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丽香
一、完善保障机制——政策倡导者。面对一个“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要在政府的主导及引导下,建立由家庭、个人、政府、社会、单位、市场等方面构成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体系,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经济供养保障和医疗保障。就中国目前的国情看,继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建设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不断深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在满足老年人需求问题上主要应从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两方面介入。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资源的动员者,对监督政策的有效落实,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可以包括完善老年人居住、环保、再教育、公共卫生、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除了政策支持外,资金支持也很重要。政府应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加大对社区老年人社会服务的资金投入,完善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娱乐、卫生、医疗保健设施;建立老年人便民服务项目,具体包括长者饭堂、高龄老人呼援通、日间照料中心等在门口的惠民服务。二、整合社区资源——资源链接者。动员和整合社区中蕴藏的经济、文化、医疗、教育等资源,让其在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首先,经过前期走访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对社区老年人的基本信息、人口数量、需求内容、需求程度等进行全面调查,对老年人的需求内容和需求水平进行分门别类,然后设计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计划,并根据需求计划调用相应的资源。其次,建立社区资源档案,对社区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建立档案,每个提供服务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的资源供给,即做到相应的任务细化与分工,如老年人的经济需求由谁负责,文化娱乐由谁来负责,卫生保健由谁负责,应事先一一明确到位。通过协调和整合社区、家庭及个人之间的资源,理清相互之间的责任与义务,构建一个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的社区资源调配与供给体系。三、壮大社工队伍,提升专业素质。首先,充实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人员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来配置。其次,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素质,在培训方面要严把质量关,强调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传授,同时也要注重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敬老尊老等专业精神的培养,加强社工资格认证,争取人人持证上岗,并定期考核与评估。再次,合理设置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域。由于老年人服务所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所以参加老年人服务的岗位设置也应该根据实际来设置,如条件允许可以采取固定的全职岗位和灵活的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形式,固定的全职岗位可以有医疗护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而灵活的兼职岗位可以有文化娱乐辅导员、老年健身指导员等。四、实现政府、社区、社工三方联动。社区老年人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单单依靠三方中的一方不能满足,在社会工作领域实现政府、社区和社工三方联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努力为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贡献力量。在三方联动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通过竞标的方式购买有资历的社工机构的社工服务,给予社工资金上的支持,并以此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社区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可是资源处于从属地位,放在那里不会自己发挥作用,需要社工居于主体地位,作为资源链接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整合社区可利用资源,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帮助个人、家庭、团体解决所感困难的学科,它不同的工作方法使得它能满足社区中老年人多种需求,且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宏观层面而言,社会工作者通过影响社会政策,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提升,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从微观层面而言,社会工作者通过开展具体个案、小组和活动服务,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由此可见,社会工作在介入社区老年人需求满足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和它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是密不可分的。当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改善需求满足现状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协助。
旧在现在
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社区服务能力培养
导语: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目标,和谐社会的建设首先是和谐社区的建设。我国城市化进程推动了社区工作的发展,使社区建设逐渐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转变。由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欠缺和历史条件限制,我国专业社区工作者数量较少,且专业素质十分低下,严重影响了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与和谐社区的建构,从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构。因此,培养社会工作学生服务能力,把他们培养成专业社会工作者显得十分必要。
1城市化过程中和谐社区建设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城市化过程的发展
城市化即是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的动态过程。城市和农村相比较,城市的建筑集中且高楼大厦林立。城市化除了要求高楼大厦等物质基础外,还需要大量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强的城市社区。城市化是物质和精神共同建构的系统工程。高楼大厦构建了城市社区的物质基础,但和谐社区的建设还要从精神角度加以建构。
城市化要求建构和谐城市社区
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化建设的基础。从结构层次来看,城市一般都是市下设区,区下设街道,街道下设社区。从组织角度来看,城市社区不是政府行政机构,而是社区自治组织。但从实际执行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社区作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在街道及其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实现的。一定的结构发挥一定的社会功能,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需要在城市化过程中发挥相应的社会服务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稳定功能和社会参与功能,只有城市社区得到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些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发挥。
和谐社区的建构需要提升城市社区的服务能力
和谐社区,就是指社区的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社区环境优良,人口结构合理,社区服务能力较高,社区凝聚力、认同感及归属感很强,本社区与他社区及社会环境能够进行良好互动。
社区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看,社区服务指为社区里的居民提供各种生活及精神服务,或者说服务于社区的一切O从狭义来看,社区服务指对社区内的残疾人、老人、儿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的服务,旨在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总体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量与服务的质都应该得到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可以充分调动社区资源,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可以实现与他社区的良好互动。使社区成为和谐社区。
2我国社区工作重心转移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社区工作重心由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转移
