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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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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L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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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评估等服务;为普通社区和特殊社区提供社区发展项目策划及地区服务;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异地务工者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为特殊群体、边缘群体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者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

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态度

277 评论(15)

Diana~蜜桃

你们考得够晚的了,通过考试面试后,你们估计回和我们这一样,把社区工作者划分到各个街道办事处,然后街道可能会留下几个在科室,其余的下分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然后分工,综治,卫生,计生等工作,工作中最重要的是学好做人,其余是做事,居委会工作有句顺口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人上环,狗带牌,耗子洞里塞药丸。社区工作者。三分干七分说:活得干但别忘了主要还得让大家和上边知道。哎就这么多吧。

311 评论(10)

Nicole6996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1)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2)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承担的使命是:(1)社会使命:“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2)专业使命:“助人自助”,即或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通过扮演引导者角色、专家的角色、社会治疗角色、计划者角色等帮助人们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缓解由于竞争、压力产生的紧张及冲突。[1]2019年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是6月22-23日举行。[2]中文名社会工作者外文名Social worker价值理念助人自助专业方法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简称社工快速导航培训期限 角色 申报条件 职业等级 两种职业考试 操作原则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相关图书 考试时间 人员构成 考试制度 目标要求简介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其一,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活动。如果说医生的职责是为人们医治生理上的疾病,那么,社会工作者的职责首先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从最初的施舍、慈善行动发展而来的社会工作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助人的特征,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的事业。但是,社会工作的当代发展已经在两个方面超越了传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社会工作有志于为全体人民提供服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出一套专门的技术与方法,从而成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专业,一种不可或缺的专门职业。其二,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美国《社会工作年鉴》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工作,不论其工作对象是着重于个人或团体,均以协助其依特殊的需要或能力,配合社会的需求,使获得社会关系的调整与生活的改善。"为了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许多国家都在大学里设立了社会工作学院或社会工作系,培养社会工作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一些国家还设立了社会工作教学委员会,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设置,推进社会工作教学的发展。我国于1988年下半年开始初建社会工作专业,目前,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学学科下的一个分支学科。其三,社会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美国的一位学者在《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中说:"一种新的职业已经并且正在我们鼻子底下日渐成熟,这就是社会工作。人们过去曾把社会工作想象成一种手挎菜篮去帮助穷人的活动,现在,社会工作是一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的手段去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职业。"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来,许多人虽然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区别于传统城市居委会中的婆婆妈妈们所提供的那种社会服务,但是,社会工作至今尚未从原有的职业分类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主要在传统的职业框架中展开。从职业分化的角度看,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其四,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早在40年前,威特默就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工作--一种社会制度分析》的著作,他在书中说:"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组织的机构或社团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提供有一种援助,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社会工作是由政府或民间组织提供的一种规范化的、专业的服务,它因此而被纳入现代社会的制度系统中,成为贯彻政府的福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的制度。综上所述,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3]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来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社会工作者四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三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二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者一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社会工作实务角色(一)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角色1. 服务提供者2. 支持者3. 倡导者(二)社会工作者的间接服务角色1. 管理者2. 资源获取者3.协调者4. 政策影响人5. 研究者申报条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条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社会工作者四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社会工作者三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社会工作者二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社会工作者一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拥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4]职业等级职业水平考试分三个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还没制定)国家职业资格共分四个等级社会工作者四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社会工作者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社会工作者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二)社会工作者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一)两种职业考试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两种,但证书均属于全国通用。1.《社会工作师》属于民政部2007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推出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时间、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颁证机构不同,但均属于国家权威机构,相比较,人社部和民政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水平证书,由于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所以比职业资格证书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操作原则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做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决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性取向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尽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注重个别化原则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自我决定与知情同意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自决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除非万不得已,即便是社会工作者出于好意,一般也不主张社会工作者自身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因为这样做可能不利于服务对象发展自尊和挖掘潜能。注重为服务对象保密的原则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除非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时,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要求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为滚动考试,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满分:100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及格:60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满分:100分满分:100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及格:60分及格:60分[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本标准对社会工作者四级、社会工作者三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1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辅助性直接服务(一)接案能够选择初次面谈的场所能够针对案主情况进行交谈和倾听能够与案主建立专业关系1.建立专业关系的基本知识2.相关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二)收集资料与预估1.能够收集、记录案主的信息2.能够对案主信息进行初步分析1.观察、提问等收集资料的基本知识2. 保密和告知原则3.预估的基本知识展开全部2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直接服务(一)接案1.能够拟定初次面谈的纲要2.能够运用同理、应变的技巧与案主交谈3.能够消除案主的焦虑4.能够接触各类案主并与之建立专业关系人际沟通的基本知识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基本知识(二)收集资料与预估1.能够设计调查问卷及访谈提纲2.能够对案主进行观察、提问3.能够为案主绘制家庭结构图和生态图4.能够针对案主问题做出预估1.资料整理、分析的知识2.预估的系统知识展开全部3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直接服务辅导、咨询与倡导1.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的问题2.能够运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特定技巧处理疑难案例3.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1.社会工作基本理论与方法2.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专门知识3.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政策二、督导专业指导1.能够协助被督导者增加专业知识和强化专业理念,指导被督导者的专业工作2.能够帮助被督导者处理心理压力、情绪波动和思想困惑,促使其坚定专业认同感1.专业督导的理论与方法2.情绪支持的理论与方法展开全部4社会工作者一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社会工作行政(一)计划1.能够对现行社会政策进行科学分析2.能够提供可行的社会政策方案3.能够推进社会政策实施4.能够对社会政策实施进行评估与监督1.社会发展与社会问题的知识2.社会政策与社会控制的知识(二)组织1.能够招聘、培训、评估督导人员2.能够建立机构的督导机制及实施方案3.能够建立和健全机构的沟通机制机构组织与督导管理的基本知识展开全部比重表(%)项目社会工作者四级社会工作者三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理论职业能力理论职业能力理论职业能力理论职业能力基本要求职业道德10-10-10-10-展开全部[5]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级别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1006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0060展开全部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级别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1006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0060展开全部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级别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1006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0060展开全部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级别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1006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0060展开全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鉴定方式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职业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和情景模拟等测试方式,并根据不同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加专业知识考核(具有该服务领域知识背景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免考)。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社会工作者一级和二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的合格成绩(含单项考核成绩)3年内有效。[5]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职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3:1;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鉴定时间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时间:6月18、19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考核时间为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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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小熊

