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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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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yc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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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h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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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来自~~的新人某某我演讲的题目是寿险的意义与功用。今天我将从生老病死四个方面来和大家探讨人寿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首先是生,在这里,我所指的生是“生儿育女”的生。在座的各位很多已经有了孩子,其他的也会在不久的将来为人父母,当我们的孩子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他就带给了我们无尽的欢乐和幸福,因为孩子是我们生命的延续,看着他们的一天天长大,就像是我们自己再活了一回。“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就是我们民族得以延续与传承的伟大之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将来能有好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然而,现代社会的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都会想尽办法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然而,现代子女教育费用一再飙升,给每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据上海社科院调查显示,上海养育一个孩子的直接费用高达49万,教育费用比13年前翻了7番,就算是在我们邵阳这样的小城市,将一个孩子送到大学毕业也得花费30万。我妈妈曾经对我说:儿子,我以后养老也不用你管了,你只要将你这些年读书的钱还给我就行了,我咋听之下还以为她在开玩笑,但当我仔细一算,这个数字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算过?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这个费用只会水涨船高,相信各位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因为没有足够的教育费用而面临失学的境地吧?然而我想请问各位,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了这笔巨额的费用了呢?我们应该怎样为子女建立教育基金?这笔教育基金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专款专用;二,保值升值;三,不会因为意外等其他因素而中断。人寿保险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以平安的吉星送宝为例,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每年给孩子存一万,连续存10年,到孩子20岁上大学的时候,加上分红和返还,我们将会有15万的教育金,孩子的学费就不用愁了,就算我们在这10年内因为意外或者疾病而离开了孩子,无法继续缴纳保费,保险特有的豁免功能,可以让我们免交以后的保费,而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孩子的未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真正做到了无论我们在与不在,我们的爱一直守护着孩子。这就是人寿保险爱与责任的体现!然后是老,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老的那一天,怎么样才能让我们退休的日子要活得更有尊严?我们年轻的时候拼命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能够过上幸福安详的晚年生活吗? 《圣经》中有句话:当你拥有时,上帝会不断给予你,而当你没有时,连你最后一点也会被夺去。一个人到老年时穷困潦倒,不是因为他年轻时做错什么,而是他年轻时什么都没做。每个人都不希望饱经风霜走到人生的暮年还要忍受着生活困顿之苦。预计到204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09亿,占人口总数的8%。55岁退休的人活到80岁,仅一日三餐就要花费27万多,在中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是请大家想一想,随着计划生育制度的贯彻执行,越来越多的家庭都会是独生子女,到那时候,一对夫妻将负担双方父母的养老,在加上孩子的成长费用,这将是一笔多么沉重的负担?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相信很多人都体会过,难道你想让自己的孩子将来重走你的老路吗?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型,使传统的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养老制度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对职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揽"已成为过去,人们已意识到真正保障自己将来生活的只能是自己。所以人们在年轻时早准备早投入,年老时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从而渡过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晚年。我的邻居曾先生,今年32岁,在结婚纪念日来临之际,选择送给30岁的太太一份特殊的礼物——平安吉星盈瑞保险理财计划,这份礼物带给曾太太的不仅是这一个结婚纪念日的祝福,更是每个纪念日的关怀,每年交一万元,连续交10年,到曾太太60岁时,她可以领取21万,70岁时变成30万,80岁就会有40万。有了这笔钱。曾太太的晚年生活就可以过得无忧无虑。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说既是老人为子女分担一份忧愁,也是晚辈献给长辈的一片孝心。还有就是病。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哪位敢说自己从来没有生过病,而且以后也不会生病?是啊,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15-55岁劳动力人口中,每年人均患病28天,每年人均休工5天。疾病,已不是人生的意外,而是每一个人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现代医疗费用昂贵,小病小灾,人们还可以抵抗过去;一旦大病临头,许多人纵使债台高筑,家徒四壁,2/4也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即使家道富殷,也会因一场大病,耗尽积蓄。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数字,我们人的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概率是18%,大家听了也许会感到惊讶,但是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最新统计显示,近年来中国的癌症的发病率不断攀升,死亡人数已达每年180万人,相当于平均每一分钟就有3到4个人死于癌症,比死亡和疾病更可怕的是高昂的医疗费用,据卫生部门统计,癌症等重大基本的平均医疗费用高达8万,一旦不幸降临,这样一笔医疗成本,你准备好了吗?也许有人会说,我已经买了医保,可以靠医保报销,但是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看病需求,对于重大疾病来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前总理朱镕基曾经说过: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如果我们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就算真到了我们卧病在床的那一天,保险公司将会为我们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就不会出现久病床前无孝子的尴尬状况了。《边红旗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里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多么的可爱啊,但就是这么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却被无情的病魔夺去了生命,其实带走小女孩生命的本质不是病魔,而是缺钱,如果他们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就能够帮助他们支付一大笔医疗费用,那个小女孩也许就可以借此摆脱死神之手,重新回到父母身边。投保寿险,可以使自己和家人病有所医,康复有望。最后是死。 死,人皆有之,只是家里人怎么办?