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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la19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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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肖肖肖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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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社会工作服务分析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自助活动,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后来发展为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提供的旅游社会工作服务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旅游矛盾调解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矛盾调解机制的定义和解决方式有四种: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途径方面,有三种部门: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在调解组织的解释方面,旅游法规定:有关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调解组织可以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二和九十三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上对“有关调解组织”的定义不清,其从业地位、执法职能、工作性质等等方面更没有说明,这使得目前处理旅游矛盾的工作过程中,调解工作没有明确规定的部门,只是由一些相关工作人员充当调解人角色,临时解决现时问题。基于社会工作组织本身的特点和职能,我们建议由社会组织充当“有关调解组织”,因为社会组织在美国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作用多是协调和帮助领域。

二、社会工作的定义和职能

(一)社会工作的定义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自助活动,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后来发展为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SocialWorkers,NASW)对社会工作所下的定义是: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活动,用以协助个人、群体、社区去强化或恢复能力,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并创造有助于达成其目标的社会条件。威特默尔(Witmer)1942年在其所著的《社会工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一书中认为:社会工作是有组织的机构或团体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实施的一种援助,是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实施的各种服务。史坡林(Siporin)在1975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实务概论》一书中也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他们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方法。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这些定义指出了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即以利他主义的价值观为主导的帮助他人的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地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社会工作以受助人的需要为中心,并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以达到助人的有效性。这些特征说明社会工作以协调人的身份,对矛盾双方都可以提供帮助,势必在协调内部矛盾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二)社会工作的功能

社会工作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可以激发社会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社会工作是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而社会工作具有分布广泛、深入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使群众有诉求能表达、有纠纷能化解、有需求能满足,有助于实现政府、社会、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社会工作还具有助人自助、增能赋权的功能,可以为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精神病患者等矛盾易发人群,提供疏导、矫治、安置和帮教等关怀服务,帮助他们修复受损功能,回归正常生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冲突发生率。

从以上社会工作表现出的各种功能表现上,可以得出社会工作在协调旅游领域各种矛盾方面是能够值得期待的。同时在社会治理领域已经发挥的功能也证明了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具有很强的功能性。

三、旅游社会工作的内容

既然社会工作可以介入旅游矛盾协调机制,那么在旅游领域,社会工作组织的作用和影响以旅游为主线,需要进一步设计和尝试,建立可行的工作模式。但是在中国,旅游社会组织十分匮乏,2014年社会组织总数166万,但是旅游相关约占3%。

目前按照行业的尝试,社会组织已经或者将要在三个方面表现出很强的适应性。

(一)矛盾协调

我们已知在旅游领域,矛盾百出。经统计,2014年海南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万人次,35%目的地为三亚;2014年海南省有记录非诉和旅游诉讼案件万件,其中旅游景点24%,旅行社和导游67%,交通工具9%。

目前处理旅游矛盾的方法主要是法律介入。旅游者提出诉讼,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多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所以旅游部门的执法大队和法庭是主要解决机构,这种情况在全国各旅游地也都存在,例如2016年10月三亚市成立全国首支旅游警察支队,共查处旅游案件54起,行政拘留56人。上海、三亚、南充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桂林市成立工商局旅游分局,对辖区内旅游企业经营情况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 但是这样主要由政府或法律部门自上而下解决诉讼,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旅游从业者和旅游者双方矛盾直接冲突,有损于矛盾解决的经济效益。双方本不属于对立阶层,矛盾的解决应该首选协调机制,尤其是第三方介入并代表双方利益进行调解,应该最有利于民众内部矛盾解决。因此社会工作组织进入协调机制,解决矛盾双方的对立,成为一个很好地问题解决途径。

社会工作者以科学的理论和专业的手段为社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原则,科学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运用相关旅游法律和政策,帮助旅游从业者、旅游者以及旅游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等,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组织在旅游景点、旅游公司、酒店,甚至旅游管理部门设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提供服务的方式,以非盈利模式介入矛盾协调工作,这样才更为可能以中立公平的视角对待矛盾双方,当然更利于和平解决矛盾。

(二)旅游地开发弱势群体社会工作支持

以海南开发为例。海南岛作为国际旅游岛,大面积领域被开发为旅游地,必然的结果之一是大量的岛上居民面临拆迁,生活面临很多的改变和不确定性。经过调查,我们归纳出旅游拆迁地居民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心理和客观生活方面。

客观生活方面主要表现为开发后四成居民无业,在基本的生存需求、征地补偿款的规划需求、生活改善和维权等需求上存在较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方面出现较多的不确定性,需要一定的指导和保障。

心理方面表现为存在相对剥夺感、自卑和妥协心理、仇视心理和生活满意度低,尤其是在原住民与搬迁居民之间的融合方面,由于生活习惯、种族传统固守等需求,居民心理上产生不适感。

社会工作者进入新的居民生活区域,建立服务中心,在各方面为居民们提供服务,让居民们有一种亲切感和依附感,无疑为搬迁移民间的融合提供有力的条件。

综上,日益发展的旅游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又会导致矛盾激化,那么让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式,成为矛盾协调人,建立起矛盾协调机制,将是解决旅游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另外,经过行业尝试和旅游地文化研究,我们发现旅游社会工作将会在三个方面产生影响:矛盾协调,社区营造,旅游地开发弱势群体社会工作支持。

桂林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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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小马123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精神,定于2010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七)其他: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0年7月31日为界。2、招聘单位不得对报考人员进行户籍限制(少数民族自治县<龙胜、恭城>、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灌阳、资源>除外);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不能设置超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招聘条件;4、年龄要求: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规定为35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需要放宽年龄的岗位,用人单位需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1、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桂林人才网()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桂林人才网()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0日。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各招聘单位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经招聘单位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有专业知识考试要求的岗位,加考专业知识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考试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专业面试的考生另收考试费每科50元。通过预审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内将《2010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套)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均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在网上下载打印《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一致);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电话:)领取报名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桂林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3日—7月16日。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三、笔试时间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有专业知识要求的岗位,可进行专业知识的笔试,分值满分为;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单位,要在申报招聘计划的同时提出专业知识笔试的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命题方案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组织本行业专家入闱命题,组织专业知识笔试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笔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9:00—11:00(二)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3日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或办理退款。(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四)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成绩,也可登陆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五)考试用书考试复习指导用书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招聘单位应向考生提供适当的复习范围。四、加分少数民族加2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公布。五、面试(一)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岗位的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11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专业知识笔试要求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三科成绩合计必须达到1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笔试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可并列排名进入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报考者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二)公共面试的组织实施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2、选择面试考官。面试考官原则上从经过培训或相关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中挑选。3、面试考官每组一般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余为考官,主考官一般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担任,也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签确定。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面试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凡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5、面试工作前必须制定具体的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三)专业面试的组织实施有专业面试需要的岗位,要在申报招聘计划时的同时提出专业知识面试的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并在招聘计划中公示。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成绩在当天专业面试结束后公布。专业知识面试命题方案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组织本行业专家入闱命题,专业面试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局确定。组织专业面试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六、体检(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有专业考试要求的岗位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累加)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七、考核(一)体检合格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八、人员聘用(一)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一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简章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773—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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