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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59444
首页 > 考试培训 > 申办培训机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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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点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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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教育机构需要符合场地、师资、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为:(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2)符合学生素质教育发展规划。(3)有符合规范的名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5)培训机构的师资、园舍、场地、设备必须分别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6)用作培训的场地必须有房产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7)有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8)法人代表原则上须由中国公民担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9)有按《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要求确定的行政负责人,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专职安保人员、培训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办培训机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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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真气

条件:

1.申请正式设立的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2. 教学场地:

(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

3. 人员:

(1)应当正式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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