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两个最近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我上个月回家搞客户答谢会,然后我和刘经理一起去村里面拜访客户,走到对面村子的时候,听到了奏响的哀乐,然后一打听,才知道是有人过世了,生老病死,这本来是人之常情,但是当我听说死者是一个和我同年的女人,结婚才几年,膝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儿女,高昂的医疗费用早已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而且欠下的医疗债务更是让这个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看着两个幼小的孩子,我的心里很难过,孩子还这么小,还没有享受生活的美好就要承受如此大的苦难,而更让我难过的是死者没有购买人寿保险,这样一来,所有的生活重担就压在了他的丈夫的肩上,我望着那个瘦弱的男人,心里不由得为他们家庭的未来暗自叹息。3/4同时我也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我们村的一起理赔案件,我们村的刘亚军于于今年查出患上肺癌,经医治无效于上个月去世,同样是有孩子,同样花了一大把的医药费,不同的是他在前年在平安投保了人寿保险,买了年交六千的鑫利,在医院确证后,平安马上给付了8万,解了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在他过世以后,又给付了4万。这笔钱对于这个刚刚遭受重创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相信孩子将来的道路会走的更加平稳!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结局。其中的区别相信大家都已经感受到了吧? 其实豁达的人是不畏惧死亡的,但家人却可能陷入失去亲人的无尽痛苦和失去依靠的困窘之中。责任和爱使人成为万物之灵长,是人类社会得以继续存在的源泉。人类尽其所能地照顾和报答身边所爱的人,承担起对他们的责任。正是这种责任与爱的延续使我们希望亲人、朋友们永远得到照顾,并为此而产生了担心和忧虑,投保人寿保险,为家人留一笔保险金,我们就可以含笑离去了。 保险就象飞机上的降落伞,汽车上的安全气囊,它们未必使用,但它实实在在的带给您一份安全保障。他不能带来健康,却可以修补健康,他不会防范意外,却可以减少意外带来的伤害,他无法维系家庭,却可以完成父母对儿女的爱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日预备明日,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作到这三点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各位在座的现代人,你做到了吗?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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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233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研究你多少字,格式,非常之幽默任务书,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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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小伊利

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分析  摘 要:农村医疗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必然面临卫生防疫、健康保健、疾病诊治等多方面需求。综观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进以及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以病症诊治为主体,以预防保健、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社区医疗等为补充的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有着层次分明、功能完备、适应性与可持续性强等特点,理应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目标和典范。  关键词:合作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社区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产生以来,先后走过20世纪70年代的辉煌、20年代的衰退和80年代的重建失败,如今又进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普及阶段。纵观其兴衰发展的历程,不难看出,其制度体系设计的合理程度与功能完善程度是决定其适用性与可持续性的关键。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以及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医疗费用的急剧上涨,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医疗的供求,还直接影响着新形势下农村医疗保障的制度构架和持续性发展问题。因此,如何看待新形势下的农村医保问题、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仅仅是一个试点、总结和推广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国内农村医疗保障演进的制度结构与功能分析  (一)初级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位一体”均衡制  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概括为“卫生防疫 医疗救助 合作医疗”三位一体均衡制。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于1955年初建立的医疗保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确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达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鼎盛时期。1976年之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逐步解体。据统计,到1989年,全国继续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已降至全国总数的80%,跌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低谷时期。  初级合作医疗的基本做法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以人民公社为统筹、以各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并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在公社所在地设立公社卫生所,在各生产大队设立大队卫生室,公社卫生所设有完备的门诊、住院科室及医护人员,负责全公社的医疗和防御工作,村卫生室配备简易的医疗设施和“赤脚医生”,主要负责本大队的简易病症诊治和预防工作;第三,公社社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公社卫生所以户为单位发放合作医疗证,凭证就诊;社员每人每年需交纳一定的保健费,连同生产大队提取的公益金部分于头年的年终分配前统一扣除,然后及时上缴给公社信用社;对于五保户、贫困户,交纳合作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可由生产大队在公益金中给予救济;第四,合作医疗费由公社信用社设立专账统一管理,公社信用社负有对合作医疗费的收缴、管理、支付以及监督公社卫生所合理使用合作医疗费的职能;最后,合作医疗费的使用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余部分作为公共积累。  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普及,得益于“强制”参与和集体经济的全力支撑,使之具备了“广覆盖”和“筹资稳定”的特性,从而确保了合作医疗多项功能的顺利开展,基本上囊括了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和合作医疗三个层面,具有了基本的防疫、保健、救助、诊治等多项医疗保障功能,共同构成了具有简单“综合”功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且初步构建了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  (二)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  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是我国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尝试。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全面改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恢复与重建”任务。习惯上,一般称该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为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撑,加之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城市化倾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工作首先就面临着“筹资瓶颈”困难——主要来源于“农户集资”,除东部个别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外,绝大多数试点地区均以失败而告终。据卫生部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50%。  