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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已正式启用,请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社工站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系统运用、证书登记等工作。01二、开展江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一)登记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二)开展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以下人员通过“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登记:1.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具有江门市户籍或者在江门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21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包括2021年以前未登记过的)。2.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2019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02具体操作流程如下:01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网站:注意事项要求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列并具备管理员权限,支持的浏览器有Google浏览器,IE(版本为或以上)浏览器,360浏览器。1、IE浏览器检查版本方法注意:如果IE不是以上的版本则需升级至版本2、360浏览器需改为极速模式,才可访问系统。3、谷歌浏览器无需修改任何配置,可直接访问网站。02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自行下载使用手册,进行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及各功能操作。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操作手册,以及《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常见问题解答》。03社会工作者常用操作流程一、登记人员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登记制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1// 社工账户注册流程①进入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网(),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社工账户注册。②进入社会工作者账户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系统后台自动验证,验证通过,自动填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无需社工手动填写。③如果在注册过程中自己输入的身份证号正确无误,但是系统一致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则说明现在系统社工库暂时没有你的信息。此时需要点击反馈按钮,将自己的信息反馈给相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有短信通知,接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方可注册账户。2// 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申请①社会工作者在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和《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前,需要先完善个人信息表。注: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是社会工作者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②填写基础信息表③社工电子登记证书当社工申请登记证书状态变为首次登记已完成并且个人信息数据系统校验通过后,在个人信息下方会出现“查看证书”按钮,用户点击该按钮,可以查看社工电子登记证书。注意事项1、如果社会工作者在地方已经取得了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此处选择“是”。选择“是”时,个人信息表填写完点击保存后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的状态变为已打证,此时无需在首次登记表里点击申请登记证书。如果社会工作者还未取得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此处选择“否”,然后在首次登记申请表里点击申请登记证书。2、证书编码NO证书编码NO为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第一页最下侧的八位数编号。3// 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需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社工在提交《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之前需完善个人信息表后,完善个人信息表后无需填写《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系统自动从个人信息表同步信息,只需勾选承诺声明,然后点击申请登记证书即可。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信息表默认状态为未申请登记证书,其余状态为:待审核、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终审通过、终审未通过、首次登记已完成、已出证。未申请登记证书和待审核状态下用户可以修改资料,一旦通过初审之后,信息表就不可再修改,当状态为首次登记已完成和已出证时,可在个人信息模块下方点击查看证书查看社工电子登记证。4// 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社会工作者再登记需提交《社会工作者再登记信息表》。《社会工作者再登记信息表》包括登记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继续教育和继续教育证明五部分内容。其中登记信息、工作经历、个人荣誉信息会自动从个人信息表同步,如果期间有新的工作经历和个人荣誉,可以在个人信息表新增,新增信息后系统自动做同步操作。继续教育分为线上继续教育学时和线下继续教育学时,线上继续教育学时是社工通过中国社工网继续教育模块观看网络视频获得的,学分系统自动填充,无需用户填写;线下继续教育学时是社工在线下通过社会学院、社会培训班等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培训机构或学校获得的,学分需要社工手动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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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下放社工登记管理权限的要求,具体分两部分进行:在区内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从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由所在组织自行负责受理登记申请、社工登记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各社会组织审核完毕的相关资料,报送至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1、3)。在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企业等单位持有社工证书的工作人员由禅城区民政局负责收集社工登记的初审材料,报送至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2日至9月10日。三、禅城区登记受理时间及地点:请禅城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企业等单位持有全国社工证书的工作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初审并到指定受理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请持佛山市社会工作员证书的工作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填妥《佛山市社会工作员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并到指定受理地点提交相关材料1.首次登记范围具有禅城区户籍或者在禅城区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7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以及2017年以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未进行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五、登记流程(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助理级和中级)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1.注册申请:社会工作者按照个人所属类别,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上传个人照片、填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信息等多项内容,待系统后台初审通过后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后,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前往各登记受理点进行办理。(同一单位多名人员符合条件的,原则上由单位统一收集并递交登记资料。)2.资料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者提交登记材料经过终审后即可等待取证通知,不符合条件者更正错误信息、资料,或待条件符合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各社会组织同样依照相关程序对所在组织就业的社工进行资料审核。3.领取证书:终审打证完成后,通知申请登记人领取登记证书。4.继续教育:社会工作者完成登记后,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社工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学习时数可计入继续教育时数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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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地址: 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局。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网络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14-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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