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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为止我们已经考查了两种人为构成的集体,发现它们都是被两种情感联系支配着的。其一是与领袖的联系,这种联系看来(在这些集体中无论如何)要比另一种联系,即集体成员之间的联系更具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集体的不同形态问题还有许多内容要加以考察和解释。我们应该从这样一个确定的事实出发,即人们单纯地集合起来还不是一个集体,因为它不存在这种情感联系。不过我们也应承认,在任何一群人中,形成心理集体的倾向是很容易发生的。我们必须注意一些不同种类的多少是稳定的、自发形成的集体,去研究它们形成和解散的条件。尤其是我们应该关注有领袖集体和无领袖集体之间的差别。我们应该考虑:有领袖的集体是否并非一种更原始更完全的集体形式;在其他一些集体形式中,一个观念、一种抽象是否无法替代领袖(具有无形领袖的宗教集体构成了一种向有领袖状态的过渡阶段);一种共同的倾向,一个许多人共有的愿望,是否不能以同样方式来替代领袖的作用。再说这种抽象或许可以完全体现在我们称作副职领袖的人物身上。观念与领袖之间的关系会发生种种有趣的变化。领袖或权威的观念也可以是消极的;对某—J特定的个人或制度的憎恨也同样可能起统一的作用和产生同样类型的积极维系人心的情感联系。这样一来,也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一个领袖人物对于一个集体的本质来说是否真的必不可少。——此外,还产生一些其他问题。 但是所有这些问题(它们在集体心理学的文献中已经部分地被人们研究过了)依然无法转移我们对于研究在集体的结构方面所遇到的那些心理学基本问题的兴趣。我们的注意力将首先集中在这样的一个考虑上,即哪一个心理学基本问题可以用最直接的方法引导我们达到一个证明——证明力比多联系是集体的特征。 让我们认识一下人与人之间一般具有的情感关系的性质。叔本华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一群冻僵了的豪猪中没有一个能够忍受因太密切地接近它的同伴所产生的后果。1 精神分析提供的证据表明:在两个人之间持续存在的几乎每一种密切的关系中,如在婚姻、友谊、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2都会逐渐产生一种厌恶和对立的情绪,只是因为压抑而未被感觉到罢了。3但是通常在同事问发生的口角中和下级对上级的抱怨中,这种现象就带有较少的伪装色彩。当人们聚合成一些大的单位时,也会有这种现象发生。每当两个家庭联姻后,它们各自便自视比对方地位高或出身好。在两个邻近的城镇中,每一方都是另一方的最充满妒意的敌手。每一个小州都看不起其他的州。血缘很近的氏族却彼此疏远。在德国,南方人不能容忍北方人。在英国,英格兰人则对苏格兰人竭尽诽谤之能事。西班牙人瞧不起葡萄牙人。4因此当我们看到,更大一点的差异便会导致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反感时,就不再会感到很掠奇了。类似这种情况的有高卢人对日耳曼人的反感,亚利安人对闪米特人的反感,白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反感。当这种敌意的情绪是针对那些在其他方面受到我们爱戴的人时,我们把这种情绪称作情感的矛盾。我们用恰恰是在这类密切关系中产生的种种利益冲突的情况来解释这个事实,不过我们的这种解释方法好象有点太理性化了。在对那些人们不得不与之相处的陌生人的毫无掩饰的厌恶相反感情绪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爱——自恋的表现,这种自爱的作用是为了保存个人,它的表现好象是认为任何背离这个个人自己特定的发展路线的事情都意味着是对这种路线的批评,都意味着提出了改变这种路线的要求。人为什么会恰恰对这些细小的区别如此敏感,我们还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很清楚,在这整个联系中,人显然随时难备表现出憎恶和进行攻击。至于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则尚未找到,而有人则试图将一种基本的特征赋予它。5 但是当形成一个集体后,这种不宽容的现象在这个集体内部便暂时地或永久地消失了。只要一个集体的形式存在着,只要在它的限度内,该集体中的个人的举止行为就表现得好象他们是统一的。他们相互宽容其他成员的特点,把自己和其他人看作是平等的,对这些人也不会产生厌恶的情绪。根据我们的理论观点,这样一种对自恋的限制只能从一个因素产生,即与其他人之间的力比多联系。对自身的爱只有一个障碍,即对他人,对对象的爱。