我国社区工作经历了一个由社区建设到社区服务的转变过程。我国早期社区工作主要是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建设过程。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居委会是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上的,而社区则是建立在社会化服务基础上的。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逐渐实现“单位办社会”向“社区办社会”转变。这种转变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组织、人员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在居委会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性建设,而社区组织、人员建设随着单位制的解体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探索生建设。随着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逐渐完善,社区服务逐渐成为社区工作的中心内容。社会发展有一个从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过程。就社区工作来看,社区建设是结构性建设,而社区服务则是功能性发挥。也就是说,社区工作逐渐经历由社区建设这种结构性变化到社区服务这种功能性发挥的转变,是社会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发展性过程。
社区服务中心地位的确立要求量与质的提升
随着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的转移,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量与服务的质都应该得到提升。量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数量规模的扩大,质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的提升。首先从广义社区服务来看,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性过程。就社区服务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的质量,使社区居民的需要得到不断满足。从狭义社区服务来看,社区服务要为社区里的弱势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福利服务,以便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由于社会转型的深人,以下岗为标志的结构性失业还在不断出现,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社区下岗职工和经济困难群体不断增多。要改善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就必须有更多的专业社区工作者参与进来,提供更充分的社区福利服务,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社区服务需要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中心地位的凸显,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来开展社区服务。有人认为,开展社区服务,只不过是上级政府拨些钱,放点权,盖几个社区服务中心,没有什么难办的,现有社区工作员就足够了,不需要建设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其实不然,社区服务固然需要政府的管理与领导,但由于政府对社区建设是宏观的领导,很多具体方面还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提供专业服务。由于居委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区工作员专业素质相对低下,不能够提供满足较高层次的社区居民需要的社区服务,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利用他们的专业技能来开展社区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培养的过程。社会工作学生正是接受这种专业培养的群体,他们是建设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最理想的接班人。
3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
服务人员数量不够
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水平还比较低,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首先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数量不够。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会是在单位制的基础上运营的,单位给职工提供了很多便利和保障,这减轻了居委会的压力,因此,居委会的人员往往比较少。实行社区改革以后,新设置的社区工作员基本都是直接由居委会人员转变过来。由于单位制的解体,以前由单位给职工提供的便利和保障需要由社区单独来完成,社区工作员显得十分不够。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他们社区服务的人员充足,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的义工。由于社区工作开展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往往具有比较稳定的义工团体,这些团体来自不同的阶层,他们的义务服务会登记下来,形成时间储蓄,即他们提供义务服务的时间以后就是享受服务的时间,这刺激了更多义工的参与。与之相比,我国参加城市社区服务的义工比较少,几乎都只是一些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并且参与社区服务的频率也比较低。可见,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数量还很不够。 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其次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社区建设起步较晚,社区工作者几乎都是以前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而居委会主要由妇女和一些残疾人担任,由于从业门槛低,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的社区工作知识。这首要表现为社区理论素养的缺乏。他们中很少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社区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一定程度可以说明专业素养。从职业认证角度来看,社区工作的专业认证很晚才在少数大城市(如北京、上海)进行试点,全国性的从业资格认证考试2008年才开始。社区浓厚的地方特色,加上社会工作毕业生不愿到社区就业,造成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没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使得城市社区人员的素质极为低下。
要解决城市社区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必须完善社区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对长期不能通过的工作人员实行淘汰制度。
4社会工作学生是城市社区服务的主要后备力量
社会工作学生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量的欠缺
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逐渐蓬勃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已有超过200所高校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学生和毕业生不断增多,逐渐成为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主要后备力量,他们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首先,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数量的欠缺。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的重视程度大为提高,全国性社会工作资格认证考试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多。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就业层次逐渐出现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开始到社区就业,壮大了社区服务的队伍。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在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往往都有到社区实习的实践课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生也可以在实习督导和社区工作员的指导下进行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这弥补了社区服务队伍数量上的欠缺。
社会工作学生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质的欠缺
社会工作学生进入学校以后,将会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系统的学习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理论,掌握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的模型。这些理论模型对社区服务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我国社区服务队伍由于甚少接受专业理论的训练往往理论知识极为贫乏,只能用简单的方法去推行社区服务。随着社区的发展和社区居民需求的提升,这种简单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必须通过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来加以改变。对于经典理论模型的借鉴,社会工作学生在经过专业课的学习之后已经十分熟悉。他们能够提供比现有社区工作者提供的更高层次的社区服务,这种高层次的社区服务可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5社会工作学生社区服务的实践能力相对不足
社会工作学生对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
