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也是部长
深圳社工有产妇假期。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女职工产假由以下部分组成:深圳的产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二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奖励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由此可知,国务院规定的98天+广东省规定的80天=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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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区工作人员如果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那么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如果非国家编制则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西夏唐古特
您好,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薪资待遇标准是按照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薪资待遇标准》执行,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和职称等级,薪资待遇有所不同。2、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标准是按照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和职称等级,福利待遇有所不同。3、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其他待遇标准是按照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其他待遇标准》执行,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和职称等级,其他待遇有所不同。4、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标准是按照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标准》执行,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和职称等级,职业发展有所不同。
帅帅老牛
您好,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江宁区政府有关规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月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倍。2.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3.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补贴。4.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绩效奖励,按照有关规定,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绩效奖励。5.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机会,按照有关规定,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可以参加政府提供的培训机会,提高自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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