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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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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张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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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承华评报字(2004)第033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承华”)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其拟转让的上述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0-7层办公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西路188号农业银行大厦1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8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3124(6-1)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中信海直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资计字〔1998〕 20号文批准,以中国中海直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同时联合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航黑河民机技贸中心、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深圳市友联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名商室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原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基础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90号文批复,中信海直于200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增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同年7月31日,该公司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99,发行时总股本为19,600万股。 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陆上石油服务、海洋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方面的飞行服务、飞行场站服务设施;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外国航空公司签定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二)资产概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房地产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楼,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香坊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口处),该地区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商业发达地段,周边分布多处商业服务及居住用房。该房地产西侧毗邻帝王大厦(商住 综合楼)、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北临昆仑商城、鸿祥名苑、金桂园、名人府邸等商住小区,及世纪联华大型超市;东临市证券登记公司、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企业及商业物业。向北可见亚洲第一高钢塔(全钢结构)———龙塔,周边人文及商业氛围良好。 该房地产南北朝向,正门朝北,正面基本为长方形,内廊式,沿赣水路为短边,沿民航路为长边。该地产所在的整个大厦分成ABC三部分,现使用者依次为省卫生厅、北方天鹅和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三家,各家的入口分开。楼后面是省商检局家属住宅。本地段以昆仑商城为核心,以饮食和娱乐业最为繁荣。 被评估房地产所在大楼地上12层,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共用,其分摊的土地面积为504.83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拥有0-7层(地下1至地上7层)部分,待估建筑面积为6562.77平方米,于1999年4月左右入住办公。 2、产权状况 该房地产产权证齐备、规范,其中:房产证编号为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455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哈国用(2002)字第52735号,证载权利人均为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 3、附属设施及内外装修 该房地产底层正立面外墙以花岗岩贴面为主,其他立面以防水涂料为主。内部电梯前厅、楼梯间及公共走道:花岗岩地面、轻钢龙骨、墙面乳胶漆、花岗石踢脚、腰线镶榉木线、不锈钢楼梯扶手。榉木包门,双层白铝合金推拉窗。卫生间铺有墙砖、地板砖,天棚采用PVC板吊顶,普通国产洁具。该房产有2部LG原厂电梯,载重1000KG,仅通达7层。房屋水、电、照明设施齐全,采暖热源来自开发区热网。 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4、使用情况 目前,该房地产第7层由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使用,地下1层用作食堂及部分楼层少量房间用做库房及闲置,其余楼层对外出租。经现场勘察,房屋主体结构均完好,附属设施使用功能正常。 二、评估目的 中信海直拟将其拥有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房地产进行转让。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信海直的委托,对上述拟转让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为委托方从事上述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已经中信海直董事会决议批准。 三、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的中信海直办公楼0-7层,总建筑面积6562.77平方米。上述待估房地产基准日账面原值28,441,952.60元,账面净值25,534,073.55元。 四、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4月30日。本次评估的作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中承华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以公正、客观、科学地评定估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财政部2001年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为依据 1、中信海直关于资产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2、中承华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约定函》。 ●产权依据 1、 中信海直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取价依据 1、哈尔滨当地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 2、评估人员调查获取的哈尔滨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等。 ●参考资料及其他 1、与中信海直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3、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过程 在评估过程中,中承华对评估资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清查,并按照公认的评估原则,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进行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有必要且可能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 1、中承华在接受委托后,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设计了测算底稿。 2、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3、对于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记录,核实法律文件以及实际使用状况。评估人员对待估房产作了详细的勘查,主要是查看房屋的现状,各部位外观质量、装修的标准和完好程度以及该房产的周边区域状况。经勘查的情况如下: (1)基础承载能力良好,没有出现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2)主体承重结构强度良好,具有继续承力和使用的功能; (3)内、外装修基本完好,无破损现象,但已显陈旧; (4)附属设施齐全,现正常使用; (5)其他部位未见异常情况。 4、依据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结论,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选取可比实例,分析影响市场价值的各项因素,最终测算得到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5、针对测算的结果,我们按照规范化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全部审核意见反馈回项目组,项目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修订。最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八、评估方法及测算说明 该房地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香坊区交界地带,为哈尔滨开发区的边缘地带,但所处地段商业服务业云集,我们根据转让房地产所处区位并结合法定办公用途等特点,通过调查近期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能够找到,且具有可对比性的交易案例,对该房地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由于选择的交易价格均不含房屋内部精装修,所以在上述比较修正后结果的基础上再加上待估房屋内部精装修的价值,得到整个办公楼的评估值。即,市场比较法房地产评估价值 = 房地产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市场比较法评估首先是选择市场同区域近期销售的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物,从时间因素、交易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找出待估房产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差异。然后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待估房产的评估值。 (一)待估房地产概况描述 1、区域因素 (1)地理位置及繁华程度:待估房地产位于哈市香坊区赣水路32号,为赣水路与民航路交汇处,属开发区繁华地段。赣水路两侧商服务业云集,这里距离哈市著名的旅游观光景点———龙塔及开发区广场仅数百米之遥,周边自然景观良好,待估房地产具有独特的人文景观及良好的商业氛围。 (2)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完善; (3)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待估房产所在地区公共设施完善,福顺天天大酒店(五星级)、昆仑商城(餐饮一条街)、世纪联华大型超市、名仕高尔夫、新加坡大酒店(五星级)、星河国际(高级商住综合楼)、华风世贸广场等哈市知名商业物业及省医院、省祖研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医疗机构; (4)交通便捷度:待估房产所在区域道路通达,交通便捷。在赣水路、鸿祥路、黄河路上有27路、72路、86路、205路等多条公共汽车线路经过,并在距此100米之内设有车站。 (5)环境质量、周围景观:待估房产所在区域无污染,城市景观设施较好,但本项目绿化率不高; (6)区域规划:商业、公企(办公)和住宅。 2、个别因素 (1)建筑物新旧程度:待估房产已建成5年,现正常使用,但内、外装修已陈旧; (2)装修条件:待估房产一层门厅主要为造形龙骨及石膏板、枫木门贴榉木板亚光漆、天棚石膏顶角线、窗台板西班牙米黄理石,全玻璃包不锈钢感应式自动门。二三层主要为轻钢龙骨吊顶、纸面石膏板、棚面刮大白、棚面乳胶漆、包柱立邦漆、窗帘盒、榉木汽包罩、榉木窗台板/踢脚线,室内以石塑地板砖为主。四层至七层主要为:卫生间墙面镶瓷砖、卫生间PVC面层和棚角线、汽包罩刷防火漆、榉木门窗台、壁纸。 (3)设施设备条件:待估房产安装有两部LG原厂电梯,附属水、电、照明及消防设施齐全; (4)平面布置:按办公用途设计,但房间可改造布置; (5)楼层:0--7层; (6)朝向:南北向。 (二)评估分析计算 根据评估目的和待估房产的情况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择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与待估房产结构、功能类似的,具有较强相关性和替代性的房地产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再对委估资产与参照物在区域因素、个别因素、时间因素和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和修正,评估出待估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算主体评估价值 可比实例1:赣水路36号办公楼 该办公楼与北航天鹅航空公司办公楼及被评估房地产于同期建成,并与被评估的房地产呈对称分布。地上12层,地下1层,南北朝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为2,2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780平方米。该房产标准层高3.3米,底层层高4.2米,主体结构竣工于1998年12月,内部简单装修,该房产于1999年10月入住办公。经调查该房产原系省国土资源厅所有,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将该房产作价后同哈市一民营企业进行了资产置换;2003年11月该企业又将此房地产作价置换给了省卫生厅,根据对交易情况的调查,由于该区域日益成熟,该类物业目前市场交易单价约为3800元/平方米,为正常交易价格。 可比实例2:金桂园B栋2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2单元8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4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72.8万元,折合单价为37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可比实例3:金桂园B栋3单元办公用房 金桂园位于哈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祥路、汉水路、衡山路交汇区域,是哈尔滨开发区内大型人文成熟社区之一,凭借良好的地理及自然环境该小区内的房产适应性较强,适宜为商住综合用途。