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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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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逸的军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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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书就还行。但是得用功看啊,实务有些内容有点难,基础还好。我考得太早都有点忘啦~~你是考中级还是初级?有人说初级反而更不好过。

2019出版资格考试

306 评论(15)

娜是阵疯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中级,相比之下不是太好考。与出版专业资格初级相比,中级的考试内容多而深,尤其是出版法律法规、出版专业实务的内容增多,而且体现在大题中。

2007年,全国平均通过率为:初级,中级。上海通过率为:初级,中级。

2008年,上海通过率为:初级,中级。

2009年,全国平均通过率为:初级,中级。上海通过率为:初级,中级。

工作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各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各地人事局和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实施。例如,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考前培训和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工作。2019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10月13日举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60 评论(12)

sugar糖果君

1.本科生不可以,研究生可以2.一般四五月份的考试报名公告上会写用什么参考书,打电话给出版社订就可以3.只要有出版相关单位的盖章证明即可,审核部门会审查资格

92 评论(10)

寄居小妖妖

正处在备考期的你,准备好了吗?我这里提供了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可供你参考,更多相关内容尽在本网,请关注!我衷心的祝愿您,祝您考试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哦!

(内容:管理体系、质量标准、奖惩措施)

一、图书质量管理

部门规章: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1997年制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制定、2004年修订)

(对其他出版物也有指导意义)

(一)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体系构成 =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我出版责任机制+社会监督机制

1.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 预报机制+引导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责任机制

预报机制:

要求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

引导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通气会制度,出版法规强化培训班制度,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出版规划制度,出版基金保障制度等。

约束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制度,书号使用总量宏观调控制度,图书跨省印刷备案制度等。

监督机制:

要求坚持随机抽样审读制度,图书出版定期综合分析制度,图书编校、印装质量检查制度,图书市场的动态监测制度等。

奖惩机制:

要求坚持优秀图书奖励制度,优秀我出版人员表彰制度,优秀和良好出版社表彰制度,对违规出版社和责任人的处罚制度等。

责任机制:

责任机制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度,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出版社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

2.我出版责任机制

我出版责任机制 = 前期保障机制+中期保障机制+后期保障机制

前期保障机制:

要求坚持按专业分工出书,加强选题策划工作,坚持选题论证制度等。

中期保障机制:

中期保障机制要求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我制度,责任设计我制度,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责任校对制度,“三校一读”制度,印刷质量标准和《委托书》制度,图书书名页、中国标准书号和图书条码使用标准等。

后期保障机制:

后期保障机制要求坚持图书成批装订前的样书检查制度,出书后的评审制度,图书征订广告审核制度,图书样本缴送制度,图书重印前审读制度,稿件及图书质量资料归档制度,出版社与作者、读者联系制度等。

3.社会监督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行业协会监督制度,社会团体监督制度,读者投诉反馈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等。

(二)图书质量标准(对应《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的四项内容 =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

图书质量的两个等级 = 合格+不合格

图书质量的合格要求:四项内容均合格,图书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图书不合格。

图书质量检查的范围:

正文、封面(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护封、函套)

扉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说明文字等。

1.内容质量标准

凡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合格;否则不合格。

2.编校质量标准

编校质量标准:依据差错率(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属合格;超过万分之一的属不合格)

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依据:

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

编校质量差错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之《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基本方法:

对每种书至少应检查内容(或页码)连续的10万字,并以检查字数作为计算

差错率的基数;全书不足10万字的,应该检查全书,并将实际检查字数作为

基数计算差错率。(注意试题应用)

3.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的基本规定:

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插图等各项设计,若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属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属不合格。

设计质量的标准文件:

语言文字标准文件;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图书书名页》

4.印制质量标准

印制质量标准的基本规定: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印刷产业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的规定,属合格;否则不合格。

书刊印刷装订质量标准的文件:

《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图书抽样检查

两种性质的图书抽样检查模式:

模式一:

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有经验、有水平的审读人员,随机抽样审读所辖地区出版社出版的和市场上销售的图书,对质量优秀的图书就向读者大力推荐,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就及时处理并向上汇报;发现倾向性的问题,则向上汇报,向下打招呼。

模式二:

每年根据上述图书质量标准对图书进行质量抽样检查。

两种图书抽样检查的方式:

抽查方式一:

各社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自查(将结果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

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的主管单位组织图书质量检查小组或聘请图书质量审读员,对所辖社的图书进行抽查。

抽查方式二:

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全国图书质量实际情况及读者的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

抽查程序要求:

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纪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仍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四)图书质量奖惩措施

出版行政部门根据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对出版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处罚。

奖励措施:

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部门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处罚措施:

1.对内容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出版了内容不合格的图书的行为人

处罚性质:

