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8918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1
20xx年4月15日,为切实做好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乡开展了为一系列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逐层传达,深入讨论学习。
我乡于4月15日组织全乡机关干部和各村三职干部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就对如何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领队带队,走村入户宣讲国家安全知识。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利用近段时间彝区婚事多人员集中的特点,哈曲乡党委书记玛赫给喜和乡长玛赫马石工作队深入各村宣讲国家安全知识。
三、设立固定宣传点。
在乡政府场镇设立一个固定宣传点,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的音频。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2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到国家,很多人会联想到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是已经拓展到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为贯彻落实《省xxxx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xx年“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响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决定,4月17日组织开展“百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活动,全面普及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反间谍意识、保密意识和政治警觉,营造良好的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义务和教育的氛围。
qq、微信等社交软件是我们现在经常用的,大家都喜欢晒晒照片!通过学习,同学们知道了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班主任还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识别恐怖袭击嫌疑人,发现可疑人员怎么办,报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识别可疑车辆等等问题。提醒同学们注意公共场所的安全标识,关键时刻或能救命。
通过班会学习,同学们树立了国家安全意识,明白了国家安全,并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更不仅仅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安全底线,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主角!一起保护自己,一起守护国家安全,共建美好家园!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__小学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学校搜集相关宣传材料,利用校园广播、微信群、led显示屏等营造安全教育氛围。还将《国家安全法》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转发到各班的班级群,对家长进行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4月10日,第一节课时聘请__县__镇__派出所的所长、民警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倡议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对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还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开展了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教室、体育设施、功能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利用班会时间,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分别召开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对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查找自身不足。各班学生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学有所得。主题班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__小学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教育活动,通过黑板报、微信、班会、集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了安全知识,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了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证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4
我们学校借此机会举行了一系列的活动,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让同学们懂得处处注重安全的重要,下面是我们活动的总结:
一、领导重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无小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是我校安全教育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我校专门召开班主任会议部署安全日活动。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牵头,由安全总务处和学校团员具体落实,各年级通力配合,教导主任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向强调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并就当天的楼道紧急疏散演练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全员发动。
安全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更是学校发展的基石,此次安全教育日活动,由政教处具体操作,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参与。举办了消防知识讲座与逃生、自救楼道疏散演练活动,全体教职工都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开展了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放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并把安全教育与日常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校园的平安。
三、工作落实。
根据学校部署,安全政教外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并召开班主任会议予以贯彻实施,自x月xx日到x月xx日,我们完成了以下工作:
1、如期举行安全教育日活动的起动仪式,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2、召开了班任会议,部署落实具体工作。
3、各班对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书面 工作总结 。
4、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
5、学校举办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组织了一次逃生自救演练。
四、回顾和展望。
回顾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共创和谐校园。安全无小事,警钟要长鸣。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安全观念必将进一步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今后,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国家安全 主题教育 篇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规定。近期,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__警备区、市国安局、市普法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七家单位在市主城及各辖区联合部署启动了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期间,有关部门将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__市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广全国间谍行为与线索举报热线“12339”为重点,广泛宣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唤醒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
本次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我市国家安全机关将联合各级国安办,陆续走进市级部门、有关区县、大型企业、高校等,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在重要商圈举办主题集中展览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为市民奉上一系列别开生面的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提高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该活动是我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面向公众的大规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具体活动已有序推动。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6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国家安全主题教育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我校按照市、县教育局,中心学区要求,开展了“安全教育日”活动。我校紧紧围绕“普及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这一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达到精密安排、形势多样、教育性强的目标,为创建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活动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重视安全教育
