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飞飞
厦门集美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报名时间的通知区进修学校、区招办、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确保秋季我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6〕2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各民办园原则上就近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周六)。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通告 各公办幼儿园应于8月7日(周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并把招生通告报教育科备案。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民教办备案。 (二)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的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即:三代同堂),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即:四代同堂),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经核对户口簿属实的,可视为片区内招生对象。 3.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8月13日(周六)。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4.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持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三)办理报名手续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到幼儿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到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2)免疫卡原件; (3)健康卡原件及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即:三代同堂),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即:四代同堂),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及(外)祖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家长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集美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暂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有效期应达到或超过8月31日,家长可到暂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应达到或超过8月31日。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证明打印截止日期为8月12日,家长可到地税局打印;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家长可到暂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 (四)录取 1.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应给予录取。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集美暂住、在厦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工作要求 (一)不属于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家长应带幼儿到就近的合法民办园报名就读(民办园名单见附件2)。对那些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 (三)确认实行限价收费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将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四)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如有不实宣传并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园应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民教办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不审查先收费。 (五)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六)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区的幼儿园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部门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6068382 各公办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集美区秋季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导片区划片 范围 2.集美区秋季各民办园一览表集美区教育局 7月28日 附件1: 集美区秋季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导片区划片范围 (一)已开办公办园招生片区划片范围 1.集美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068132): (1)总园: 盛光居委会: 塘埔路:1—169单号 石鼓路:92—118双号 集源路:46—144双号 集岑路:1号(8号楼-16号楼) 盛光路:9—41单双号、42—342双号 浔江路:119—173单号 塘美路:1—46单双号、47—81单号 集岑路:3—23单号 集源南里:1-100号、102—223号 浔江居委会: 石鼓路:8—14双号 嘉庚路:57—149单号 尚南路:1—200单双号 美西巷:1—35单双号 大社路:1—205单双号 集岑路:8—206双号 浔江路:1—117单号 公园路:1—70单双号 渡南路:1—122单双号 祠前路:1—45单双号 祠后路:1—145单双号 尚青路:1—146单双号 鳌园路:1—45单号 银亭居委会: 集源北里:1-80号(鹭岛北海湾) (2)岑东分园: 岑东居委会: 银江路:1—58单双号 石鼓路:1—97单号 岑东路:2—154双号 嘉庚路:2—55单双号 集岑路:1号(财院1号楼—7号楼) 岑西居委会: 岑头街:1—82号 嘉庚路:1号 岑东路:1—189单号 集源路:2—40双号 银江路:60—68双号、69—102单双号、103—159单号 岑西路:1—182单双号 银亭居委会: 浔江路:191号(万美花园) 盛光路:390-482号(海景明珠) 印斗南里:1-50号(红树康桥) 2.实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061438): 银亭居委会: 集源路:1—378单号 银江路:110号、227号、114—138双号 岑东路:197号、156—168单双号 石鼓路:99—275单号、126—176双号 印斗路:21号、43号、12—22双号、136—168双号 银亭路:4—10单双号 盛光路:346—358双号 浔江路:199号 银盛里:1—97单双号 浔江里:1—41号(碧海蓝天) 3.杏林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070853): (1)杏林中心幼儿园总园: 杏东路:2—30号之一双号 杏南路:1—57单号 南浦路:61—69号(海湾明珠) 曾营村:1—6组 月台路:1—180号 白泉街:1—33号 月美嘉园:1—59号 月美路:399—411单号、663—667单号 677号、685号、801—835单号 (2)杏林中心幼儿园金博水岸分园: 金博水岸小区 4.灌口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093035): (1)总园:第一社区、第二社区、黄庄里1—480号、铁山社区、双桥明珠小区、上塘村。 (2)幸福家园分园:安仁里1-38号 5.后溪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273015): (1)永祥新城园:仁德里9-63号 (2)新村园:新村社区、三兴里社区 6.英村(兑山)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英村园6273016、兑山园6155317) (1)英村园:英村安置房小区拆迁户 (2)兑山园:兑山社区(下蔡、宅内、潘涂自然村除外)、浒井社区、叶厝社区 7.杏滨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257099转801): (1)总园: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杏林前路127号、137号、155号、159号 (2)聚镇分园:锦园东里1-16号(聚镇小区) 8.侨英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293018): (1)一里园:滨水一里 (2)滨水园:孙厝社区、兑山社区的下蔡、宅内、潘涂自然村 9.宁宝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宁宝世家小区 10.北站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152922):后溪花园保障性住房 11.新亭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6361079):鱼孚自然村 (二)计划年底开办的公办园招生划片范围 1.滨湖幼儿园:滨水二里保障性住房 2.新城幼儿园:西亭安置房小区 3.中海寰宇幼儿园:中海寰宇天下小区 4.锦城国际幼儿园:中海锦城国际小区
没油什么大不了