6这里立即会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共同的利益本身,没有任何力比多的性质,难道就肯定无法导致对他人的容忍和关怀了吗?对这种反对意见可以这样回答: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对自恋的限制不会持久,因为随着从与他人合作中获得的直接好处消失后,这种容忍也就不复存在了。然而这种讨论在实践上的重要性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因为经验已经表明,在相互合作的情况下,在同事之间通常形成的力比多联系能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持久而巩固,以致完全超出纯粹利益的范围。在对个人力比多发展过程进行精神分析研究时所常遇见的那种情况也出现在人的社会关系中。力比多依附于对重大生命需要的满足,而且将参与这个满足过程的人们作为它的第一对象。7在整个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如同在个人的发展进程中一样,唯有爱才是促进文明的因素。因为它使人从利己主义走向利他主义。这不仅是指以遵守所有不损害妇女心爱之物的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对妇女的性爱,而且还指在共同的工作中建立起来的对其他男人的非性欲的、崇高的同性爱。 因此,假如在集体中,自恋性的自爱受到了某些在集体之外所没有的限制,那么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一个集体形成的本质在于该集体成员之问的某些新的力比多联系。 观在,我们的兴趣引导我们来解决这样一个迫切的问题:在集体中存在的这些联系是什么性质的。在对神经症的精神分析研究中,我们迄今为止几乎一直是在特别注意那种由依然在追求直接性目的的爱的本能形成的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在集体中,显然不存在那样一种性目的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已经偏离了原来日的的爱的本能,尽管它们的活动能量并不因此而减弱。如今在通常的性对象注情范围内,我们已经观察到某些现象,它们表明这些本能偏离了它们本来的性目标。我们把这些现象称作爱的度,并且发现,它们包含了对自我的某种侵犯。现在我们要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向这些爱的现象,滑望在它们中发现一些可以用来解释集体内存在的联系的条件。不过我们希望搞清楚,这种对象性注情是否正如我们在性生活中看见的那样,代表了与他人情感联系的唯一方式,还是我们应把一些其他种类的机制也考虑进来。事实上,我们从精神分析中得知,确实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情感联系的机制,即所谓的自居作用8。这是一还不太清楚的过程,还很难描述它。对这个自居作用的研究将使我们暂时离开集体心理学的主题。
小葛先森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具有决定性的内驱力是什么呢?它就是以生命冲动的本能倾向为基础的人的意象。人的所有的行为都是由于人的意象作用的结果。人的意象是人的内心世界最为核心的东西。意象是推动或起动的因素,是激发有机体释放心理能的内在力量。那么,人的意象有哪些?它们又是如何形成的呢?人的意象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种:①减少紧张状态的意象;②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③求同的意象;④追求优越的意象;⑤追求自然和谐的意象。下面我们就分别来说明这五种意象:(一)减少紧张状态的意象人作为有机体,生理上、心理上的欲求、外界的刺激等等都会使人产生生命冲动从而造成有机体某种生理上、心理上的紧张,这种紧张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导致人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某种不平衡,而有机体则总是试图维持自身生理上、心理上的某种暂时平衡,消除紧张状态或者尽可能将紧张状态降低到比较能够忍受的水平。这就是人的最为原始的意象——减少紧张状态的意象。减少紧张状态的意象以生命冲动的本能倾向为基础与生俱来,是生命适应的基本形式。减少紧张状态的意象就是推动一个人积极谋求自身生存,寻求安全、安定,避免恐惧、威胁(即“趋利避害”)的具有决定性的内驱力。(二)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尽管减少紧张状态是人的天性,但从根本上说由于人的自身能力的局限人并不可能完全独立地减少自身的紧张状态,人或多或少地需要依赖其他人的支持、协作和帮助才能最终减少自身的紧张状态。