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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小学报名要提供的材料,《2016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区,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固定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领取《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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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外国语北校区因为是新建的校区,教学设施和教学器材使用程度小,可以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因此好。2、瓯海外国语北校区虽然是新校区但是教师资源是和老校区通用的,教师资源强大,可以更好的教导学生,因此好。 1.通过浏览网站“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浙里办“瓯海招生地图”等及时了解最新的招生相关政策或已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其中,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下面有“招生入学”专栏,里面有咨询电话、招生政策等相关参考文件。 2.家长若有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无法通过查阅相关招生文件自我解答,请向对应的学区中小学咨询,了解详细的招生政策。以下是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咨询电话,请扫码查阅。图片问我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须具备哪些条件?2021年的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供大家参考,2022年的招生报名条件在此基础上总体稳定但可能有微调整,具体以2022年招生正式文件为准。 (一) 2021年的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3. 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 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 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二) 2021年的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的。其中,居住在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2. 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 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 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 5. 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问瓯海区招生对象的批次是怎样确定的?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阳光招生,继续按照“对象分类,录取分批”政策。招生对象按照不同情况分成以下招生批次。以下是2021年的招生批次供大家参考,2022年的招生批次设置在此基础上总体稳定但可能有微调整,具体以2022年招生正式文件为准。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施教区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施教区学校由于学位原因不能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见附件4)。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两年及以上的,按缴纳年限给予优先统筹安排。(其中潘桥、仙岩街道2022年将实行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试点。)问公办学校招生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的正式招生文件预计于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网络报名预计在六月初开放,具体开放时间请及时关注网站“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信息。问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网络报名?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要求,我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访问“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问购买了瓯海区内新建小区的房产,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可否依据购房合同入学?新建住宅区施教区划分和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新建的住宅小区,要交付使用后开始划分施教区学校,适龄儿童入学一般要根据其父母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安排入学。购房合同和发票不作为入学依据。问孩子现在外读书,如何申请转回到瓯海区内学校就读?参考《2022年春季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相关事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以下两类人员的子女可以申请转学。一是父母在瓯海区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并且具有瓯海区户籍的区外就读的学生;二是高层次人才(在瓯海区工作的)的子女。 其中: 1.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2.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特殊原因回户籍地就读除外)。 3.原则上区内学校不予互转。 4.转学要做到人籍一致,拒绝挂靠、借读等违反学籍管理规定。 转学申请一年两次,分春季转学、秋季转学。转学政策总体稳定,但根据实际或有微调,具体以每学期的转学通告为准。以下为《2022年春季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相关事项的通告》,供参考。图片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能否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父母名下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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