根据《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和《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青政办发〔2014〕9号)精神,现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二、招生计划 全市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万人,其中市内三区万人。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1.各区市5月22日(星期五)通过教育(体)局网站发布本行政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 2.各幼儿园5月29日(星期五)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招生报名。 1.报名方式。各区市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形式组织报名。 2.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3.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9日-22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市内三区和崂山区统一安排如下: (1)第一次招生。6月9日-12日网上报名,6月13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6日-21日网上报名,6月22日(星期一)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三)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园要指导拟录取的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报到。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于5月20日(星期三)前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备案。 (二)严格招生管理。各区市要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指导各幼儿园做好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坚持统一招生制度,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标准班额招生。 (三)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各区市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招生入园条件。积极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在资源充足、条件成熟的片区探索实施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国企、部队、高校、村(社区)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或本辖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接收周边居民子女入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对具有参加集体活动能力的自闭症幼儿和视力、听力、智力等有障碍的幼儿进行融合教育。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加快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家长关注的焦点。各区市、幼儿园招生信息发布后,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途径宣传招生政策,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积极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很多时候会想起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南沙区户籍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摇珠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 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 镇街属公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由其举办主体参照市、区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现场报名要求: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5月10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报名时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幼儿园的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第二阶段 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要求:5月12日9:00至14日15:00,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南沙区幼招网进行报名。 (1)每名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参加电脑派位。 (3)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此项工作仅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关) 5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南沙区公证处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家长可登陆“南沙区幼招网”查询。 电脑派位过程如下: (1)按入园志愿将幼儿基本信息现场导入派位专用电脑。 (2)电脑对导入的幼儿名单进行随机排序。 (3)计算机对乱序随机后的每位幼儿分别赋予1个五位数随机号码(注:产生的随机号码范围从10000至99999,派号程序使用java内置的random函数设计,随机号码的产生无法由电脑程序设计员和操作员控制,事先无法预知,也与学生的报名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 (4)电脑将幼儿随机号码从小到大进行排序产生排位序号。 (5)电脑按幼儿园招生计划,将幼儿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产生摇中名单和候补名单。 资格审核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进入电脑派位已摇中名单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候补名单的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递补幼儿的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资格审核按其招生简章操作。 公示和录取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哪些,南沙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可以在哪里查询?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总园区、丰庭园区)、南沙区第二幼儿园(万科园区、龙光园区)、南沙区第三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幼儿园、南沙区实验幼儿园。南沙区招生方案在“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各幼儿园具体招生简章可留意幼儿园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南沙区户籍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收插班生吗? 不招收,仅招收小班新生。 南沙区集体户口的幼儿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吗? 可以。适龄幼儿为南沙区户籍,可参加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小孩和父(母)一方是南沙区户籍,但是父(母)另一方非南沙区户籍。小孩可以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吗? 可以。适龄幼儿为南沙区户籍,可参加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幼儿户口正在办理迁户,有可能到报名时还拿不到落户南沙的户口本,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 不可以。幼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在哪里可以查到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招生计划? “南沙区幼招网”将在5月11日公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幼儿身份证号码填错了怎么办? 幼儿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后不能修改,所以请家长认真核对后才提交,如电脑派位拟录取审核发现身份证号不符合,将取消录取资格。 最多可以填几个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每名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只能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双(多)胞胎如何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方式是“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电脑派位摇中后就能代表幼儿被正式录取了吗? 不是,电脑派位摇中的幼儿的监护人必须按幼儿园的通知和要求,携带齐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被正式录取。 资格审核不通过造成的空缺学位如何处理? 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按时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一律取消资格,其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资格现场审核,直至完成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如何获知幼儿园最终录取名单和监督幼儿园资格审核工作? 各幼儿园最终录取名单将在5月16日后通过各幼儿园宣传栏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家长可拨打相应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镇街属公办幼儿园如何招生,招生方案如何查询? 镇街属公办幼儿园、村集体办幼儿园,国有企业办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由其举办主体制定,具体可向所属的镇街托幼办咨询,各镇街托幼办咨询电话均在“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民办幼儿园如何招生,招生简章如何查询?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简章由幼儿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按其招生简章操作,具体可咨询幼儿园,各幼儿园咨询电话均在“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