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一性,直接根源于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下的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的解体,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农村“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的难以开展,因此,此时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就是仅仅局限于“病症诊治”的“单层次”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构架及其缺陷  2002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于2002年末正式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新农合”),确定为中央、地方、农户、其他等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开启了新农合的试点工作。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农合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因此,当前的新农合制度体系,基本是“强新型合作医疗 弱医疗救助 最弱卫生防疫”的三层次非均衡综合性制度框架结构,这是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领域有益的尝试。但是,以“自愿”参加和政府参与下的“多方出资”为特色的新农合制度本身就有着“公平”与“效率”的内在矛盾,影响并制约着其制度的完善性和功能的发挥。  首先,对于病症诊治,是当前新农合功能最强的一环,这也是“自愿”与“合作”原则下,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虽然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年缺失、医疗设施陈旧、医务人员匮乏及医疗费用高涨等的影响,各地的新农合制度构建并不甚理想,但毫无疑问,“病症诊治”仍旧是各地合作医疗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  其次,卫生防疫是当前农村医疗中最为薄弱的一环。这也直接源于“自愿”原则下的“市场失灵”的结果。在医疗保障基金并不丰厚的现实条件下,医疗服务的天平必然倾向于病症诊治,而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卫生防疫,必然出现“市场失灵”的结果。其实,自初级农村合作医疗解体以后,各地农村的卫生防疫工作就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而当前各地推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没有涵盖防疫功能。  最后,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其本身就属于政府转移支付范畴,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医疗救助的重要性和开展要求,但由于受当地政府财力和现行筹资渠道的影响,各地的医疗救助基金缺口较大,而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或调剂基金还没有真正建立,国家临时救助基金规模又很有限,导致农村医疗救助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情况就更加严峻。  二、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架的经验与启示  泰国和印度同为地处亚洲的发展中国家,考察这些发展中国家发展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做法,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一定借鉴意义。  泰国“30铢计划”。泰国“30铢计划”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02年为人均1202铢),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再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以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  印度的“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和非正规产业的医疗保障制度。印度政府自1947年独立以来一直在致力构建免费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现有的印度农村医疗系统包括四个层面:村卫生中心、初级卫生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地区医院。村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母婴健康、计划生育和预防接种,也发放一些非常基本的药品;初级卫生中心很像中国的乡镇卫生院,但是没有病床,较为严重或需要住院的病人只能送往社区卫生中心或地区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地区医院类似于中国的县医院和地区医院,其设施和医护人员配备相对较为齐全,一般只接受社区卫生中心转来的无法处理的病人。  新政府上台后出台的2005-2012年“全国农村健康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现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措施:将卫生医疗预算提高到GDP的2%-3%;要求地区政府根据“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制定“地区健康计划”,包括医疗、卫生、供水、营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另外,印度还大力推行面向非正规产业和非正规就业者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体现为三种医疗保险和救助形式: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的合同农户向保险公司集体投保;二是非政府组织为成员设计保险项目,集体向保险公司投保;三是非正规经济产业工会的健康福利项目。其基本做法是:在一些社区建立称为“微型保险”的乡村健康保障组织,并以保障组织为单位购买正规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目的在于既把健康服务和保险服务引入基层,又能克服社区人口规模微小、难以分散健康风险的缺陷。  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综观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时充分考虑了本国的经济社会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中有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必须强调制度体系的功能完善性。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都包括有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功能,印度还引进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这样既满足了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性要求,又能够从防疫、保健、诊治等多方面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社会效益。  其二,强调政府转移支付下的普遍参与性。“普遍参与”与“政府转移支付”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都具有强制性普遍参与的特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调解“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矛盾。虽然财力不丰的印度政府在致力于提供免费医疗的制度构建中面临很大困难,但却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强调体系内制度间的功能互补与协调。应当看出,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应该是一个完整体系,由一系列功能互补的制度构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一制度,这就要求在构建体系内的各制度时,既要注意制度间的功能互补性、结构层次性、主次轻重性,又要注重各制度在构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具体操作中的相互衔接,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恰如印度所推行的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正好满足了印度农村劳务分化的现实需求。  三、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体系分析:多层次模式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福利性也就决定了其低水平的普惠特性,不可能过多顾及个别或特殊个体的需求,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地区医疗保障需求,单纯依靠合作医疗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国外还是中国农村自身的医疗保障制度,都验证了单一层次的功能局限性、多层次的功能完善性与可持续性。