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满思密达
一、单项选择题: (2002年) 13.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及解析: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一共有五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二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五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本案王华涉嫌实施的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以上五类案件,因此,A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据此,可排除B;同时,D符合该规定,为正确答案。C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14.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A.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B 《六部委规定》第47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第3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B项改判死刑显属不当。《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5条规定:“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四)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所以ACD不应选。 15.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及解析:C 《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间谍罪应由国家安全机关侦查。AB项排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法律教育网 16.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答案及解析:D 《刑诉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高法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罪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因此,A、B均不正确。《刑诉法》第189条第2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因此,C亦不正确。只有D符合《刑诉法》及《高法解释》的规定。 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18.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高法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选B. 19.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答案及解析:C 根据有关的法学理论,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从本质上看,书证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而物证则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本题题干中的信件是以其所记载的思想内容起证明作用的,因而是书证;字条则是通过其外部特征起作用的,因而是物证。所以选C. 20.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为正确答案。 21.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以判决宣告无罪 B.以裁定终止审理 C.以决定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答案及解析:A 《高法解释》第176条第9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据此A当选。法律教育网 2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法院审判? A.犯罪地人民法院 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 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 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C 《刑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育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效后执行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2003年) 13.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答案及解析:C 《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确定相应的侦查机关,故选C. 14.在审理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A.依法拘传自诉人 B.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按自诉人撤回起诉处理 答案及解析:D 依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自诉人经过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故选D. 15.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C 依《刑诉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故选C. 16.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侦查部门重新侦查 B.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 D.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答案及解析:B 依《检院规则》第237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①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②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③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故选B. 17.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趁上厕所之机逃跑,较长时间一直未被抓获,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延期审理的决定 B.延期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决定 D.中止审理的裁定 答案及解析:D 依《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18.某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免予起诉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侦查 答案及解析: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诉法第15条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具体说来,若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故选B. 19.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及解析:C 《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故选C. 20.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答案及解析:C 依《刑诉解释》第3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系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主要包括两方面:①来自人民检察院②来自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1.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列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第二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 B.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执行刑 答案及解析:B 《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中,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高法解释》第274条规定:“死刑由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因此,B项正确。 22.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答案及解析:B 《高法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进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故选B. (2004年) 21.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答案及解析:C 对于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本题中ABD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结果,而对于C高级法院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22.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答案及解析:D 本题考察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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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饭饭饭饭
检察院编外人员考试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法》的相关规定,编写一系列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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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编外人员考试的题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检察实务、检察技术、检察实践等内容。考试中还会考察考生对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检察实务、检察技术、检察实践等内容的理解能力。考试中还会考察考生对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检察实务、检察技术、检察实践等内容的熟悉程度。此外,考试中还会考察考生的检察实践能力,包括检察实践的技术、方法、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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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务员历年法检系统面试真题和答案
公务员面试用语
一、开篇话
1、对于题目中的情况,我会按如下步骤来解决:
2、我觉得应该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3、如果发生题目中假设的情况,我会保持冷静,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法,时刻从大局出发,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
4、领导把这项任务交给我来完成,是对我工作能力的信任,同时也是锻炼能力提升个人素质的一个机会,我一定会认真细致的完成这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会按如下步骤来完成。
5、在公务员工作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我们应该要有冷静的头脑和非凡的判断能力。如果遇到题目中假设的情况,我会按以下步骤去处理。
6、……现象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种不良现象,它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关于这个现象,我有如下几点看法:
7、由于每个人的观点、立场、经验阅历、看待和分析问题的方式不同,……,起争执时一种正常现象,我会理智地处理好这件事情。
8、这幅漫画通过诙谐的手笔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含义,我是这样理解这幅漫画的:
二、万能话
1、古人云:人心齐,泰山移。我们也常说:“团结就是力量”,我会用宽容的态度和博大的胸怀去对待同事,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注意团结同事,时刻注意维护团队形象,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的团队,最大限度地发挥大家的合力,顺利完成工作。
2、政府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本单位人员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具体工作的交流沟通上,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待分歧,要换位思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求全责备,不斤斤计较。
3、我会服从领导的安排。公务员首要原则就是服从领导,维护组织的原则纪律性。
4、我会从容对待,从大局出发,以工作为重,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抱着谦虚谨慎、尊重理解、沟通交流的态度去处理这个事情。
5、对于这个问题,党和政府已经给与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6、和谐的关系是建立在尊重基础之上的,尊重对方,是解决分歧的前提条件,否则,沟通就不可能站靠,分歧也不可能解决。
7、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事之间由于经历、立场等方面的差异,对同一个问题往往产生不同的看法。许多时候,双方的分歧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因此,我的看法是正确的,并不标明别人的看法就一定是错误的。我会仔细分析对方观点中可取之处,反思自己观点中考虑不周的地方。
8、毛泽东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时我们党开展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它有利于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地解释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
9、健全有效的计划,常常是优秀管理的特征之一。计划可以预测将会出现的问题,而不会在问题突发然出现时感到诧异。
10、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1、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贯要求和传统作风,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
1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要求。
13、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做到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14、事业有成一帆风顺时许多人的美好想法,其实很难做到一帆风顺,要接受这样一个现实,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成功的背后会有许许多多的艰辛,痛苦甚至挫折。在人生的一段时期遇到一些挫折是很正常的。只有经验知识和经历的积累才能塑造出一个成功者,许多伟大的成功者,都经受过挫折的磨难。
15、有位杨博士对公务员的职能作了形象比喻:老百姓像是坐车的人,而公务员则像司机,既要懂技术,还得认路,判断方向,把一车的人带好,别掉沟里。
16、有竞争就必然有优劣,有成功必定就会有失败,往往成功的背后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
17、教育是百年大计,所谓“经济未动,教育先行”,它关系着国家的兴衰,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所以,全社会都应该重视教育。社会以人为本,有受教育的人才有经济的繁荣。
18、公务员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力来自于人民,就应该服务于人民,而不是损公肥私、中饱私囊。
19、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众所周知,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在经历了六千余次的挫折和失败后,把灯丝的寿命延长了1000小时。因此,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挫折是人生必不可少的考验,经历越多的挫折,人就会越成熟,所以要正视挫折,不要回避。
三、总结语
1、所以我认为,不能简单的看待这个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总之,在这个事情上,我会摆正心态,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把本职工作做做好,并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注意与领导和同事沟通、交流,保持团队和谐,从而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3、总而言之,我会从琐碎的小事做起,在点滴的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4、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几点看法。
5、是金子总会发光,相信通过我努力的工作,我的工作能力一定能够得到领导的赏识。
6、我们要保护和发扬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人民团结、社会进步的积极思想和精神。总之,我们要变精神力量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引导亿万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7、总而言之,实现***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8、我们不能因为一点挫折/一点阴暗/个别的负面现象而丧失了信心,要从中吸取教训,使今后的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坚信“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一伟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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