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珊珊1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浙江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关注浙江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以便第一时间了解2015年浙江大学生村官考试相关信息:
可以参考2014年浙江大学生村官考试时间: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5月5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26日—5月6日
3、缴费时间:4月26日9:00—5月7日12:00
4、择优选聘时间:5月8日至5月30日
5、笔试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更多信息请咨询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8668神淡淡
农村工作能力测验的内容是:
1、了解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政策掌握情况;
2、了解心系群众、与农民交朋友的服务意识;
3、了解当事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如何。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对农业农村工作实务、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
基本概念: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是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考试的内容,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对浙江省农业农村工作实务的了解和掌握。
展鸿公务员录用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是浙江省最早从事村干部考公务员辅导培训的机构,拥有专业的农村农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课程授课师资,曾成功举办多次村干部笔试面试培训,从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辅导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用的授课内容也帮助不少村干部顺利考入公务员。
适用范围:
优秀村干部包括: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主要特征:
专业性。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是针对基层村干部考公务员而设置的考试内容,内容大都与农业农村工作有关,主要是考查中央及浙江省各类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其他与农业农村相关的重要工作会议。
地域性。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是浙江省村干部考公务员的考试内容,应考人员多为基层村干部的正职或副职,大都有地方农业农村工作的经验,考生在考试时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实务与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农村工作理论知识结合起来。
全面性。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考查内容虽然限制在与农业农村相关的范围,但是由于其内容涉及农村地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各个方面,涵盖的知识点多,对广大村干部考生来说,复习难度还是比较大。
复习技巧:
一是掌握农业农村工作的基础知识
(1)这部分内容理论知识点比较多,需要熟记。重点掌握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意义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几个方面把握。
(2)关注相关热点,如家庭农场、农业现代化、生态循环农业、浙江省各项行动专题。
二是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1)方针政策:主要是农业农村十二五规划纲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
(2)法律法规:《农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3)针对浙江省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
这些文件除了通读之外,还要抓住里面的重点,强记于心。中央与地方关于农业农村的文件有相通之处,要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做到与地方文件的融会贯通。特别是法律法规部分,考试内容通常将其与基础知识联合起来考查,即测查应考人员的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
三是重点掌握与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有关的最新的文件
(1)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业农村的内容。
(2)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四是多练习、多做题,巩固知识
农村农业工作知识是《综合知识》的一部分,考生可以结合以前的《农村农业工作知识》习题有针对性的练习。除此之外,也要适当的做一些专项模拟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工作知识
小xiao贱
法律文书,是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是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律师在等待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书籍。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法律文书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检察院使用的文书是( )
A 起诉书 B 抗诉书 C 公诉意见书 D 执行死刑命令
2、文书的主旨是指写作一篇文书的( )
A 目的和中心意思 B 事实和理由
C 事实和证据 D 法律根据
3、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尾部包括内容的是 ( )
A 签署 B 日期
C 用印 D 审理经过
4、从文书体例上看,下列不属于法律文书类型的是 ( )
A 信函式
B 致送式
C 问答式
D 宣告式
5、公证书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哪几类( )
A 民事公诉书、刑事公诉书、行政公诉书
B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涉外公诉书
C 民事公诉书、经济公诉书、其他公诉书
D民事公诉书、法律文书公诉书、经济活动公诉书
6、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当( )提出抗诉
A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 B 建议同级人大常委
C 又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建议上级人大常委
7、法律文书涵盖的三部分内容,除司法文书、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外,还包括( )
A. 诉状类文书 B.合同类文书
C. 民用法律文书 D.法庭发言
8、法律文书语言文字的总要求,除应达到语言精确,严肃庄重外,还应保持文风的(
A. 统一
D.和谐
C.明朗
D.朴实
9、起诉书的正文必须写明: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 )
A.要求 B. 建议
C. 根据 D. 意见
10、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时,应当制作( )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 取保候审决定书
C. 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11、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2 )。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C. 犯罪嫌疑人 D.人犯
12、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启 住地不一致的,写( )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 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13、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14、人民法院制作刑事裁定书,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 )
A.实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 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
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15、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写为( )
A.判令被告„„ B.责令被告„„
C. 判决被告„„ D.裁决被告„„
16、辩护词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前言、辩护意见和( )。
A. 结论 B.结尾
C. 结束语 D.请求事项
17、刑事申诉书的正文部分,一要写明请求事项,二要写明( )。
A. 事实与证据 B.证据与法律依据
C. 事实与附项 D.事实与理由
18、公诉意见书应发表于( )
A 法庭调查阶段 B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
C 当事人辩护之后 D 法庭辩论后
19、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
A 劳教所 B 劳改所
C 司法局 D 监狱
20、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 )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反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自诉状
1、法律文书的作用有那些( )
A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B 履行职责,规范权利义务的凭证
C 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D 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行为有( )
A、侵权行为
B、合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法行为
E、约定行为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标的
E、案件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
4、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应该是( )
A、法律行为
B、事件
C、法律文书行为
D、诉讼文书行为
E、违法行为
5、法院与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有( )
A、案件事实
B、实体权利的请求
C、诉讼请求
D、实体义务的承担
E、事实真相之关系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是( )
A、以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B、权利性质的法律关系
C、在同一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的
D、程序公正
E、体现民主原则和法制原
7、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 )
A. 刑事判决书
B. 刑事裁定书
C. 刑事调解书
D. 刑事决定书
8、下列文书之中,( )是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A. 提请抗诉报告书
B. 刑事裁定书
C. 起诉意见书
D. 起诉书
9、 不起诉决定书分为( )三类。
A. 存疑不起诉
B. 相对不起诉
C. 免予起诉
D. 绝对不起诉
10. 下列选项中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有( )
A. 合同审查意见书
B. 法律咨询书
C. 民事起诉状
D. 遗嘱
E. 法律建议书
1、刑事抗诉状
2、起诉意见书
3、民事调解书
4、刑事申诉书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的要求,制作一份民事裁定书。
对原告赵×生诉被告刘×春离婚一案,××市××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2000年3月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被告于199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1999年10月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该法院调解,原告于1999年11月撤回起诉。 该院认为,原告撤诉不满半年,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该法院对此案件裁定驳回赵×生的起诉。
原告赵×生,男,28岁,××市××公司供销科科长,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被告刘×春,女,26岁,××市××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裁定书签发日期为2000年3月××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优质考试培训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