因此,有效构建和推广功能完善的农村综合性医疗保障体系,将是有效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需求、造福农村居民的根本举措。  (一)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层面  医疗卫生就其本质而言,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属性,公共产品属性层面是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层面。在医药费用和诊疗费用高涨的就医环境中,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提高缴费率、控制补偿支出的努力,更应该看重的,恰恰应该是如何控制发病率的问题。为此,非常有必要尽快恢复并加快发展农村地区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保健等工作。  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是控制发病率的主要手段,尤其是对于传染病、地方病的控制,是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关键环节。由于农村地区远离城市,再加之受农村的自然生活条件和农民的生活习惯影响,加强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功能和卫生防疫服务,对于控制病症发生尤为重要。  健康保健。健康保健既是有效控制常见病、流行病的重要手段,又是有效杜绝家族病、生殖疾病的主要手段,还是抑制病症复发和交叉反复的有效手段,并且,还能有效改良农民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当前应当针对农村地区的生活与医疗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保健服务,当前尤其应该加大妇幼保健、生殖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农村专项卫生基金投入。农村专项卫生基金投入是政府针对某些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地方病症和突发病的控制,以及贫困落后地区公共卫生设施构建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支出,是国家快速改善地域性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有效措施。当前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加强贫困地区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严控农村地区孕妇、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二)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层面  合作医疗制度是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层面。该层次就是通常认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进行制度设计和维护、设立专门机构非盈利性运营、面向广大农村居民、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其基本原则就是“低水平、广覆盖”,基本目标就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以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得性与可及性。因此,虽然我国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实际经济原因而实行的是“自愿”原则,但从医疗保障的福利特性和保险分摊机制来看,应该推行“强制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基本功效应该是:规范农村医疗市场、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充层面  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充层面应该包括面向特殊群体的相关制度。随着农村的区域不平衡性进一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分化,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低水平、广覆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偏离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出现需求缺口,从而也必然需要有其他的医疗保障供给方式作为补充。为此,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应该从长远、和谐的立场出发,从制度的构建层面上,立足于与其他可能性医疗保障服务共存共发展的目标,构建出真正面向农村、造福农村的具有广泛兼容性的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是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或称为“保底性补充方式”,它是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一种特殊性补贴。由于较低的收入水平,这些人往往被排除在“合作”性质的农村医疗制度的保护之外。大力发挥农村医疗救助的基础性作用,既是构筑农村社会弱者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农村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补充。为此,必须一方面增加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在社会救助基金中专项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一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时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二是资助其参加当地的合作医疗制度。  与农村医疗救助相配套的是商业性医疗保险,或称为“保高性补充方式”,它包括两部分,一是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二是社区性互助医疗保障。商业性医疗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开发,既是一种有效的市场竞争,又是一种有益的保障补充。首先,商业医疗保险“盈利性”运营特色,决定了其挑选的客户只能是具有较高收入的农村居民,而这一阶层因其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恰恰成为合作医疗所无法满足的人群;其次,商业性医疗保险所推出的诸如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在有效填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功能缺失的同时,不仅会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率”构成有力的竞争,而且会增加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的意识和积极性,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社区性互助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自发的医疗互助保障,一般是具有相似工作背景或生活环境的人群,为了应对共同的医疗病症,而自发出资产生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有点类似于欧洲的“唐提式联合养老金”,更多的见于印度的“非正规产业”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可以自我组织和管理,也可以集资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但其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补充社会医疗保险在补偿方面的不足。该制度已经在发达国家出现,在我国富裕的农村地区也已有萌芽,因此,从长远的制度构架层面来看,该制度应该作为合作性质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  四、结束语  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无论从制度构架还是组织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扶助,这已经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曲折发展历程中反复得到验证,尤其是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工作,更显示出政府作用的不可或缺性。因此,对于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构架,同样离不开政府的多方面支持。政府应在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的法律保证、出资扶助、运行监督和部门协调等等环节中有所作为。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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