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joyce922
社区工作者归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点聘请的工作员,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社区工作者就现在来讲,是没有编制的。
但是在有一些比较发达区域的社区书记或负责人的待遇会参照本地事业单位编制的待遇规范实行,包含已经实施社区工作站的地域的社区工作者也会参照本地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实行。
社工编,是一个专门的编制,是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编管理。“社工编”考试,一般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重点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获得助理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所以大家可以考取一个社工证书,“社工编”人员薪酬由岗位补贴、绩效补贴、职称补贴、保险补贴等构成,岗位补贴与岗位等级挂钩,绩效补贴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锦和1105
汶上县的女县长叫李淑芳,她是汶上县的第一位女县长,于2020年2月任职。李淑芳毕业于清华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曾任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汶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等职务。李淑芳致力于推动汶上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改革创新、财政稳定、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您可以放心,李淑芳一定会继续努力,为汶上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Yuan圆圆圆
“kittyjimmyy ”的回答真是专家级别,直接说清楚了“为什么”社区工作者不可能变成事业编制最本质的根源~非常精彩啊!!!楼主,确实社区工作者现在,将来都不会是“事业编制”的,绝对不会的,劝你就死了这条心。女社工可以靠老公养,不过如果你是男人,不推荐做这行,北京,南京才1000多,如果将来想找老婆么·····就不羞辱你了除了“kittyjimmyy ”的专业回答,我再列举几个政策事实,会让你更加清醒--社区工作者一定不会演变成“事业编制”:请看政策铁证:一、北京:市社工委主任万军和副主任--对“1+4”文件进祥细解答,万军主任及一位副主任都表示:社区工作者决不会被列入“事业编制”系列。至于定什么身份日前还不会定,他本人倾向NGO(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二、广东:事业单位发展专职社工的做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其思想认识根源仍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办企业、办事业单位,包办社会一切事务的惯性思维。源自:富有实践工作经验的资深官员—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同志的署名文章;《社区》2009年第13期,42-44页,三、上海:对待原事业编制社工的“处理办法”:原事业编制的社工,其岗位合同终止后,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也可转移到社区中介服务组织中去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或采取卖断工龄的办法,办理辞职手续,自找出路。对新聘用的社工,一律不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方网站铁证如山,你就快点醒过来吧!!!!不要再意淫了!!!!
倓里格倓*
汶上县女县长叫李红,女,汉族,1975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于中央党校。李红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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