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tongaiya
南水北调政策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促进水资源整体优化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对改善和修复北方地区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北方地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该工程总体规划50年,2002~2010年为近期阶段,主要实施东线一、二期工程和中线一期工程。目前,我省开始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省内邯石段工程将于2010年初开工建设。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逐步展开,工程规模不断形成,保障供水、防洪、抗旱、除涝等方面的效益逐步显现。但是,随之产生的工程沿线地区水资源配置的变化,带来了新的经济与社会方面的变化,这必将引起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变化,从而产生新的矛盾。同时,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活动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民事关系,涉及到国家机关、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越来越多。这些利益关系需要用法律形式来确定,规范有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必要的调水与管水秩序,把调水工程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一、建立健全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势在必行第一,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是由其自身特性决定的内在需要。南水北调工程投资规模巨大、涉及因素众多、影响范围广泛、利益群体复杂,涵盖自然、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多个领域,在前期规划、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整个阶段都面临着艰巨复杂的挑战。因此,在采取行政、科技、经济等措施的同时,更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法制手段,规范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依法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才能真正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第二,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是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及其可持续性能力的需要。水在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水资源的有限性、不可替代性以及日益突出的短缺性,使水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的限制和制约作用越来越突出,更需要通过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合理配置,全面提高调水调控能力,通过实施南水北调工程逐步构成我省“两纵六横十库”水资源的总体布局。第三,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是实现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安全保障的需要。水资源的供给规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河北省属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特别是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水危机日益显现,虽然建设了一批地表水引水工程,但城市供水水源单一、供水保证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影响重大项目立项和城市化进程,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南水北调工程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战略性措施,但因其存在供水目标多、供水对象复杂、供水范围大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的法规体系予以调整规范,多方面促动发挥多水源供水的综合优势,从而达到保障受水区供水安全的目的。第四,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是统筹协调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城乡、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实施南水北调工程,是我省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保证。建立相应的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的目的在于紧紧把握对工程带来的资源、经济、生态、环境、人口、社会等新的影响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调水区、输水区、受水区不同的利益需求以及平衡协调机制进行重点规划,通过立法打破地区、部门限制,立足整个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和解决问题,使工程的综合效益得以充分发挥,负面效应得到重视并提出法制防范措施,实现和谐发展。二、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应包涵的主要内容第一,规范符合南水调工程特性的管理体制。南水北调工程具有公益性与经营性双重功能,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同时存在的特点,应进一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母法,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现代企业管理、用水户参与”的建设管理原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理顺各方关系,加快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城市调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统一管理的进程,促进解决水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第二,促进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及其计收办法,是水价改革的前提。对于那些引入水资源的地区来讲,对同一地区不同水源(主、客水,地表水、地下水)应当执行统一水价;通过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提前消化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才能有效实施水价改革;将工程水价、资源水价和环境水价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制定用水定额,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第三,建立南水北调经济带专有的节水市场开发机制。节水是南水北调工程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通过放开节水市场,量化用水效益,提高用水效率,需要积极进行水权有偿转让的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水资源向高效节水的领域配置。建立节水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各类用水产品和设备的节水标准,大力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节水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建立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定期发布限制、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的目录。加强节水统计工作,建立由综合评价指标、行业用水评价指标和节水管理评价指标组成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来衡量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情况,综合考核各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程和成果。第四,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污染的防治。