赖、实现自立的潜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工作能力的。
混合模式在为他们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还为他们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和宣传倡导等社会服务。这为有工作能力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雇或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由于混合模式是一个工作团队,可以把来自各小组工作人员关于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汇总,形成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整体看法,对其提供所需要的经济保障和社会服务,从而避免仅从社会救助机构的角度,把社会救助对象只看作是简单的一个可能或者不可能符合救助资格的人。
第三,同样由于混合模式是一个工作团队,三个小组之间有分工又有合作,这不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内部的协调,同时便于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寻求经济保障和社会服务。
第四,在混合模式下,由于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属不同的小组,分别专门从事一项工作,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从既提供经济援助又提供社会服务的“救济的沉重负担”中解放出来,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
第五,在混合模式下,受理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社会救助对象,有可能避免整合模式下社会工作者强迫社会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服务的风险,以及破坏二者之间专业关系的风险。
当然,混合模式也存在理论上的缺点。第一,在混合模式下,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可能会受到经济保障组尤其是整个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行政挤压,导致出现社会工作者忙于经济保障事务甚至一般性行政事务,而不能从事专业社会服务的现象。
无论社会服务组中的社会工作者是通过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岗位而来的,还是通过公开招聘而来的,他们在混合模式中可能都会处于弱势地位,极有可能被经济保障事务及一般性行政事务压垮。
第二,受理组工作人员是最先接触社会救助对象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是否要向经济保障组和社会服务组转介社会救助对象上会行使一定的酌情权。倘若受理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社会工作培训,他们就很难判断出社会救助对象是否有社会服务需要。
第三,混合模式的关键是要在三个小组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但这种沟通机制尚无现成的经验,亟须地方创造性的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模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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