丶沫小若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兴庆区2014年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毕业151个班7922人(含实验小学、二十一小学、博文小学),预计招生160个班7920人(含实验小学、二十一小、博文小学)。 (二)初中毕业129个班6712人(含唐徕回民中学、英才学校、景博中学),预计招生148个班7400人(含唐徕回民中学、北塔中学、景博中学、英才学校)。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二)属地管理原则。兴庆区教育局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公平分配教育资源。 (三)阳光招生原则。进一步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各小学招生期间必须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程序等,公平、公开招生。 (四)全纳教育原则。妥善解决残障少年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生态移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以公办中小学解决为主的原则,保证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确保所有孩子有学上。 三、招生方法与措施 (一)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要分别保证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和六岁半(2008年2月28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全部入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必须达到100%。不得接收未满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2.办分校,实行学区化办学….. 兴庆区海宝逸夫小学划为兴庆区回民二小分校,实行一个法人,统一划定招生范围。 兴庆区第十一小学划为兴庆区第十六小学分校,实行一个法人,统一划定招生范围。 3.调整学片,促进学校均衡化发展 对兴庆区部分学校、实验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招生学区进行调整。 4.城市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应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农村小学必须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方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不允许把上学前班的经历作为入学的条件。要积极动员适龄儿童上幼儿园,逐步撤销农村小学学前班。 5.兴庆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到校报名注册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26日。家长持兴庆区户口、儿童免疫证明直接到划定的片区学校进行注册报名。各学校根据兴庆区教育局提供的学片范围内入学学生名单进行报名注册并建立电子学籍。各街道办事处、公办小学统一于6月25日起在社区、学校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等,宣传招生政策,并在各自街道设立招生政策宣传点,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并于7月10日---7月25日接受辖区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登记。 6.兴庆区城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学片入学其户口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户主是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迁户时间必须截至入学前一个年度12月31日前(如2014年秋季入学,迁户时间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前为有效)。户口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流程:(1)8月22日-24日持户口薄及儿童免疫证明到按户籍划定的片区学校进行报名注册入学;(2)家长必须在规定的入学时间到划定的学校进行正式学籍注册登记,学校为学生同步建立电子学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要持户口薄提前到入学学校进行申请、约定延期时间。如无正常理由没有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教育局将视情况进行重新调配入学。 7.兴庆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8月25日-26日持户口薄原件、儿童免疫证明,在片区学校的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注册。 (二)初中招生 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部分学校将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初中的升学办法,对口直升学生学籍必须在本校就读满六年。 1.兴庆区八小与银川市北塔中学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两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兴庆区八小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北塔中学就读。 2.兴庆区第二十七小与银川景博中学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两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二十七小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景博中学就读。 3.兴庆区六小、兴庆区九小与银川回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两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回中就读。 4.兴庆区第十五小学、银川第二十一小学与银川十五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划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两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十五中就读。 5.兴庆区十七小、兴庆区二十八小、兴庆区二十九小与银川五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四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划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三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五中就读。 6.除对口直升的小学外,兴庆区城市小学的毕业生继续实行以兴庆区户籍为依据区域划片、教育局统一分配的原则,全部就近分配到兴庆区辖区公办初中就读。兴庆区农村小学的毕业生,如具有兴庆区城市户口,升学方法与兴庆区城市小学毕业生相同;如具有农村户口,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7.凡户籍不在兴庆区(含外来随迁子女)、在兴庆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需向毕业小学提供书面证明,由毕业小学汇总上报,兴庆区教育局不再进行分配;如仍需在兴庆区初中就读的,由教育局调剂分配,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8.户口在兴庆区、学籍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在兴庆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于6月25-7月15日持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登记,升学方法与兴庆区小学毕业生相同。所需证件包括:(1)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电子学籍卡打印版(注有统一电子学籍号),加盖就读学校和教育局的公章。在(8月25-26)持户口薄到教育局登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参加分配的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在(8月25-26),到毕业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9.民办学校执行《银川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的80%由学校通过面谈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后进行,不得提前进入小学宣传、摸底、录取学生,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三)暂住兴庆区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暂住城市区域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需在7月10日-7月25日到各自居住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入学,于(8月25-26日)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2.入学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1)父亲或者母亲与子女同户的户口簿(如不同户,需提供父母户口、学生户口);(2)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的不提供此项证件);(3)购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公证书),租房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3.入学流程:(1)7月10日-7月25日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居住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存档。(2)各街道登记只是入学申请登记,名单提交兴庆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3)(8月25-26日),到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在入学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持户口薄、儿童免疫证明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不能如期登记的、或重复登记的,教育局不予安排入学。 4.暂住农村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户口薄、儿童免疫证明,于8月25-26日在附近学校入学。 5.凡学籍不在兴庆区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需要在兴庆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于6月25-7月15日持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登记,由教育局调剂分配,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所需证件包括:(1)父亲或者母亲与子女同户的户口簿(如不同户,需提供父母户口、学生户口);(2)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的不提供此项);(3)购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公证书),或租房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4)学生原就读学校电子学籍卡打印版(有统一电子学籍号)。 