搞好南水北调,治污是关键,沿线区域应当实行较其他地区更高的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改善当前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的局面,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机制,确保调水水质和沿线群众饮用水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先治污后调水、水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与保护并举的原则,建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扶持与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沿线区域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采取具体措施改善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第五,实行南水北调工程专有的工程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对于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转化能力,要将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有机的结合起来,所以势必要尽快研究出台全面细化的《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依靠法制的力量,用法律、政策来规范和调节政府行为、企业行为、用户行为及其相互关系,加强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到位,促进良性循环,保证南水北调经济带的总用水效益。第六,建设南水北调受水区初始水权配置的协商仲裁机制。保证各个受水区取用水的公平性与效率性,有效解决或降低区域间初始水权配置矛盾的发生,实现南水北调工程干支线水资源配置的整体优化。因此,在初始水权配置过程中,应当尽快通过立法,改善因水资源的无效利用、不公平利用和不可持续利用的严峻局面,预先设计协商仲裁程序与机制,以各个区域用水主体有动力实现协商目标为前提,遵循一定的协商规则来确定各自的水权配置量,以达到优化整个系统水资源的配置效果,建立新的用水秩序。三、建立完善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的建议第一,南水北调工程法规体系,应以“水法”为核心。在“水法”的规定之下,制订由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法规体系。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实施,目前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法规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当前已出台的专属南水北调的法律法规,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较多,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初步设计、资金管理、计划投资、质量监督、征地移民、招标投标、工程验收、建设管理、建设稽察、举报受理等各个方面建立了其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建设于运行管理体制、水价改革、节约保护、保障措施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必须加紧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适应统一管理、科学管理的水政策法规体系,为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和南水北调来水与本地水源顺利衔接提供法律保证。确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同水资源优化配置相衔接的政策体系,为水资源管理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好基础。创造适应市场运行的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新机制。第二,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分析影响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决策的动因。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涉及管理体制、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工程运行机制、水环境保护、调入区和调出区、防洪与供水、供水与需水、当地水与调入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特枯水年的应急对策等若干关系的协调问题。现在应以工程建设为契机,未雨绸缪,积极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协调发展机制,深入研究南水北调工程对资源、经济、人口、社会等所可能带来的新影响和新问题,全面分析影响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决策的具体因子,制定合理的水环境保护标准、水源调度办法、水保和节水措施、运行方案、受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依据。第三,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适应加强法律实施的要求,积极贯彻以《水法》为核心的水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充分发挥民事和刑事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输水安全、用水安全。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南水北调工程的执法保障能力。第四,扎实做好水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面向全社会的水法制宣传教育,加大集中性宣传的力度,拓展经常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水法制宣传的效果和覆盖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调水、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大力宣传南水北调工程对我省经济社会的重大意义,使南水北调工程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南水北调、人人关心南水北调、人人支持南水北调的局面,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良性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laine暖阳
南水北调工程,就是把中国长江流域丰盈的水资源抽调一部分送到华北和中国西北地区,从而改变中国南涝北旱和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工程,目的是促进中国南北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南水北调工程有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总投资额5000亿元人民币。此工程的规模和难度都超过三峡工程。其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南水北调应合理控制,保证在不影响南方生态的情况下滋补北方,现在中线导致汉江流域出现旱情、洞庭湖等诸湖泊骤减;破坏水循环自然平衡,东线水面也连年降低。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正式通水;12月27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北京段正式通水。2015年7月13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后首次进入加压输水模式。2016年1月8日,南水北调东线台儿庄泵站开机运行,标志着东线一期工程2015—2016年度供水开始。社会意义1、解决北方缺水;2、增加水资源承载能力,3、使中国北方地区逐步成为水资源配置合理、水环境良好的节水、防污型社会;4、有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对北方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制约,5、为京杭运河济宁至徐州段的全年通航保证了水源。使鲁西和苏北两个商品粮基地得到巩固和发展。经济意义1、为北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2、优化产业结构,3、通过改善水资源条件来促进潜在生产力,4、扩大内需,促和谐发展,提振国内GDP。生态意义1、改善黄淮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2、改善北方当地饮水质量,有效解决北方一些地区地下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水质问题,如高氟水、苦咸水和其他含有对人体不利的有害物质的水源问题;3、利于回补北方地下水,保护当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4、改善北方因缺水而恶化的环境;5、较大地改善北方地区的生态和环境特别是水资源条件。
听雨轩808
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
“南水北调”即“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略性工程,分东、中、西三条线路,东线工程起点位于江苏扬州江都水利枢纽。中线工程起点位于汉江中上游丹江口水库,受水区域为河南、河北、北京和天津。
南水北调积极意义:
1、解决北方缺水。增加水资源承载能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使中国北方地区逐步成为水资源配置合理、水环境良好的节水、防污型社会。有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对北方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制约,促进当地城市化进程。为京杭运河济宁至徐州段的全年通航保证了水源,使鲁西和苏北两个商品粮基地得到巩固和发展。
2、为北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改善水资源条件来促进潜在生产力,形成的经济增长。扩大内需,促和谐发展,提振国内GDP。改善黄淮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
3、改善北方当地饮水质量,有效解决北方一些地区地下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水质问题,如高氟水、苦咸水和其他含有对人体不利的有害物质的水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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