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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To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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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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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殿试由唐代武则天首创,宋太祖时成为定例)。从童生到状元,一般须经五个阶段:童生 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院试 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乡试(大比)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为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会试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举人参加,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 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进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者,称为进士。隋朝于605年首次开的进士科,被视为科举的开始。隋、唐时,“进士科”只是科举各科中的一科,考的是诗赋。因为进士科是常科,考取又最难,故此最为尊贵,地位亦成为各科之首。宋代以前,进士只需要通过在尚书省举行的“省试”。自宋以后,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一关复核和决定名次。宋仁宗时,曾发生过一名通过省试,但在殿试被黜落的考生愤而投奔西夏的事情。自此以后殿试都只定名次,而不会黜落考生。在明朝和清朝,殿试录取考生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清朝时一般为七人),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世人统称被录取者为进士。进士是功名的尽头,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可以重考。状元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最高荣誉,是在最后一关考试(唐朝时的省试,宋以后的殿试)中,得到进士第一名的名称。状元亦称“鼎元”“殿元”。历史上第一个状元为唐朝武德五年(622年)的状元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为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状元刘春霖,1300年来共计状元504人。状元也指武举中的第一名,称为武状元。

古代科举考试分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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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的分级

及第

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

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生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

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

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

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

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

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

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拓展资料:

明清时期

科举

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童生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

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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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真切切

一、科举考试的四个等级是:

1、会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一级,由各省举行,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会试大多在省城或道府级城市的礼部试场举行。

2、乡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二级,由会试合格者到省城或道府级城市参加,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乡试大多在省城或道府级城市的府学或庙宇中举行。

3、殿试:

是科举考试的第三级,由乡试合格者到京城参加,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下一级考试。在明清两朝,殿试在皇宫内的文华殿举行,是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

4、状元及第:

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即在三级考试中成绩最好的考生,可以被称为状元及第,其名列榜首的名次称为"解元",其次为"贡士",第三名为"会元"。

二、科举考试的起源:

科举考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但是其成熟和完善是在宋代。宋朝时期,科举考试已经被定制成为三级考试制度,包括乡试、会试、殿试,考试范围也逐渐扩大,考试内容也逐渐丰富。

到了明代,科举考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获取官职和封建荣誉的唯一途径。明代的科举考试更加规范化,其考试内容也更加丰富,从儒家经典到诗词歌赋、经义理学等都有涉及。

清朝时期,科举考试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考试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也逐渐增加了理科科目。清朝最后一次科举考试是1904年举行的,之后科举制度被废除,中国的教育和官员选拔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

三、科举考试的内容: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理两科,考试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和丰富。

1、文科:

文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儒家经典、诗词歌赋、经义理学等。在明清两朝,文科考试的题目以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策论为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文学才华和文化素养。考生需要具备优秀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同时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经典知识和理论体系。

2、理科:

理科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天文、地理、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在清朝时期,理科考试的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除了文、理科目外,科举考试还有一些其他内容,比如贡举时需要进行礼仪和品德考核,殿试时需要进行对策和面试等环节。

科举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在历史上不断变化和发展,但总的来说,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具有优秀文化素养和政治才能的人才,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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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乡试(解试)一般都在当年的秋季八月举行,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各地名额多少,并不一致。解试合格被称为“得解举人”,即后来乡试合格的“举人”,第一名都称为“解元”。唐宋时期,针对解试合格举人进行的复试,在中央政府的尚书省举行,因而称为“省试”。唐代省试合格后,即赐予进士及第。宋朝创立殿试制度之后,省试成为取得殿试资格的一种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会试”。省试或会试都是由礼部主持,在当年春季的一二月份举行,一般也有大致的录取名额。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即后来会试第一名所称的“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省试或会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是科举考试三级考试中最高的一级考试,一般都在皇宫禁苑的大殿内举行。如宋朝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清代的殿试在保和殿举行。宋、元、明时期的殿试,一般在三月份举行。清朝乾隆年间,殿试改为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以后遂成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被恩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的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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