在历届房展会上该小区曾多次入选“哈市十大精品住宅小区”。本实例位于金桂园B栋3单元13层,南北朝向,为办公用途(由住宅改动形成)。本例房屋为板式高层,总层数为16层,每个单元配1部电梯。该房产于2001年9月末竣工,本可比实例房产位于第8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4平方米,室内净高3米。其外墙采用高级面砖贴面,高级实木窗、防盗门,配有楼宇智能综合布线系统,无内装修。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由开发区热网供暖,照明、消防、通风等各项设施齐全。2003年10月该房产售出价格为55.1万元,折合单价为3853元/平方米。经调查本案例属于正常交易。 交易案例与待估房产的概况比较如下表: 评估对象与比较案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见下表: 1、进行时间因素修正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 设定可比实例交易时点价格指数为100,各可比实例交易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距较近,市场价格变化很小,无需进行交易日期修正,故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2、进行交易因素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的交易情况指数 设定待估房地产的正常交易情况指数为100,待估房地产与可比实例1、2、3均为现房,可正常交易,故对可比实例1、2、3而言交易因素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3、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区域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4、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指数/比较实例的个别因素指数。待估房产和可比实例的区域因素见上表。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见下表: 5、计算公开市场价值 比准价格=交易案例价格×交易条件修正系数×时间因素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进行各项因素修正及确定比准价值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考虑到可比实例中实例2及实例3为商住两用物业,并非纯粹的办公类物业,因此我们采取对经修正后的比准售价加权平均得到待估办公楼主体的单价,分别赋予三个实例房地产修正后的比准价格50%:25%:25%的权重。即被评估的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用房地产的主体平均市场单价为(3876×50%+3708×25%+3806×25%)=3816.5元/平方米,取整为3817元/平方米。该价格系房地合一的主体市场价格。 主体评估总价=评估单价×建筑面积 =3817元/平方米×6562.77平方米 =25,050,093元 取整为25,050,000元。 6、计算装修的价值 整个办公楼的内部精装修是由原龙江通航公司另外委托设计和施工的,不在合作建房的价格之内,同时计算房屋本体时的所选取的房屋案例均为不含内部精装修的价格的情况,鉴于此我们对装修工程现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该办公楼于1998年底建成,原龙江通航公司装修后于1999年4月左右正式入住办公。我们取得了其全部的装修合同,经审核后的结算装修总造价为300万元,对其中主要的装修合同均由北方航空作过逐项审核。经过调查我们发现1999年4月至2001年10月哈市装饰材料市场价格较为平稳,而且期间物价水平也较平稳。在2001年年末至2003年6月期间,受房屋开发销售情况及“非典”等因素的影响哈市装饰材料价格水平平均约有5%的回落,但2003年6月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全年平均又约有5%的涨幅。同时我们结合被评估的房产实际装饰标准,其装饰程度属于中等办公装饰,根据估价经验判定其完全重置单价约在500元/平米左右,因此我们以该房屋装修的决算价格300万元作为装修的重置全价。该装修工程用于办公,其经济使用寿命参照业内的惯例定为10年,已使用5年,从现场察看其磨损情况属正常使用,则装修的成新率按年限法确定。 装修工程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5/10)×100%=50% 故装修工程的评估值=3,000,000×50%=1,500,000元。 7、计算房地产整体评估值 中信海直哈尔滨基地办公楼评估价值=主体价值+装修价值 = 25,050,000+1,500,000 =26,550,000元. 折合评估单价:4046元/平方米。 九、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确定待估房地产在200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贰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6,550,000元)。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依据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持续经营条件下以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特定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本评估结果是对2004年4月30日这一基准日被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的的客观公允反映,中承华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2、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也不得用于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4、本报告中,我们的责任在于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负责。 5、我们的评估值是包含土地价值的房地合一的市场公允价值,未考虑评估目的实现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的费用;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2、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度上依赖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 2、本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目的而作。除按规定送给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在不考虑本报告所述之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本评估结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从2004年4月30日起至2005年4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为2004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军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马海啸 北京中承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7日