为了更好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和改进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制定了详细的、符合学校实际的计划,指导全校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二、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强化安全教育
1、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力求人人参与,效果明显。在开展教育日系列活动之前,便要求班主任老师据此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开展教育活动。
2、国旗下讲话教育。政教处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题为“普及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的国旗下讲话;在当天下午的会议上,周校长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人人重安全,人人抓安全”,共同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学校安全检查,在教育日内,学校对校园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地方马上加以维修,确保安全第一。
4、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我校充分利用班会课时间,要求班主任从方方面面以“安全”为主题进行了安全教育。
5、出版安全教育主题黑板报,在召开班会的同时,学校还充分利用宣传手段,要求每班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6、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收缴管制刀具。经过排查,我校未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7、举行了防震演练活动,加强了安全防范意识。
三、取得效果
1、学生安全知识面更广了,安全意识更强了,对注意安全的理解更深了。
2、学生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3、学生讲卫生意识更高了,个人自理能力更强了。
4、教学秩序更好了,学生学习行为文明了,活动更加安全了。
5、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了,教育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了。
6、创建了安全的教学环境,形成了“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良好氛围。
我校将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安全第一。相信在学区、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师生的紧密配合中,在安全领导小组的大力工作下,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定能更上一个台阶。
蓝星鬼魅
本文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及传销为切入点,从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定、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合规路径三方面分析,以期防范微商等新型电商企业法律风险,为网络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 (一)行政法 1.传销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将“传销”定义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的行为。” 2.传销具体行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行为而予以坚决禁绝。具体规定如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刑法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简称为“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即“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的多人数、多层级概念。 严格来说,正规的微商从业者作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范。2018年,曾依托淘宝杭州电商圈崛起、踩中微信生态圈而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及零食电商平台“环球捕手”,先后因涉嫌传销被腾讯官方宣布永久封杀。这些电商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并大肆推广的新型传销模式,属于违法经营行为。国家近年来不断规范电商领域,同时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这也是近几年微商“暴雷”的关键原因。作为微商行业巨头的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也不免让人重新审视并进一步反思微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一)微商经营行为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效益快。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及朋友圈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常用方式。我国微信用户之高,使得每个人的圈子效应发挥到极致——微商在自己朋友圈发表一个动态,吸引每一个微信好友观看或者转发,其传播范围广、效益快,使聚群效应和群体传播速度达到最大化。 2.操作便捷、推广成本低。 在微信上,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公众平台,推送消息都非常便捷,从推送至个人,到具体经营操作及后续联络等各个环节通常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顺畅进行;推广成本也很低,只要人手一部手机和身份证基本上一键操作,对推广者而言仅需付出信息成本,极大降低了宣传成本和联络成本。 3.监管松散、规范体系尚不完备。 微信是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尚未实行实名制,用户可以随时更改昵称或者注册多个账号,而由于其操作便捷、灵活等特点,作为我国用户数量最大的社交软件,无法区分个人用户和背后的企业主体,也就是说微信上的经营行为很难以传统的法人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加之,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尚在建设健全中,对此缺少专门的规制手段,也造成了其监管松散的特点。 (二)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 识别微商合法经营与传销,需从以下几点评析。 1.传销往往是需要区分代理层级等发展他人作为下线的经营模式 由于微商经营行为具有上述特点,朋友圈微商容易出现传销的倾向,多数微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自觉地向亲朋好友传递“销售理念”,试图发展这些人成为团队一员。换言之,有的微商团队有特定的经营模式,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和代理,因为层级不同,返利比例也不同,而有的代理为了提高返利,就开始不断发展他人进入团队以提升自己的层级。此外,微商推广的封闭性也导致微商需要通过多层级经营模式来扩充客源和提升营利,但是在多层级的经营模式基础上,不断发展他人,并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则存在传销的法律风险。 2.传销通常包含囤货、自掏腰包成为代理等行为 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为例,达尔威虽然有“零加盟费”的宣传标语,看似不符合传销中缴纳入门费的要件标准,但事实上,很多代理商为了维持销售资格和提成比例,出现自己消费、囤货的行为,即自掏腰包成为代理,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入门费。 3.传销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是根据他人拿货获得代理返点 微商的盈利模式、微商经营者的薪资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为非法牟利,是评判合法营销和传销的关键。若成员销售业绩主要靠让“下线”囤货、裂变,以及自己垫钱囤货完成,薪资来源也是根据裂变程度返点,则就有传销嫌疑。而《意见》中也明确了“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定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据相关新闻报道,此次涉传销案的达尔威代理商讲述公司内部销售人员发展模式,购买2500元产品后拉人头才有提成,为赚钱需要不断发展“下线”;花30万元可成为“董事长”,组建自己的团队及家族,赚“子子孙孙”的钱……这种销售方式,其实就是区分代理层级、发展下线、砸团囤货(入门费)、拿返点赚下线的钱(计酬方式)。因此,达尔威的经营行为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禁止的三种传销行为,这也是此次被查处的关键。 (三)经营性传销与欺诈性传销的区分 针对本次达尔威涉嫌传销的事件,相关调查组人员接受采访表明:“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经营性的传销目前来看还不足以构成诈骗性的传销。