这就使得人必然要与他人发生联系。因与他人关系友好、默契而获人相助、逢凶化吉、得到利益、满足愿望,因与他人关系淡漠、不友善而受人推拒、反对、敌视、攻击,这些经验使人学会采取一种讨人喜欢的、合乎时宜的、能为他人所接受的、可能同自己的“真正的”目的并非一致的行为来争取周围的人对自己的注意、赏识和关怀,寻求与周围的人建立互助合作的亲密感情以趋利避害。这就使得人的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得以形成。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是在个体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它是生命适应的初级形式。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就是推动一个人按在他认为别人希望他那样去做的方式行事的强有力的驱动力。(三)求同的意象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和集团之中,人不能脱离社会和集团而孤立地生存,人必然要与社会和集团发生联系。因与大家保持一致而获得社会和集团的好感、承认、接纳、支持,因我行我素、自行其事、独来独往、不合群而遭受社会和集团的轻视、冷遇、讥讽、排斥,这些经验使人学会采取一种“求同”的行为来迎合众人,避免自己与所属社会和集团之间的对立和不必要的摩擦,争取自己所属社会和集团的其他成员将自己接纳、认同、视为“自己人”以趋利避害。这就使得人的求同的意象得以形成。所谓“求同”也就是寻求与大家保持一致,这种一致不仅包括观点上的一致,而且包括个体与社会和集团之间所存在的某种意义上的一切相似性。人的求同的意象和人的讨人喜欢、希望被人赏识和注意的意象一样是人在后天发展过程中获得的,是生命适应的初级形式。求同的意象就是推动一个人按照社会和集团的要求,作出显示自己属于某一社会和集团的行为的强有力的驱动力。(四)追求优越的意象作为环境社会独特的一员,人并不是盲目地只能为社会所左右而是能够主动参与自己的命运。因在某些方面强于他人、优于他人而受人重视、推崇、礼遇、青睐、获得利益、达成愿望,因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人、比他人差而遭人鄙视、挖苦、嘲笑、淘汰,这些经验使人学会采取一种追求优越的行为来展示自己,竭尽所能促使自己日趋完善,力求使自己达到或者超越周围人的优异标准从而在社会生活中赢得优势以趋利避害。这就使得人的追求优越的意象得以形成。人由于追求优越使得人总是被一种不甘落后的、想不断超过他人、不为他人所摆布的向上的力量所支配,在这种力量的驱使下人总是不断地进行自我奋斗,力争上游,想尽办法在身体的、精神的、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发展自己,竭力使自己具有不为他人所摆布的超凡能力,进而凌驾于他人之上,成为一个有权有势的完善的人,最终进入想象中的优越状态。从完全、完整的意义上说,当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趋向于进入理想中的优越状态时,从这个人的身上总是可以找到下列的客观标志:①自尊,与社会保持一定的独立性;②在事业上取得显著成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③受到环境社会的普遍尊重;④具有使人信服的威望;⑤具有使人信从的力量;⑥在社会中获得大量的社会财富。追求优越的意象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是生命适应的高级形式。追求优越的意象就是推动一个人竭尽全力不断进步,不断向上,不断施展抱负,不断追求权力、名誉,不断从一个发展不甚完美的阶段进入比较完美的阶段的具有决定性的内驱力。(五)追求自然和谐的意象从本质上说,人并没有任何决定他的生活和行动的本体。人是不受束缚和制约的。人是自由的。人的真实状态和实质就是自我。所谓自我是在人的表层心理意识的冰层下绵延的,连续不断的变化的东西。自我是一种与无机界盲目释放能量相类似的生命冲动,是一种无间断、无方向的心理能流,是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之分的浑然一体的绝对流动性,又是变化不居的众多质的展现。自我的变化虽然无穷无尽,然而其归宿却只有一个:或者属阴或者属阳,或者柔弱或者刚强,或者开放或者封闭,或者松弛或者紧张。作为唯一的实在,自我带有一种快乐的需要的本能强烈地倾向于行动。为自我而战是人的心灵本性。由于自我在作永恒不息的变化,只有靠本能的直觉亦即一种不经过分析、推理的认识过程而直接快速地进行判断的认识能力才能达到自我的本质。因而人对自我的认识并不是通过理性而是在情感、直觉中体验到的。