行政处罚(依情节严重程度):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

按违法经营额的一定倍数处以罚款;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刑事处罚

由人民法院对行为人依法定罪量刑。

2.对编校质量、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

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差错率在1/10000-5/10000之间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

差错率在5/10000以上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

不合格图书(自检查结果公布后30天)仍在市场上销售,省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出版单位进行处罚。

对于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处3万元以下罚款。

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必须进行停业整顿。

3.对不合格图书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措施

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且其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我工作。

“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上)” 训练与思考

训 练

1.不属于图书管理引导机制内容的是( )

A.出版通气会制度

B.稿件三审责任制度

C.出版法规强化培训班制度

D.出版基金保障制度

2.对编校质量、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表述正确的是( )

A.差错率在1/10000-5/10000之间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

B.差错率在5/10000以上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并责令该出版单位限期停业整顿

C.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且其五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我工作

D.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必须进行停业整顿

E.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思 考:

1.保障图书质量的管理机制有哪些?

2.图书质量标准有哪几项?它们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不能保证图书质量者须承担哪些责任?

本讲“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上)”训练题答案:

2. ADE

(内容: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持证上岗、职业资格的管理)

(红色部分为考试大纲全新修改的内容)

一、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每年进行一次;

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核验每2年进行一次;

(出版单位应该按核验材料按时提交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

对于期刊出版单位:

省局进行全面审核后,作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局确定。

省局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后,要将书面材料报总署备案。

对于音像制品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

省局审核后,作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的决定。音像制品出版社的暂缓期限为3个月;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暂缓期限,由省局确定,但不超过3个月。

省局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后,要将书面材料报总署备案。

对于图书出版社:

省局审核后,须出具审核意见报送总署,由总署作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为6个月。

凡是通过年度核验的出版单位,予以登记;

凡是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出版单位,撤销其出版许可证。注销登记。

凡是被暂缓年度核验的出版单位,应在暂缓期满时重新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如经过整改已经达到年度核验要求,予以登记;如仍未达到年度核验要求,撤销其出版许可证,注销登记。

二、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国家对新闻出版行业的领导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单位领导:

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经理)和总我(均包括副职,下同);

期刊社主编;

新华书店省、地(市)、县市店经理(含外文书店、古旧书店以及总发行单位经理);

省管书刊印刷企业厂长(经理);

音像复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获取要求:

单位领导要在当年内或任职后半年内,按规定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组织或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的岗位培训班,学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各个岗位的规范内容和培训要求,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规定。

3.《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设定规定:

统一印制:新闻出版总署

颁发机构: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有效范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

有效时限:5年

有效规定:

(1)持证人脱离原单位并改变岗位性质超过三年的,其证书自行无效;

(2)持证人脱离原单位并改变岗位性质不超过三年的,回原岗位工作时其证书要经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核验方可有效;

(3)持证人调离原单位但不改变任职岗位性质的,其证书继续有效;

(4)持证人要在有效期满后的第一年内再参加培训,重新取证。

4.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的要求

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列入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内容,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年度核验主管机关将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或暂缓年度核验。被警告或暂缓年度核验的出版单位,要在年度核验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使持证上岗率达到要求。

5.要求持证上岗的中层领导干部:

出版单位、省管书刊印刷企业、音像复制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

新华书店门市部主任等人员

(要求:

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参照社长、总我等领导岗位的持证上岗办法,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各个岗位的规范内容和培训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简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适用的出版单位:

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单位、期刊社等出版单位。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指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即技术我)等工作的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

1.所有人员基本要求:

凡在出版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取得规定级别的“资格”,持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出版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具备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合适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不同人员的具体要求:

(1)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我、主编、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者,应当在到任后的2年内取得中级以上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否则,不能继续担任出版单位的上述领导职务。)

(2)凡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我(或责任校对、责任技术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我证书。(否则,不能担任责任我。)

(3)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总署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取得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三个级别:初级、中级和高级

(1)初级和中级资格的取得规定:

初级和中级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相应级别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不再进行。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取得资格者,可以聘任助理我(助理技术我或二级校对)职务;取得中级资格者,可以聘任我(技术我或一级校对)职务。

(2)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

1.报考的基本条件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的资历条件

报考不同级别的人员还须在学历和工作资历方面符合一定的条件。

3.报考的否定条件

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者和有刑事犯罪记录者,均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四)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

1.接受继续教育

已获资格者,还应接受继续教育;

根据总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2.职业资格登记

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登记分为首次登记、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三种情况;

已经按规定取得责任我证书的人员,无需办理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手续,但应办理责任我续展注册手续。

(1)首次登记

首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的3个月内,由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向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手续。

(2)续展登记

在为期3年的登记有效期前30日内,未取得责任我证书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出版单位统一向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手续。

