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43

做老婆饼的人
首页 > 考试培训 > 金乡人事考试信息网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haihuan1988

已采纳

你好,咨询报考考点查询

金乡人事考试信息网

250 评论(9)

大财891088

给你以下信息: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济南市区 历下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文化东路44号 市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纬二路162号 槐荫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经六路251号 天桥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天桥区小纬北路9号 历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辛祝路68号 平阴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阴县城 济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济阳县城 商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商河县教育局 济南长清 长清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清区新城灵岩路 济南章丘 章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 青岛 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北区洮南路93号 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李沧区法院北100米) 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崂山区政府大厦西塔楼530室 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黄岛区珠海中路17号 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即墨市二十八中西普通教育教研室 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路81号 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西市黄海路9号 淄博 淄川区招生办公室 淄川区将军路201号(淄川区教体局二楼) 张店区招生办公室 张店区和平路9甲8号(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沿街房) 博山区招生办公室 博山区白虎山翰林路(博山实验中学后门) 临淄区招生办公室 临淄区管仲路139号 周村区招生办公室 周村区南下河街5号 桓台县招生办公室 桓台县建设街3316号 高青县招生办公室 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县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首 沂源县招生办公室 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县教体局一楼) 枣庄 枣庄市市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市中区振兴中路458号,市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枣庄市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枣庄市峄城区自考办 峄城区承水路256号,峄城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枣庄市山亭区自考办 山亭区府前路31号,山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滕州招生办 滕州市杏坛路75号,滕州教育服务大厅(教育局门东) 东营 东营区教育局 东营区一中体育馆北首区教育局招生办 河口区教育局 河口区河滨路18号区教育局招生办 垦利县教育局 垦利县振兴路7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利津县教育局 利津县大桥路5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广饶县教育局 广饶县易安路5号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厅 烟台 开发区自学高教招生考试办公室 烟台开发区第三小学东附楼5楼502室 芝罘区招生考试中心 芝罘区平安街46号 福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福山区南苑街65号 牟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牟平区正阳路501号 莱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山区前七夼小学四楼 长岛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龙口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龙口市黄城实验小学院内办公楼一楼东首 莱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莱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莱州市文化东街755号(原十三中) 蓬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招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远市罗峰路181号 栖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栖霞市跃进路510号 海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海阳市海政路35号 潍坊 潍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城区向阳路北段(潍坊五中南邻) 寒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寒亭区民主街4401号 坊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坊子区崇文街潍坊四中院内图书楼三楼东南角 奎文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胜利东街4919号,报名期间工作日一楼教育局窗口,休息日5楼507房间) 临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临朐龙泉路2698号,教育局大门北,惠民服务中心 昌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乐县城洪阳街10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昌乐县汽车站西南方向) 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新区樱前街与惠贤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实验学校 青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干训楼503室) 诸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 0536-60540750536-6062789 寿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寿光市金融科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 安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安丘市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 高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密市健康路南首教育局院内南楼三楼 昌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邑市教育局一楼(外国语学校西门入) 济宁 任城区招考办 任城区太白东路11号 兖州区考试处 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 微山县招考办 微山县教体局 鱼台县招考办 鱼台县教体局 金乡考试中心 金乡县金司路北段 嘉祥县招考办 加祥县教体局 汶上县招考办 汶上县教体局 泗水县招考办 泗水县教体局 梁山县招考办 梁山县教体局 曲阜市招考办 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楼二楼 邹城招考中心 邹城市教育局院内 泰安 泰山区政务大厅 东岳大街市中医院对过 0538-63685880538-6368587 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岱岳区区政大楼东临三楼 0538-85698510538-8566505 宁阳县考试中心 宁阳县教育局一楼东首(七贤路983号) 东平县教育局 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0538-2833297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教育局窗口 新泰市东周路698号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 , 威海 威海市环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威海市文化东路5号 威海市文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荣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荣成成山大道东段99号 乳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乳山市新华街53号 日照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莱芜 莱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城区花园北路37号教育局沿街楼 钢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 临沂 兰山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山区兰山路182号 罗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罗庄区护台路9号 河东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西侧教体局六楼 沂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人民路22-1号县教体局人事科 郯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沂水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兰陵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惠民路北首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三楼 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和平路2号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平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平邑县文化路2号 莒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路33号 蒙阴教育考试中心 蒙阴县蒙恬路105号 临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临沂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仅限临沂大学2015届毕业生报名确认) 兰山区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新校区明义6号楼232室 德州 德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德城区中原街28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天衢东路开发区教育局南楼二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运河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运河开发区德州十二中学(原陈庄中学 陵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陵县政府路151号 宁津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宁津县教育局四楼 庆云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庆云县城文化路1695号 临邑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临邑县城区迎曦大街5号 齐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齐河县城区阳光路157号 平原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原县平安大街县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夏津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夏津县南城街240号 武城县教育局 武城县文化西路25号 乐陵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乐陵市五洲中大道299号 禹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禹城市行政街626号 滨州 滨城区招考办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431-6号 惠民县招考办 惠民县鼓楼街39号惠民县教育局 阳信县招考办 阳城四路529号 无棣县招考办 无棣县棣新三路186号 沾化区招考办 沾化区富桥路345号 博兴县招考办 博兴县胜利二路322号 邹平县招考办 邹平县鹤伴二路39号 聊城 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聊城市东昌府区龙山西街33号15号确认县区:东昌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阿16号确认县区:茌平、高唐、临清17号确认县区:阳谷、莘县18号确认县区:冠县 报名确认期间咨询电话:非报名确认期间咨询电话: 菏泽 牡丹区教育局自考办 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曹县教育局招考办 曹县赣江路中段路南曹县实验小学西邻 定陶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定陶县东丰路西段定陶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成武教育局自考办 成武县先农坛街东段路北 单县教育局自考办 单县文化路028号教育局二楼自考办微机室 巨野县教育局自考办 巨野县前进路北段路西 郓城县教育局自考办 郓城县育才路119号 鄄城县教育局自考办 鄄城县黄河路西段 东明县教育局招生办 东明县站前路教育培训中心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87 评论(11)

无痕之音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金乡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金乡县户籍; 2.持有金乡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金乡县(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金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在金乡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4、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5、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6、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认定机构 (一)在金乡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选择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应填写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地点。 (二)在金乡县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济宁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应填写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地点。 三、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8:00至4月11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至6月27日17:00。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3月28日8:00—4月1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2022年3月28日至4月11日,8:00-12:00,清明节假期4月3日-4月5日除外) 指定查体医院:金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乡县崇文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金山公园西侧),咨询电话:。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需要,参加体检人员需向医院手机出示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 2.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需要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见附件】,并把身份证信息、姓名和资格种类及学科,在体检前提前填写完毕,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三)现场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申请人网上申报、领取体检结果完成后,应及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一楼A24号窗口审核确认,咨询电话:。 现场认定需携带的材料: (一)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四)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七)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现场认定确认地点: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路6号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一楼A24号窗口 电话: (四)认定发证。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公安、检察院部门对接做好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有关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1日

173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