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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时间安排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5日—30日。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或无法通过网络审核报名材料等特殊情况,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线下报名指导服务,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聚集。
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5日—27日。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学生限报一处符合招生条件的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关于入学年龄及方式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三)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网上办”。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方便学生、家长的需要,全面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办”。
关于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二)随迁子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户口簿,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一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三)孤困和建档立卡儿童。做好孤困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教育部门、学校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库”、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政策。
(四)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县级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各区、开发区(有特教学校的区除外)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以及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25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资料;随迁子女一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鉴定。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拟入学的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提交有关材料。有关教育部门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协调入学。
(六)现役军人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入学,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切实保障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户籍或家庭住址所在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潍部队院士、改革期间现役转改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人员子女,按照现役军人的优待规定执行。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七)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对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可以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安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对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子女,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入学照顾。妥善解决劳模子女上学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二)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需通过招生报名平台报名,不得自行组织报名。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公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掐尖”或变相“掐尖”选拔生源。政府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关于依法保障入学
关于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和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为正常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以及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确保人籍一致。
关于工作纪律要求
招生监督咨询联系方式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奎文区教体局:6036016
潍城区教体局:8188709
坊子区教体局:7628186
寒亭区教体局:7253760
市教育局高新分局:8861063
滨海区社会事业局:5303115
经济区文化教育局:8167633
峡山区教体局:3086996
青州市教体局:3235080
诸城市教体局:6064043
寿光市教体局:5221453,5222420
安丘市教体局:4395287
高密市教体局:2323282
昌邑市教体局:7212217
临朐县教体局:3214470
昌乐县教体局:6239191
潍坊广文中学:2118278,2118246
潍坊文华学校(初中部):2927777,5123458
潍坊盲童学校:8381623
潍坊聋哑学校:8332662
潍坊市中小学招生服务中心:8281998
潍坊市教育局:8096361
潍坊军分区政治工作处:8534636(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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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您,临朐县龙泉中学初一招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年龄要求:符合初中入学年龄要求,即出生年月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的学生。2. 学籍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学习记录。3. 学业要求:具有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能够适应初中学习。4.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5. 其他要求:符合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如户籍、学区等。以上是临朐县龙泉中学初一招生的基本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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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3.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结束日为准。4. 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5.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籍,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6.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三)特殊情况处理:根据学校接收能力,执行《奎文区二一二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及《奎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文件中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择校就读问题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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