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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计算公式汇总
人力资源管理很简单,因为它并不一定要经过系统的大学学习。很多悟性高的人,半路出家,照样可以把人力资源管理这项专业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人力资源计算公式,欢迎参考!
01净人力资源流动率(Netlabor TurnoverRate)
净人力资源流动率是补充人数除以工资册平均人数。所谓补充人数是指为补充离职人员所雇佣的人数。用公式表示:
净流动率=(补充人数/工资册平均人数)*100%
02人力资源离职率
人力资源离职率是以某一单位时间(如以月为单位)的离职人数,除以工资册的月初月末平均人数然后乘以100%。以公式表示:
离职率=(离职人数/工资册平均人数)*100%
离职人数包括辞职、免职、解职人数,工资册上的平均人数是指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然后除以2。离职率可用来测量人力资源的稳定程度。之所以离职率常以月为单位,乃是由于如果以年度为单位,就要考虑季节与周期变动等因素。
03人力资源新进率(EmploymentRate)
人力资源新进率是新进人员除以工资册平均人数然后乘以100%。用公式表示:
新进率=(新进人数/工资册平均人数)*100%
04员工数量指标的统计
1.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企业实有人数,属时点指标。如月、季、年末人数。
2.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劳动力人数,属序时平均数指标。 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报告期内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期月日数或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季平均人数=(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
年平均人数=(年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或=(年内各季平均人数之和)÷4
05员工人数变动指标的统计
1. 企业员工人数平衡关系:期初人数+本期增加人数=本期减少人数+期末人数
2. 员工变动指标:员工变动指标(%)=(报告期员工人数÷基期员工人数)×100%
06招聘成本的考核数值
1、年人均招聘成本:年招聘总投入/录用总人数(含试用期后未留用人员)
2、年人均有效招聘成本:年招聘总投入/签约人数(不含试用期后未留用人员)
其中“年招聘总投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直接招聘成本:(1)招聘会、广告、网络信息发布等用来传播招聘信息的媒体、场所使用费;(2)图片、文字等信息制作费;(3)付给猎头公司的中介费
07员工素质指标的统计
员工文化素质统计:
∑(实际培训时间×参加培训人数)除以平均文化程度指标= 参加培训累计人数(人次)之和
08劳动时间利用指标的统计
劳动时间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持续的时间,是衡量劳动消耗量的尺度,在统计中通常以"工日"、"工时"等单位表示。为了准确计算劳动时间,用图剖析劳动时间的构成:
企业劳动时间剖析图:
1.出勤率:出勤率反映企业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实际出勤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出勤率(%)=出勤工日(工时)÷制度工日(工时)×100%
2.出勤工日(工时)利用率:反映企业员工出勤时间内从事与生产有关活动时间的比重。计算公式:出勤工日(工时)利用率(%)=制度内实际工日(工时)÷数出勤工日(工时)数×100%
3.制度工日(工时)利用率:反映制度工作时间实际用于生产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制度工日(工时)利用率(%)=制度内实际工日(工时)数÷制度工日(工时)数×100%
4.加班加点比重指标和强度指标
(1)加班加点比重指标(%)= 加班加点工时数÷实际工作工时数×100%
(2)加班加点强度指标(%)= 加班加点工时数÷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数×100%
09劳动生产率指标的统计
劳动生产率是企业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效率,是劳动消耗量与生产成果之间对比关系的经济指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劳动生产率有二种基本表现形式:
劳动生产率(正指标)= 产品产量/劳动消耗量;
劳动生产率(逆指标)= 劳动消耗量/产品产量;
劳动生产率是劳动消耗量和产品产量的对比。产量可用实物量(或标准实物产量)、劳动产量(定额工时产量)、价值量(总产量、增加值勤)等表示:
劳动量可用人数时间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1.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产品生产量÷报告期工业生产工人平均人数
2. 实物劳动生产率=报告期产品生产量÷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灵敏
3.员劳动生产率(元/人)=报告期工业总产值(万元)÷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人)或:报告期工业增加值÷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10劳动报酬指标的统计
劳动报酬是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基础。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称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和本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其中主要是职工工资总额。
A.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主要应由五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对己做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可分:标准计件工资和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 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劳动报酬。
5. 加班加点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B. 平均工资统计。平均工资是指全部职工在一定时期同每人平均的工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元/人)= 工资总额(元)÷职工平均人数(人)
备注:平均工资的统计,可以按企业不同的职工范围(全部职工、管理人员、营销人员、部门主管人员、工程技术待分类统计)计算,也可以按不同的时间范围(月、季、年)计算。采取何种方法进行统计,应视企业内部核算和管理要求而确定。
青藤6970
辞退赔偿第47条规定是如果存在着非法辞退等相关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支付赔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辞退员工流程怎么走
1、准备阶段
辞退员工会产生一系列“震动”效果,所以在开始辞退行动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以防发生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辞退的执行人要与被辞退员工的上司和主管做充分的沟通,让他们理解辞退行为的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准备好有关手续和协议等;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工资和赔偿金;网络和技术部门准备好更换门禁和电脑密码;安抚好其他员工的情绪。
2、操作阶段
(1)通知被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直接把员工叫到人力资源部,而是应该选一个没有人的会议室或者办公室;不要在节假日或者其他重要的日子通知员工;直接切入正题,不要避重就轻谈其他话题。
(2)用事实说明辞退理由。用几句话就把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讲述清楚,只用客观事实说话,不要牵涉到其他人格、品行的话题,以免给员工留下人身攻击的印象。争取半个小时之内就结束谈话,拖延的时间越长,员工的情绪就会越不稳定。
(3)倾听员工声音。员工被辞退,有的因为早有预料会表现的无所谓,有的因为事发突然或者感觉受到不公正待遇而反应激烈。对于员工的各种怨言,不要和争辩,只要冷静的倾听,等情绪稳定下来再做一些解释,但同时要表明公司的决定已经下了无法再更改。
(4)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标准在最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能已有规定,所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合同计算即可。把此标准的计算根据向员工说明,争取当场签掉。如果员工有异议不愿意签也不要承诺自己再去调查一下情况,否则会无法收场。要让员工把自己的“价码”报出来再定夺。
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辞退劳动者主要是存在两种方式,第1种就是用人单位提前的和劳动者进行协商,然后进行辞退,这种情况之下需要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通过暴力或者是通过一些非法的方式辞退劳动者,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所需要支付的是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丫丫King
赔偿方式:按工作时间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员工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按“N”来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为你这个属于公司大面积裁员,是正常的辞退行为,公司没有违法裁员,也不是因为患病或非因公受伤被裁员的,所以就只能按N来赔偿,但是,公司裁员时,可以跟企业充分协商获得赔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带嘴过日子
赔偿方式:按工作时间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员工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按“N”来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为你这个属于公司大面积裁员,是正常的辞退行为,公司没有违法裁员,也不是因为患病或非因公受伤被裁员的,所以就只能按N来赔偿,但是,公司裁员时,可以跟企业充分协商获得赔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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