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齐惠壮士
一、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大。社会工作发展的问题,从东西部地区来看,主要是在文化、经济、政治三个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虽然我国近期也有许多关于社会工作的著作,但是,能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的作品还比较罕见。另外,政府包揽着社会成员的所有福利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仅,其发展甚至举步维艰。二、专业教育落后,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需要有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计、丰富的设备资源、合理的学习计划。而目前我国社会工作教育是欠缺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机构的数量太少,更缺乏一整套完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专业教育的落后又进而使得我国的社工专业人才极其短缺,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三、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建立一批专业知识过硬的社工队伍;建立能为求助者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规范和完善国家在社会工作方面的法律、政策和制度,这三个是将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必由之路。而我国在这三个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基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认证制度初步建立,同时,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也在培训与建设当中,所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才表现出城乡分布不均的现象。四、功能没有实质性发挥,社会影响力不足。预防、解决问题和提供资源是社会工作的首要功能,也是最基本的功能,它的.目标则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而目前我国高校以及部分学者只是围绕社会工作的功能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并没有实现发挥社会工作功能的实践性要求。首先,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的数量极度匮乏。我国只有几个发达城市兴起了社工服务机构,在其他城市和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尚处在空白状态。我国社会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政府与人民缺乏对社工专业的理解。由于一些理论工作者因各种原因不愿发表关于社会工作的书籍期刊,导致许多大众传媒不了解社会工作,政府也无法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加之社会工作在我国起步晚、专业化程度低,就导致民众基本上不了解甚至不知道社会工作是做什么的。政府目前包揽着社会成员的所有福利事务,对社会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行政性、半专业化的状态。二、科研实务脱节,政府扶持不够。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政府、科研教育工作者、专业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高校的社会工作教育者是发展完善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普遍比较重视培养社工专业人才的理论知识,忽视实务能力的培育,导致社工实务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三、社会工作发展空间狭小,社工人才大量流失。我国社会工作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就业人员缺乏、民众参与度不高,而究其原因,则是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起步晚,相关政策不完善,严重地限制了社会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也大大压缩了其发展的空间。加之社会工作相对于其他职业来说收入低,工作量较大,晋升空间也有限,使许多专业社工人才及本专业大学毕业生放弃了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道路。四、社工发展的区域和城乡差距。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机构与民间组织多集中在东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它们的普及率高、专业化程度高,不论是就业前景还是专业发展前景,都是越来越好的。而在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社会工作难觅其踪,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也就无法享受到社工的服务。同时,社工服务几乎都在城市开展,农村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基本为零,导致社工城乡差距不断加大。
顺其自然0012
首先,社区发展不完善,社会工作服务跟不上(加大社区建设)其次,经济水平较低,人们在还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对社会工作需求不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然后,人们对社会工作的认识程度低,还停留在居委会大妈水平(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再次,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对社会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够(加大对社会工作的扶持)最后,社会工作者少、水平低、待遇差(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提高其待遇水平)自己扩充下,结合下实际就行
饕餮江江
中国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影响1.从工作范围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给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既带来了挑战,又带来了机遇。“家族本位”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求助系统主要局限在家庭、亲戚或邻里的范围,很少求助于“外人”;传统的“孝道”要求子女亲自为父母养老送终,认为老人看护的工作交给“外人”就是不守“孝道”的表现;家庭中亲子、夫妻之间传统的不平等的关系,使一些人认为虐待儿童、妇女、老人等只是家庭的内部问题,不需要“外人”插手,即使是受害者,也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而不愿求助于社会工作人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无法向西方那样实现对这些领域的自然“干预”。2.从工作目标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中的“群体主义”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和小组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社区和小组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借助于中国传统伦理中对群体的归属感和牺牲精神的倡扬,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好地激发起社区和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当然,传统观念影响下的中国人个人意识较为薄弱,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观念淡漠,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做更多的工作去帮助案主树立自我权利意识,鼓励他们摆脱对家庭、社会的依赖性,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又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呼吁和宣传,使社会各界正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为他们的最终独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从工作方法来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对表达自己需要的方式、希望满足需要的方式、受他人帮助的方式等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充分理解工作对象,采取能为他们所接受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案主自决”基于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第一,中国传统观念一向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信任。当社工人员以“案主自决”为由拒绝向他提出建议,他会认为这是社工不诚心帮助或是推卸责任。第二,较强的家庭和群体观念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色。如果社工人员一味启发一个希望在家庭中找回自己位置的案主充分考虑自己的需要、自己的自由、扩展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其结果只能使案主越来越迷惑。第三,在整体性观念、依赖性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工作者,自小内化了的一些中国文化信念,如照顾别人、为他们着想的心态比尊重别人个体性和自主性的心态强,要让他们既关心求助者的问题又与他们保持理性的距离并非易事。但“案主自决”的原则和工作方法符合中国传统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古训。4.从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方式来看,中国社会工作也应当有自己的特色。西方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旦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契约终止,双方的联系也就终止了。中国社工人员与案主之间更适合建立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既然是带有亲情和友情色彩的关系,就不可能像契约关系那样彻底的“结束”,相反,中国人对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在作为中国职业社会工作前身的民政干部工作中,流传着许多民政干部与社区居民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的佳话。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仍旧应当继承的优良传统。社会工作效果的评估也不能仅依据某一次完整的社会工作过程来进行,因为这个过程并没有完结,第一步可能仅仅是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没有解决实际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密切关系的建立为进一步彻底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同样,也不能说一次在短时间之内解决了案主问题的社会工作就一定是成效显著的,因为这种解决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彻底的,随着关系的解除,同样的问题可能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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