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A漠漠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关于从公务员队伍中考调法院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5号)以及《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渝组发〔2005〕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重庆市法院系统外优秀公务员中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法官后备3人(其中男2人,女1人),法官助理4人(其中男3人,女1人),文秘1人。 二、报名条件 此次报考合川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法院系统外的公务员(具备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报考法官后备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须是法律专业,报考文秘职位的限语言文学类专业。 (三)持本科学历报考者应是1979年8月1日后出生的,持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应是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男性身高在米以上,女性身高在米以上。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转正后工作年限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刑事处罚,或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法院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于2009年8月31日—9月4日期间上班时间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也可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表发电子邮箱,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9月8日,在重庆法院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报名情况。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2。 (二)资格审查 来院报名的同时,报考人员持以下证件接受资格审查: 1.提供经工作单位签章和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检察等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6.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人员,在笔试前一天来院持上列证件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必备证件之一。 9月11日9:00—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9月12日上午9:00—12:00在合川城区(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法官后备、法官助理笔试科目及分值:《裁判文书写作》和《申论》,各为100分;文秘笔试科目及分值:《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各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于9月19日在重庆法院网、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按以上办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在合川城区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人选及有关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体检时间、体检人选及有关要求于面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申论》、《法律基础知识》或《裁判文书写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类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等规定执行,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重庆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渝高法〔2007〕78号)的规定实施。如有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体检排序名单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重庆法院网统一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证明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公示后被认定为不适宜录用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体检、考核合格后列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录用 1.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满5年(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调出的除外)。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42752359、42736315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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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9名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城口县明通镇副镇长人选1名; 2、城口县坪坝镇副镇长人选1名; 3、城口县修齐镇副镇长人选1名; 4、城口县北屏乡副乡长人选1名; 5、城口县厚坪乡副乡长人选1名; 6、城口县东安乡副乡长人选1名; 7、城口县双河乡副乡长人选1名; 8、城口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1名; 9、城口县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拔,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4年6月1 日前参加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人员、选调生及参加重庆青年人才市县论坛获奖的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三年(即2006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2周岁(即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 4、党政群机关人员,要求具有1年以上副科级经历或者3年以上科员级经历;事业单位人员,要求任事业单位中层以上职务或任八级职员(原四级职员副)及以上职务满1年、或任九级职员(原五级职员)满3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企业单位人员,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或者规模以上企业现任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工人任中级工满3年或任高级工满1年。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职位要求: 1、报考城口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须具有医药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与职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医药学管理、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 2、报考城口县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职位的,须具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学科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煤炭行业管理、煤炭企业采矿、通风、机电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简章 在“重庆党建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城口县公众信息网”(互联网门户网站)、城口党政网、城口电视台、《城口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选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情况,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报名人员本人同意,可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志愿进行调剂。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5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15:00—18: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中共城口县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武装部综合办公楼前楼二楼干部科)。 4、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编:405900。 5、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材料、身份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要求写明报名者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填写《城口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在“重庆党建网、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城口县公众信息网、城口县党政信息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城口县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1。达不到此比例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依据,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提供笔试试卷,主要考察参选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书面通知参选者,并张榜公布,同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城口县公众信息网、城口县党政信息网”公布。参加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活动获奖的,按照《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分。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如第5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张榜公布,并在相关的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 (五)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行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考察实施前。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公选领导小组组建干部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每个公选职位的考察人选原则上为3人,低于3∶1,该职位公选终止。 (七)讨论决定 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如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县委可决定该职位空缺。 (八)公示 对县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有关媒体及拟任人选所在工作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九)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十)试用 对公选任用的城口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城口县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用职务职责,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考察,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考核胜任者予以正式任职(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对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其公开选拔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属选任制领导干部的,若在选举中落选,则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一年经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意见,免职后按公选前原任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六、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中共城口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城口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城口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 (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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