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科目实行“3+X”设置方案,共4 个考试科目。其中,音乐类、美术类2个专业门类的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英语和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四科组成;其余14 个专业门类由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四科组成。3.语文、数学、英语3 个科目试卷满分(原始分,下同)各为120 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音乐类、美术类2 个专业门类的艺考成绩满分各为300 分,乘以系数 后(即390 分)计入总成绩;其余14 个专业门类的综合知识科目满分390第 2 页分。各专业门类四科总成绩满分均为7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