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他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我们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其中,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如何区分,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中,并没有“骗取财物”的字眼,而《意见》中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比较于两个文件对传销的定义,欺诈性传销除了行政违法意义上的具有的“拉人头”、“缴纳会费”、“计酬方式”三个特点外,在行为方式上,还要求传销组织具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特点;结果上,达到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严重程度,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而具体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意见》也明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而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而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的区分,也是本次事件走向的关键,正如上述调查人员表明,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保护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和 社会 管理秩序。若查明张庭开设的公司存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则组织领导者将面临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四)传销与直销的区分 大众的疑问还在于,数年前从美国引进的“安利”(保健品牌)、“玫琳凯”(美妆品牌)等也曾在我国多地开展线下推广,为什么这类经营者没有涉嫌“传销”?这就需要区分何为直销、何为传销。 2005年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单层级直销行为规定为直销,在从严监管下允许其有序发展。也就是说,在固定零售店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由独立营销人员以面对面讲解和示范,将产品和服务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传销和直销的区分,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在于“拉人头”、“入会费”、“计酬方式”这三个要素。同时,若涉嫌欺诈性传销,还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诈、引诱”等方式以及“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2018年后,“安利”、“玫琳凯”等大量经营主体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依法采取“直销”模式,故即便前期存在线下推广的活动,在合法性上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一)微商经营者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定期进行整改自查 微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运营秩序等相关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依法纳税,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要定期自查、整改,保持规范的敏感度,保护网络电商运营环境良好运行。 2.改变推广方式,多平台多维度推广 微商经营者要多平台、多维度推广,走 社会 化营销之路,切忌囤货、自买自卖、利用熟人关系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经营者要充分挖掘网络优势,可通过开微店、入驻平台或者直播带货、促销合作等回归真正意义的“卖家身份”,而非“自囤自卖”,只有回归经营者经营、买卖身份的本质,才能更好的合规经营。 3.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根据上述所示,正规微商严格来讲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从目前的微商交易实践经验看,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微商经营者产品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乎都可归纳为小额交易类型中,从这一层面理解似乎符合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但因为对微商经营者是否需要登记并未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制,从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的角度,在进入市场之初,经营者要主动向平台及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核实是否需要履行登记的义务,主动向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网站查询相关经营政策,防患于未然。 4.摆正心态,正确认识经营方法及理念 微商在前几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对人员宣传多挣钱、暴富等的洗脑,从而吸引一大批人加入微商队伍;同时还存在本没有卖出去商品,却为了所谓的“返点”等自掏腰包囤货,导致根本没有挣钱反倒贴钱的情况。因此,经营人员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经营理念,以勤劳、合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诚信经营。 (二)微商企业 1.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 企业要采取足够措施,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人员准入、计酬方式等因素,坚决遏制以“拉人头”、“入会费”、等传销式色彩,从顶层架构上做好风险防控。 2.履行企业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及 社会 责任,对于高频风险点要引起重视,并进行重点讲解,尤其是加强对微商从业人员税收缴纳、广告宣传、网络秩序、反传销、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从事微商业务的法律责任,并做好培训记录,注重检验培训效果。 3.加强企业内外双重管控与审查。 在许多涉及传销的案件中,这些含有层级信息的电子数据、或者含有分级分销模式的招商宣传资料等都会成为关键的定罪证据。因此,在设计了涉及分销不同级别的激励模式之后,必要时应当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其合法性,或者经由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鉴别。尽管传销是现阶段社交电商平台面对的高发罪名,但也不能忽视作为企业面临的其他刑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犯罪、税务犯罪、腐败犯罪等等。另外,跨境电商还可能面临着走私普通货物罪或者触犯境外刑事法律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注重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合规。 (三)平台方面 1.尽职调查、完善监管 电商平台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首先是对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背景做一尽职调查,可通过对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奖惩承诺等完成初步准入调查;另外,通过大数据查杀方式,重点对微商可能涉及的高频风险:传销、偷税漏税、是否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筛查规制,形成全天候、全季度、全年度查杀模式,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这,平台要对上述经营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更新,做到全面完善监管。 2.搭建平台合规体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平台合规体系的搭建和公示,是电商企业合规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在合规体系,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就是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运行,其不仅是平台自身规范运行的证明,也是规制经营者及用户的制度依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并且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如果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除此外,合规体系还应包括人事、财务、市场等各方面、各个环节,电商平台都应细化每个模块,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经营者充分知悉。 3.严格规范留痕,做好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平台交易信息应予以记录、保存,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保存的信息对象为“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由此可知,平台要严格规范留痕,至少近期三年的记录要予以记录和保存,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保障,也是平台合法经营的体现。 4.全面配合,主动报告 (四)政府方面 1.明确法律规则,持续完善立法。 通过各种指南、解读、示范性案例等明确、细化规则,提高法律规则的透明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配套立法,鼓励电商等合规经营,防患于未然。 2.加强市场监管。 早在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二))明确表明: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通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 网络也是公众场所,建立起经营平台和政府公共交通管理之间的线上沟通渠道,为政府网络管控部门加强微商等电商行业监管提供正当根据。 5.加强新消费领域维权。 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 社会 责任,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法治 社会 ,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切勿急功近利,抱侥幸心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金钱观,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维护我国经济平稳 健康 有序发展! 