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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广西贵港市桂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76人,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市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定于2022年4月下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6名,其中:乡村学校中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16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都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年龄、试用期或服务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报名。 三、加分办法 (一)报考人员属少数民族的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核实。 (二)在贵港市辖区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且未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的加3分。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以上人员服务期满已入编或入编后辞职的,不再享受加分。 (三)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止。加分可以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四)加分材料核验地点、时间: 1.加分材料核验地点:桂平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桂平市西山镇县府街155号)。 2.加分材料核验时间:2022年4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指南。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3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4月22日17:30至4月23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4月22日17:3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4月23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贵港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28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4月28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改报成功考生无需重复缴费。 (五)退费 1.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22日17:30前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2022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免考试费用申请表》(附件4,签字扫描件)、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内容可参考(附件2、3)对应内容。 3.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2年6月中旬前) 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桂平市教育局公布。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2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2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2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7)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2年8月8日前。 入围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由桂平市教育局在桂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考生需确保报考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有效并保持24小时畅通,否则产生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通知发出前,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面试工作由桂平市教育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2.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3.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须由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桂平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桂平市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由桂平市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一)桂平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报考乡村学校岗位的人员聘用后,须在该岗位最低服务3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信访股。 十三、疫情防控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注册桂核酸居民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桂平市教育局将于5月上旬在桂平市人民政府“教育政策与规划”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四、报考咨询电话和发布信息网址: 1.报考咨询电话:。 2.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查等信息以公告为准,发布公告网址: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首页下方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教育培训)”→“教育政策与规划”。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免考试费用申请表 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 桂平市教育局

广西教师公招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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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0日~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并将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报考咨询电话、422809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查。审查结果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来宾市人才网上发布。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改报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条件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可通过原报名方式提交改报材料(所需材料与第一次报名相同)。审查部门于5月25日通过报考者网上报名路径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其本人。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程序,即现场写教案,按教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起参加面试;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增设的笔试时间待定。 三、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资格审查现场验证的通告发布后,请报考者持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者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验证通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的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 (五)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六)面试现场录像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2020年7月10日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前所有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注:确因受本次新冠疫情影响的,2020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可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二)体检。在2020年7月20日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兴宾区人社局、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4228092; 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附件1: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0年兴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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