肯定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否定理性。恰恰相反,理性对于人至关重要。人是理性动物,而理性生来就是以自我为动力,是人用来实现自我的工具。作为一种最高形式的心理活动,理性是人的实践智能的集中体现。理性在人的自我需要与环境现实之间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理性的功用即在于指引人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与环境达到一种中介即平衡状态,最终实现自我的目的。从理性的功利性和实用性的意义上说理性只是为了改善人的适应行为而存在。离开了与行为的关系理性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只有理性最终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行为不应把它看作是孤立的和独立的事件来研究,而应把它看作是以理性为灵魂的人的一种积极的和继续进行着的一部分。由于人的行为只是全部潜在于可能性领域内无限多的行为中的一个,所以它是一种选择的结果,而决定这一选择的正是人的理性。作为一种生活过程的理性必须对人的一切行为作出选择。因为人是自由的,对自己行为的自由选择正是自由的具体表现。人的前途永远取决于自己的选择。由于人在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的过程中是自由的,是无所依靠的,人必须自己创造自己,这就使得选择总是成为孤独的源泉,使人在作出自己的行为选择时总是处于一个脱离一切的、像大海中的孤岛一样的天地,时刻都被一种根本的、永恒的、难以排遣的孤独所包围。这种孤独就是选择的孤独。因为人在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的过程中是孤独的,人只能在可能性中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并表现自己。然而由于人在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的过程中对未来无法把握,这就使得选择又总是成为烦恼的源泉,使人在作出自己的行为选择时总是处于一种左右为难、心烦意乱的苦闷之中,时刻都被一种朦胧无际的、无法驱散的烦恼所包围。这种烦恼就是选择的烦恼。烦恼意味着人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人是自由的,人的行为既然完全取决于自己的选择不受外界的支配和影响,人就必须对自己所作的一切行为负有完全责任。但是由于人在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的过程中责任尚未确定而人又必须对自己在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下作出的选择负起完全责任,这就使得选择又总是成为畏惧的源泉,使人在作出自己的行为选择时总是处于一种害怕被与之对立的世界遗弃、作弄、伤害的恐惧之中,时刻都被一种没有具体对象的、不可避免的恐惧感所包围。这种畏惧就是选择的畏惧。选择的孤独、选择的烦恼、选择的畏惧总是三位一体附着于选择的过程中,浸透人的心灵,使人在作出自己的行为选择时犹如被抛如无穷的孤独、烦恼、畏惧的深渊之中,总是处于一种想要作出选择却又害怕作出选择的惶恐不安的状态而不能合乎自然地生活。人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体会到追求超越以求人的行为与人类精神及自然法则取得和谐从而达到心灵的宁静、神圣的安详。这就使得人的追求自然和谐的意象得以形成。由于人之所以处于惶恐不安的状态其根源即在于人的精神对自我的执迷与专注,因而摆脱这种困境的唯一有效途径即在于通权达变,放下小我,脱离自我中心,也就是转移焦点一心去予,集中注意于自我以外的事物,对任何人不怀恶意,对一切事心存宽厚,诸善奉行,诸恶莫作,从而毫无痛苦地从选择的状态中超脱出来,融入一个真实的世界。这就是忘我。人的最高选择总是指向超越的。人只有忘我,将个人生活汇合于人类全体的生活之中,为理想、为信仰、为事业、为正义而献身,为人类的不断进步作贡献,人才能超越个人的存在而达到普遍的存在,超越有限而达到无限,超越为自我奋斗而达到为人类全体自由而奋斗从而无所忧愁,活得满意,活得无拘无束,活得自然,活得有希望,获得稳定而又和谐的快乐。因此,人所追求的自然和谐的实质也就是忘我。忘我是人类精神的最高境界。追求自然和谐的意象是生命适应的最高形式。追求自然和谐的意象就是推动一个人脱离自我中心,服务社会,投身理想、信仰、事业、正义之中,为追求人类美好的幸福和未来而奋斗的强有力的内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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