本文作者:梁雅丽 李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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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 依法依规办事 服务业管理 困难,国家根本系统就存在缺陷。这不可能的,送礼,贪污是现在社会的流行,在这黑暗的时代里,不要想依法依规办事,是学会适应社会 如果您觉得我的回答还满意,请采纳!谢谢 问题二:怎么解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权权和立法解释权,制定法律,国务院及省级人大(包括其常委会)有制订行政法规的权力,中央直属的部委有制定部委规章(行业)的权力,省级 *** 、省委城市人大、计划单列市人大有制定地方规章的权力。上列以的下人大、 *** 法律均无规定(但在实际中乡 *** 发的文件往往非常厉害,并且可违背国家法律,现管不如县官吗)。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下位法无效,有关公民权利义务设定一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问题三:如何坚持从严治党,依法依规从严治企 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要严格遵守“五项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眼中必须有“红线”、心中必须有“底线”,带头维护企业党组的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企业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下目标一致、思想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各项决策部署,在各级各层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问题四:如何依法依规管理,规范行政行为 主要议题是依法治国 这个口号是习上去后提出来的, 其实原来胡也在说 只是力度不够 尤其四中过后 这个主要的主题 至于怎么真正的依法治国 我觉得不能只看口号 ! 坚持依法治国 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和平发展 坚持持续循环! 反腐依然是以后的重点,关切民生 是推进基层建设的基础,弘扬法治 是进步的步伐! 这是四中的主题和口号! 至于能不能实行 就不好说了! 二中时 说 官员财务公开 2年过去了 也没见公开 三中说,加快基层建设 确保 看起病 上起学 ・・・ 也没见进步大多・・・ 你就等着 法治吧! 哪天你房子被拆了!你告诉我 怎么 *** 就可以了! 新口号 就是 继续整理站队 只要站不好 不管谁都把你搞下! 周大哥和令小弟都倒了 还有谁 还有谁・・ 这才是关键的口号 问题五: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如何才能做到坚持依法合规,坚守合规底线? 以公司的利益为第一做出发点,按程序办事,尽力而为就好 问题六:结合实际谈一谈在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 20分 收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但关系着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收费站顺利、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由于收费人员天天和过往车辆打交道,置身于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工作时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而且收费员每天不仅要面对大量的车辆和人员,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加之内部管理事务较多,周边环境复杂,如何保证人员、票款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就需要我们在安全工作上加大力度。对此,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一、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工作是常抓不懈的主题,需要长年累月、坚持不懈的抓,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能做好的事情。这就要求我们全员参与、认真对待。比如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留营大会等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演练等,以学习、培训、演练等形式来着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使每一位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二、人身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前提人员的安全是工作的重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简单实用的方法,开展多种形式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如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班前安全提示等等)。让员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真正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每个岗位。三、完善制度是安全工作的保障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工作常总结、常部署。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心。五是要对费收人员上下岗、通过车道、交接班、打扫卫生时的行为作出严格规定,如必须穿反光标志服,严禁在影响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拦截逃费车辆,严禁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时站立于车前头,严禁盲目横穿车道,确需通过车道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员工自身安全。四、评估周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无端挑起是非、寻衅滋事行为。二是对周边环境、人员构成进行排查与摸底,争取多了解一些情况,做到知己知彼。三是强化收费员当班期间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地化解各种矛盾,保证人身安全。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咨询和便民服务措施,主动为过往司乘排忧解难,营造和谐、融洽的收费环境。五、加强收费站口安全管理力度收费站口车流量大、人员流动性强。因此可以说,收费站口安全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了是收费站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在站口安全管理中要严格规范交接班流程,首先要做到交接班时要有站后勤人员护送、收费亭及时锁门、密切注意可疑车辆及人员等,以确保人、票、款、卡的安全,做到层层落实,防患于未然。其次是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寻衅滋事行为。最后,要强化文明服务,收费员上岗期间使用文明用语,遇到纠纷,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的化解司乘人员挑起的矛盾。此外,还要开展咨询和便民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和便民服务点,主动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建立融洽、和谐的收费环境。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安全生产管理,是我们发展道路上鞭策我们正确前进的鞭子,我们只有时刻牢记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 问题七:如何引导员工群众依法依规逐级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 *** 工作效能,引导来访 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 *** 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根据《 *** 条例》和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 *** 突出问题的意见》 等法规文件, 结 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 *** *** 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信 访条例》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 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 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 围内的 *** 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和县级以上人民 *** 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 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处理 *** 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 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 第四条 *** 人提出 *** 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 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 *** 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 *** 事项, 应当根据 *** 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 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 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 *** 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同时将 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第五条 各级人民 *** *** 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对来访人反 映的 *** 事项要逐一登记, 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并告知来访 五一长假除了旅游 还能做什么?辅导补习 美容养颜 家庭家务 加班须知 人。 