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会想起
刚进的公务员一个月2500,转正后的科员3100左右。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是淡淡的忧伤啊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另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也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8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50元。
琉璃跃跃
公务员的工资由四个档构成,一档基本工资、二档工龄工资、三档奖励工资、四档补助工资。顾名思义,下面说说每个档对应的含义及拿到的数字。一、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是工资的主要构成,也是确定之后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这个是两年一调,但是也不知道是否会落实。二、工龄工资,公务员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工龄工资的作用不可小瞧。三、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奖,也就是奖金,它是对岗位角色超履职标准的努力和贡献所给予的经济福利补偿。也就是说,没有超履职标准的努力和贡献,就不能享有任何形式和数量的奖励工资。但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四、补助工资,资性补贴为了补偿公务员额外或特殊的劳动消耗及为了保证他们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的影响,而以补贴形式支付给公务员的劳动报酬。包括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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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最低级公务员年薪13万左右,平均月薪11000元。正科级公务员年薪23万左右,平均月薪19000元左右。正处级年薪四十万左右,平均月薪33000左右,正厅级公务员年薪五六十万左右,平均月薪50000万左右。湛江市公务员工资待遇排名情况如下: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开发区>市直(含海东新区、奋勇经济开发区、南三岛示范区)>坡头>赤坎>麻章>霞山。综合考虑教育,生活和交通等多个条件,报考推荐顺序为:开发区>市直(不含奋勇经济开发区、南三岛示范区,二者待遇和市直差不多,但交通不方便)>赤坎(老城区,教育和生活等便利)>霞山(老城区,尤其在教育、生活方面优于赤坎)>坡头(教育条件落后)>麻章。湛江本地有雷州方言,非常难懂。如果不是本地人,不建议外地人报考雷州市公务员,语言交流不太方便。
大米粒圆又圆
根据湛江市近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湛江市从执行四类标准调整为执行三类标准。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元/小时;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一、工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定额工资。4、浮动工资。5、奖金。6、津贴。二、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4、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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