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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球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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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咔嚓咔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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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2、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报名与审核在6月20日开始进行。民办学校的新生报名于4月15日开始进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

3、招生办法

(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4、其他特殊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跨区县(自治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2019年小学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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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咖啡香

丰泽区小学新生入学须知

一、本服务片区适龄儿童入学要求

(一)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购买并已入住单身公寓商品房的原则三年提供一个学位)。

(二)报名登记时间:7月3日——5日

(三)需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6月下旬到所辖社区居委会领取);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学校报名需提前书面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名。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报名时间一律取消本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3、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如果持假证登记,按政府文件规定将取消入读区公办学校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二、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要求

(一)报名登记时间:7月5日——7日

(二)需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1、“两证”即①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居住证(暂住证);②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丰泽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丰泽区务工、经商;“两证”办理时间截止为:务工证9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为3月1日前。2、《预防接种证》;3、原籍户籍证明;4、学前教育证明。

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携小孩到所属暂住地社区学校报名,服务片区详见附件。其中,暂住在区第二实验小学、湖心实验小学片区的到第一中心小学登记;暂住在区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片区的到第二中心小学登记;暂住在崇德实验小学片区的到第三中心小学登记。学校确因容量问题无法解决入学的,采用摇号及全区统一调配解决。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新生入学时出现重读现象,经发现一律清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因办学容量原因,我区公办小学只招收“两证齐全”且办证时间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手续不齐全或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内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不予安排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家长可提前与区民办学校(东海湾实验小学、剑影实验学校、北师大泉州附小、泉州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等)或周边县(市、区)外来务工子女学校联系入学,或提前回原户籍地申请入学。

3、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及持有丰泽区户籍但未购房、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参照“两证齐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要求执行。

4、符合条件申请进入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本区“两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该校一年级的招生容量时,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全区统一调配。

5、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届时,学校将与公安部门核查相关证件,如果持假证登记,按规定取消丰泽区学校入学资格,并通报用工单位及主管行业部门纳入不良记录,追究责任。

6、自2017年秋季起“两证”新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丰泽区公办小学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居住所辖社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取消暂住证),一年以上的务工证。

7、华大街道华城社区所辖泰禾广场、润柏大都会、东方花园城、华城安置小区等小区,对应的区第八中心小学、海滨小学服务片区将根据当年度业主入学需求情况予以安排或随机摇号解决入学。

8、自6月份起全区各小学均在学校门口值班室设置招生服务台,广大学生家长可到学校咨询有关招生政策。

秋季丰泽区小学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丰泽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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