有权处理机关必须向来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 不属于本机关 受理范围的,要指明受理机关。 “ 三跨三分离 ” *** 事项,按照《 *** 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国家 *** 局协调 “ 三跨三分离 ” *** 事项工作规范》明确的原则和程序划分 责任、受理办理。 第六条 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 事项,以及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各 级人民 *** *** 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但应当告知来访 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七条 *** 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 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 *** 事项的, 上级机关不予 受理。 第八条 来访人对 *** 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 (复核) 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 各级人民 *** *** 工作机构 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 第九条 对 *** 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但无正当理由超过 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不再受理。 已经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 *** 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 或已经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 *** 信息系统的 *** 事项, 来访人仍 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各级人民 *** *** 工作机构和 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十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人民政 府 *** 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提出 *** 事项, 或者省级相关部门正 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 不予受理; *** 事项已经复核终结 的,不再受理。 第十一条 有权处理机关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 事项,向来访 人出具处理意见书,并告知请求复查(复核)的期限和机关。如需延 期办理, 应当出具延期告知书。 来访人请求复查 (复核) 的, 复查 (复 核)机关应当书面告知是否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复查(复核) 意见书。 处理意见书、延期告知书、复查(复核)意见书应当及时送达来 访人,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 问题八:如何进一步提高党委机关懂规矩守规矩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正义、树正气,把“认真”二字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原则。在干部监督管理的“认真”上下功夫,使干部切实讲规矩、真正懂规矩、自觉守规矩,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立体化”监督管理网络,让干部切实讲规矩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权力制约。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会、书记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规范干部的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机制与权力运行机制的匹配度,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确保干部监督和权力运作、重大决策同步并进。实行领导班子内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勤廉公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二是加强公开监督,扩大监督范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的舆论功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全方位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平台,认真执行中组部制定的《组织部门“12380”举报工作操作手册》,最大范围地掌握了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 三是加强横向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加强与纪检、司法、 *** 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注重联系和沟通,多方面掌握干部的廉政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一方面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各种腐败行为进行曝光、批评,通过警示教育让各级干部警钟长鸣。 打造“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让干部真正懂规矩 一是坚持“三在先”要求,突出“事前预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突出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和《领导干部行为规范》“两个手册”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组织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召开案例座谈会、分析会等进行专题剖析。进一步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筑牢各级干部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干部选任监督,突出“全程监控”。把换届的监督要求转化为日常选人用人的监督措施,把集中性的换届风气督导转化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实现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程监督、常态监督、规范监督。选任前,提前明示纪律要求;选任中,抓住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环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有关人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选任后,对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情况跟踪了解,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对选人用人实行“全程监控”。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事后严惩”。对反映“带病提拔”干部的选任过程集中组织开展“倒查”,对确实存在违规失责等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继续深入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结合“12380”举报调查开展检查等方式,对有用人权单位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加大立项督查力度,认真落实违规用人问题查核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建立“长效化”监督管理机制,让干部自觉守规矩 一是建立健全干......>> 问题九:怎样依法依规进行选举 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把选举程序,使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增强选民民主意识。通过乡村小喇叭、电视、报刊、宣传栏、黑板报、村务公开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要求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了群众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操作能力。为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程序,提高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按规操作的能力,潼南县举办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全县22个镇街和各村、社区也开展了相应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全面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程序扎实开展。 三是发放指导资料,确保选举有据可依。为使各镇街、各村、社区明确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步骤要求,保证换届选举和谐、有序地进行。潼南县向各镇街和各村、社区发放了相关资料。通过发放指导资料,严把组织选举关,使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确保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更加高效、规范、易行。 四是严格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换届选举。潼南县不折不扣地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各项操作程序环环相扣,步步到位,切实做到应有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该走的步骤一步也不能少,不怕麻烦、不图省事,不走过场,保障选民充分行使民 *** 力,为确保选出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年富能力强、群众满意、上级信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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