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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5月13日: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2、2017年6月下旬: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3、2017年7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本区域内各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等。
4、2017年7月15日前:各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5、2017年7月20日—28日:各公办小学校组织小学入学报名工作(7月20日—7月24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7月25日—28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6、2017年8月中旬: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7、2017年8月26日上午: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8、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太原市2017年小学入学报名
6月29日,太原市召开2017年小学入学工作安排会。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28日,公办小学仍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太原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在划分学区时,将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报名:凡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7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7月20日—28日,学生家长通过“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7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相应的小学进行报名。各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所持《2017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小学入学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17年太原市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
公办小学: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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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县域内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报名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房产证明,由房产地址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 号)文件规定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 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 号)文件规定执行。
(5)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无需进行网上登记。
(二)民办小学
(1)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2)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其审批设立部门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将逐年提高。
(3)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杏花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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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二、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需准备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因疫情原因,2022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
· 《房屋所有(产)权证》;
· 《出生医学证明》。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登记方式
2022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小学入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登录,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小学入学”。
五、有关情况说明
·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
·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
·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在全市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安排所属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其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
2022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初: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7月8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三、7月11日:县(市、区)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五、7月18日—20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六、7月21日—7月30日: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录取工作。
· 7月2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 7月22日—7月23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 7月24日—7月25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 7月26日—7月30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七、8月5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2022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3232877、2020010
小店区教育局:7175310
迎泽区教育局:4159027
杏花岭区教育局:7783318
尖草坪区教育局::5640545
万柏林区教育局:6042389
晋源区教育局:6592547
古交市教育局:5214670
清徐县教育局:5722804
阳曲县教育局:5501085
娄烦县教育局:5399319
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精神,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以及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等事项作出具体部署。
一、招生对象
具有太原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太原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登录,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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