房地产产权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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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布

21世纪的10年代已经开启,然而,这个新时代开始的冬天对于热了好几年的中国房地产来说,似乎有些寒冷。在最近的一个多月里,中央密集出台了信贷、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大有不打压住房价誓不罢休的势头。那么,中国房地产在新的时代将经历怎样的变化和发展,未来的走向如何,是一个让人关心的重要问题。  房地产对中国经济贡献卓著  已经过去的10年,是中国房地产取得飞速发展和巨大成就的10年。自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正式确立了房地产的全面市场化方向,计划和分配时代长期积聚的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加上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迈进,推动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房地产规模和建筑面积逐年递增。同时,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包含土地、建筑、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多链条、多部门的重要产业,同时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属性也已充分的显现和发挥作用。  在过去的10年中,房地产对于中国的经济增长贡献卓著。在消费、投资和出口贸易这三大经济增长的动力中,投资和出口构成了中国增长的核心,其中房地产是投资中的重要力量。整个循环的过程是,出口形成了国内实体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就业,增加了居民收入,也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的外汇储备和税收收入,政府转而将这些收入转化为政府投资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对城市化的需求,从而推动了房地产的快速发展,进而又推动了经济的增长。所以,可以说,在“中国式增长”的动力中,出口、政府投资和房地产是三大重要力量。出口增加了政府和居民收入,政府收入用于投资,居民收入转化为储蓄和房地产需求,同时房地产又给了政府土地财政,逐步升高的房价剥夺了居民的多数储蓄,让我们这个高储蓄的国家在缺少消费时,同样能够取得惊人的经济增长。  中国的房地产似乎一直处于稀缺的卖方市场状态,即使保持了年均20%多的增长速度,但仍然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原因是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带动了城市的就业和人口增加,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加上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都形成对房地产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房地产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投资品,在房价上涨的预期下,投资和投机需求铺天盖地的进入市场。目前,投资和投机已经过度,推动房价一路非理性快速上涨,严重脱离了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房价泡沫毋庸置疑,近期被福布斯列为全球六大资产泡沫第二位,其中蕴涵的风险不可小觑。  未来10年发展趋势和特点  展望10年代,房地产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我国的城市化比率和国外相差甚远,“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远没有实现,房地产仍然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然而,当前问题的重点,是高房价的风险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隐患。首先,高房价带来的资产泡沫一旦破灭,将影响房地产相关的产业链,严重影响经济增长和金融安全;其次,高房价不利于房地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发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过高的价格将阻碍正常需求,不利于我国城市化推进;再次,高房价剥夺了居民的收入,不利于启动内需和消费的增长。  可以预期的是,2010及之后的中国房地产将呈现以下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第一,房价将逐步回归理性,呈现平稳渐进发展的趋势。如果相关调控政策及时有力,化解了当前房地产泡沫的风险,并推动其健康发展,则会实现平稳的过渡;而如果任由房价按照目前趋势推进,则未来的下行和危机难以避免;预计房价在10年代会有一个泡沫破灭和价格下跌的过程,而后再逐步平稳健康发展,但下跌的幅度和引起的危机程度则取决于市场和政策的组合作用。  第二,保障性住房将得到加强。从目前的政策措施看,未来我国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中国人口众多的实际和计划供给带来的分配畸形和无效率决定了依靠保障难以解决我国住房的民生问题。  第三,中国房地产在10年代会经历较快的发展过程。这是由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决定的,所以中国房地产预计不会出现如香港和日本的一旦下跌则一蹶不振的局面。  第四,目前的房地产价格基本已经达到高位顶点,2010年继续大幅上涨的局面应该不会出现,原因是政策已经开始对房地产发力,人们的预期和观望情绪业已出现。  当前调控应关注两个层面  从我国房地产当前的形势看,2010年的调控政策应该重点关注两个层面,一是严厉打击房地产投资和投机,控制房价,防止泡沫的继续扩大;二是防止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危机和风险,保持房地产和房价的健康稳定发展。政策可行的路径是,一方面控制投资和投机以控制房价,另一方面通过保障住房缓解自住需求,同时加快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逐步挤压房地产中的泡沫。近期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已经显示了政策上的重视和关注,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国四条”出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变动等从各个方面打击了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保障住房建设等增加了供给和解决了民生。沿着这样的政策路线发展,10年代的中国房地产将会更加健康稳定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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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521026

目前国家也来参与炒房,看来想钱已经想疯了!!!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目前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想逼老百姓都去买房。 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很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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