在正式开学一周内无故不按时到校的,取消原入学资格,由教育局再次调配入学。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经教育局安排注册学籍。 (五)限制择校措施 1、小学如不在规定学片内入学,选择择校,小学毕业后升入初中不享受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由教育局调配入学。 2、初中如不在分配学校入学,选择择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分配学校,初中升入高中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且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 3、学校片区内同套房的户籍,本户籍三年之内只保证一个学生正常入学名额。 四、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的调整须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各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包括复读生)。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对办事处教育专干应给予一定的支持,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教育专干要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把关,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四)各校登记毕业生名册时,按毕业生实有人数如实详尽填写,不得遗漏或增加,若有正常转出转入的学生,应及时上报说明。要按期将毕业生户口、相关证件,编号造册制盘,报送教育局进行审核。 (五)大力实施"阳光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借招生违规收费,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六)中小学新生到校报名注册后,即取得学籍。一经注册,学校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由教育部统一管理。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籍号直接使用原小学学籍号,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小升初"学生提供基础性保障,严禁各初中学校接收复读生。 (七)户口在兴庆区,本人在外地借读的小学、初中学生需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或因正常户籍迁移,需要转入的学生,原则上由户口所在的片区小学、初中负责接收,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确实因为班额满员不能接收的,由学校上报教育局核实后调剂安排。单位集体户、派出所集体户户籍学生入学片区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六、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2014年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督查工作,成立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新民兴庆区人民政府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刘胜林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马力兵兴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自文兴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工委书记 刘学功兴庆区纪委监察局正科级纪检员 马晨晓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义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极宏兴庆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二)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积极稳妥解决好新生入学、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等热点、难点问题,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沟通招生进展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工作将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内容中,凡是违反招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年终考核奖励一票否决。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学校要坚持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任务。 (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原则,玩忽职守,破坏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六)各中学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97号)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凡没有进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都要动员到高中阶段其它学校(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要确保完成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7%以上的目标任务。 2014年6月18日 一、招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择校问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学校发展不均衡,家长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期望高,造成兴庆区辖区择校现象严重。 2、大班额问题:兴庆区是银川市中心城区,商贸区,外来经商置业、务工人员每年都在增加,随迁人员子女也在增加,部分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随着外琮务工人员增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相应增加,入学验证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二、解决对策 1、为了有效解决择校问题,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中,制定了几个措施。 (1)办分校,实行学区化办学….. 兴庆区海宝逸夫小学划为兴庆区回民二小分校,实行一个法人,统一划定招生范围。 兴庆区第十一小学划为兴庆区第十六小学分校,实行一个法人,统一划定招生范围。 (2)调整学片,促进学校均衡化发展 对兴庆区部分学校、实验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招生学区进行调整。 (3)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部分学校将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初中的升学办法,对口直升学生学籍必须在本校就读满六年。 兴庆区八小与银川市北塔中学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两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兴庆区八小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北塔中学就读。 兴庆区第二十七小与银川景博中学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两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二十七小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景博中学就读。 兴庆区六小、兴庆区九小与银川回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两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回中就读。 兴庆区第十五小学、银川第二十一小学与银川十五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划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两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十五中就读。 兴庆区十七小、兴庆区二十八小、兴庆区二十九小与银川五中联合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四校法人独立,学校按照各自划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三所小学所有毕业生全部直升银川五中就读。 (3)限制择校措施 小学如不在规定学片内入学,选择择校,小学毕业后升入初中不享受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由教育局调配入学。 初中如不在分配学校入学,选择择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分配学校,初中升入高中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且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 学校片区内同套房的户籍,本户籍三年之内只保证一个学生正常入学名额。 2、大班额问题: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范围生源情况,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不允许超计划招生。 3、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由家长带相关证明到所居住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排入学,家长在开学前带入学通知书到规定学校进行报名注册。
红月光薇儿
兴庆区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专门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入学办理程序。以前外来务工人员为孩子报名时得出具务工劳务合同、租房合同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家长只需提供父亲或者母亲与子女同户的原籍户口簿(如不同户,需提供父母户口、学生户口)以及居住地暂住证即可。为了让新的入学政策做到公正公开,阳光招生,兴庆区教育局也出台了三项措施,狠刹择校风,即:1、小学如不在规定学区内入学,选择择校,小学毕业后升入初中不享受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由教育局调配入学;2、初中如不在分配学校入学,选择择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分配学校,初中升入高中考试需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且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3、为了防止学区房倒卖给孩子入学,兴庆区教育局规定,学校片区内同套房的户籍,本户籍三年之内只保证一个学生正常入学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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