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独自等待
外地户口上小学需要提交包括户口本、学籍号、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并且满足三个稳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为依据)的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所需材料: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3、在苏州买了房子的,带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没有房子的要带租房合同;4、父母务工证明(以1年或1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或营业执照;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其中,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入学流程 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5.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法律法规: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月想月乐
苏州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
1、入学政策年龄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3、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30个工作日后,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查询个人积分或通过“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积分查询。对个人分值有异议的,请在准入名单公示截止日前向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
苏州积分入学:
苏州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此种方法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此种方法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主要适用的地区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