社会工作学生经过专业学习基本掌握了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的理论知识。由于社区工作是从西方传人的,其经典理论模型基本是建立在西方国家社区工作基础上的,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由于社会工作学生到社区进行实践和实习的时间较少,它们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如果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社区理论来指导我国社区服务的实践,必然会因为实践环境的差距而导致理论适用性不够,从而犯经验主义错误,不利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因此,社区工作学生应该经常深人社区,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活动相对较少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使得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还很不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设置还很不合理。实践课的安排与西方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西方国家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进行实践课的学习,而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课安排往往很少,一个学期就几节实践课,往往还流于形式,这使得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机会相对较少,阻碍了他们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
可见,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量与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社区工作人员的欠缺,需要社会工作学生加入到社区服务中去,而他们社区服务的能力却相对低下。因此,必须培养他们的社区服务的能力。
6结语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目标,它离不开和谐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学生是城市社区服务的主要后备力量。要使我国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得到持续的发展,和谐社区的建构得以顺利实现,需要社会工作学生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社会工作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理论知识,但他们的实践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培养社会工作学生的社区服务能力显得十分必要。
竹林轻舞
专业社会工作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工被誉为是“社会工程师”,具有极高的美誉度和社会地位。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社会功能受损、缺失、需要修复的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在谋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中,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而稳妥地进行着科学筹划和安排,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06年民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制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掀起了大规模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作用的新的高潮。一、切实提高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的方案。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加快民政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强民政工作的需要。二、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从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的探索实践到2006年正式启动,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将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机制并列起来,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划时代意义。也是在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度改革中迈出的第一步。二是要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强化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职责分工。重点是逐步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六个分开”,即主体、机构、职能、人员、资产、住所分开;建立政社合作的绩效评估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应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政社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过程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完成后有社会绩效评估,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胜劣汰竞争激励机制。依法推进政社合作互动,加强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与信息披露制度、财税扶持政策等相适应的社会监督体系。三是要正确处理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进行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这两项工作紧密相关,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和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转变民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保证。四是要正确对待平衡发展的问题。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从2002年起开展这项工作起步早,在全国起到了样板示范作用。但在中部地区特别在欠发达地区,起步晚、起点低,仍在摸索阶段,主观上存在政府层面能动性发挥不够。客观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模差距非常大,存在严重的“兵员不足”。到2012年年底,全国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余万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8万多人,与2020年专业人才达到145万目标还有很大缺口。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政府要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做到均衡发展,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新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巴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自治区各类人才专项规划及自治州重点人才工程任务分解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现状,明确目标,坚持原则,以加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以若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为依据,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重点,以人才优先投入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发挥社会工作者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美化群众生活的功能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建设和谐若羌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二是要完善相关政策。做到人才优先,不让政策等人才。政策配套,让人才有舞台。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各项政策,努力形成以人才库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设、社会服务行业规则建设、岗位设置管理、人才考核评价、社会监督激励为重点内家的完整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三是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完整、配套、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是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组织保证。要针对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宣传鼓励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专业学习、培训、考试,整合、提升、转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岗位开发聘用配套政策,是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专业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方法的宣传,发挥现代社会工作者先进理论的引导作用、建设作用,增强工作有效性。
sunshieeos
残疾人工作者待遇不够社工标准,残疾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以下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导致相关的费用也不同。详细的话你可以到相关部门询问。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中,关于最低工资这方面有明确规定:第57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58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可以看出残疾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各地方式不同的,职工因工致残后可分为三种致残等级情况按不同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
优质社会工作者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