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岗位职责而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密切与受助未成年人联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有需要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对他们进行心理、精神上深层次的救助保护。

二、以“助人自助”的专业精神,对有需要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辅导及支持服务,管理相关资源和信息,确保服务的有效性。

三、运用专业理念、知识、技巧,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人文关怀和服务,采取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对他们进行权益维护、心理咨询、行为矫正等服务工作,预防解决问题,恢复和发展其社会功能。

四、支持受助未成年人自我发展,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让受助未成年人自立或自我发展。

五、协助受助未成年人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六、动员和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管理、协调、组织、指导志愿者开展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七、调查研究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未成年人社会工作对策和建议。

1、全面做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社工培训和职业考试;

3、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社会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有需求的(包括周边社区)人员开展个案小组工作;

5、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

6、负责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分析评估工作,并对特殊的个案进行回访;

7、负责与国内社会工作开展较好城市地区的交流合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共同做好社会工作;

9、协助相关科室完成合作项目;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全区先进示范单位,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统一着工装,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着淡妆,不浓妆艳抹。

3、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等。

4、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时间不得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吃零食、乱扔脏物;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区域和餐厅卫生;无特殊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5、规范窗口服务,对办事人员热情礼貌、耐心接待,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6、严格做好本职工作,对96715群众利益诉求工作做到实时督察督办;对社区网格员视频信息输入情况和手机24小时畅通进行随时抽查。

7、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工作人员要按照迎检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确保不出差错。

8、周六周日值班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和视频监控轮班人员(注:不包括各委办局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9、加强安保工作,保安要对进入中心的'人员,严格询问、登记,闲散人员不得入内;对中心外部环境及车辆的停放要实时监管;对中心内部要加强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保洁员要对大厅公共区域随时进行清扫,不留死角,确保干净整洁,同时负责花卉养护。

11、司机要管理保养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安全无事故。

12、视频监控员要定期检查维护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13、严肃请假制度,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凡请假一天以内,须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须向中心主任请假;超过三天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由中心主任批准。

14、各单位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参照制度的第十三条执行。如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原单位因工作需要超三天以上请假的,需由原单位的分管领导与中心主任沟通后,交由中心主任予以批准。

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将从重处理。

1、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目标管理制度: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并负责组织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督促检查制度: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每年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

5、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6、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各级、各部门的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7、述职报告制度:各级综合治理第一、第二责任人,每年年终都要向上一级综治委亲自写出抓综治工作的述职报告,由上级综治委(领导组)结合年终综治考核验收,组织进行考评,写出考评意见,作为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存入个人综治档案。

8、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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