(3)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变更出版单位或者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首次登记的具体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申请登记的资格保留期

未能及时办理首次登记或续展登记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能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可以保留其5年内相应地申请首次登记或续展登记的资格。

3.责任我注册

取得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拟担任责任我,应在进行职业资格登记后再申请责任我注册;取得责任我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责任我工作。

持有责任我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若调离出版单位并且不再从事责任我工作,由原所在的出版单位收回责任我证书交原注册机构统一销毁。

(1)首次注册

对于已经进行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所在出版单位经审核认为其已经具备与责任我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且其本人又能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则出版单位可统一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申请责任我注册的手续。出版行政部门如果同意注册,颁发责任我证书。

(2)续展注册

在为期3年的责任我注册有效期到期前30天内,责任我证书持有者应提交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由所在出版单位统一向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续展注册手续。

(3)变更注册

已经注册的责任我如果变更出版单位或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首次注册的具体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申请续展注册的资格保留期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责任我续展注册以致注册失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能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责任我续展注册的资格。

4.对违规人员的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在取得职业资格的过程中或进行职业资格登记后出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出版行政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1)限制报考

根据人事部2004年11月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人员,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无效,并且在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其已经得以骗取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则收回资格证书、注销登记。

A. 以伪造、涂改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等证明获取考试资格。

B.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C. 考试时违反规定查阅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的工具。

D. 考试时串通作弊。

(2)取消职业资格

已经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果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出版行政部门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如其已持有责任我证书,同时注销其责任我证书。此类人员今后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并且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其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我工作。

(3)注销责任我证书

已经持有责任我证书的人员,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责任我证书:

A. 参与买卖书号、刊号和版号等违反出版法规行为,情节严重。

B. 担任责任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违法问题,情节严重。

C. 连续2次年度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D. 存在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不予续展注册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责任我证书的人员,尚可保留职业资格登记并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但不得担任责任我,且3年内不得申请责任我注册。

“对出版单位的管理(下)” 训练题

训 练

1.关于表述错误的有( )

A. 图书出版社、期刊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核验每2年进行一次

B. 音像制品出版社若被暂缓年度核验,则暂缓期限为6个月

C.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脱离原单位超过三年的,其证书自行无效

D. 在出版单位担任我室副主任,若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必须在到任后的1年内取得资格

E. 在出版单位担任副社长,若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必须在到任后的2年内取得资格

F. 在资格考试中作弊者,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G. 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从事出版我工作的权利

H. 如果担任责任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违法问题,情节严重,则责任我不能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本讲“对出版单位的管理(下)”训练题答案:

274 评论(11)

susanwangyue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在2019年8月2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年8月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年8月2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四、2019年8月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五、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出版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备考的话袍甲教育网有圣才出的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超级押题卷,专门适合备考准备不足,没时间复习的考生的,往届原题命中率至少都有40%以上,有需要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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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0531

【 #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备考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 §数字出版概述(P66) 【数字出版这种新兴的出版业态正推动着出版业的转型、创新和发展。是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一、与数字出版相关的概念 (一)电子出版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2008《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在我国,电子出版是指将数字化内容与具备一定外在形态的物质载体固定在一起提供给消费者的出版方式,而不论其内容形式是否为数据库,读取设备是否为计算机。】 (二)互联网出版 【互联网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互联网出版主体,是获得总署批准的互联网出版单位。】 (三)手机出版(P68):是一种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传送出版物内容信息的出版方式。 手机出版于互联网出版的异同: 同:都是把构成内容的文字、图片、声音等多媒体信息转换成一连串“纯粹的编码数字流”发送给消费者,而不须随附固定的物质载体。 异:手机出版通过电磁波依靠无线通信网络实现发送,互联网出版是通过电流或光电信号依靠有线网络来实现的。 二、数字出版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P69) (一)【数字出版】的概念: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 (二)数字出版的主要特征: 1.内容生产数字化(可扩展标记语言)2.管理过程数字化3.产品形态数字化4.传播渠道网络化(途径包括:有线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和卫星网络等) 三、我国数字出版的发展(P71) (一)数字出版的兴起: 世界上:1959年美国匹兹堡大学卫生法律中心建立全文检索系统,标志书目数据库建设的开始。1974年,美国《纽约时报》建立了报纸的电子化资料库。20世纪70年代末,世界上的联机信息检索服务系统——DIALOG系统诞生。1987年,《圣何塞信使报》以网络出版形式在全球首次发行。但世界范围内的兴起,是在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快速崛起之后。 我国:数字出版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因特网。1996年,国家教委主办的《神州学人》创刊,并通过中国教育与研究网全球发行,这标志中国第一份网络报刊诞生。1999年,人民出版社《中国经济发展五十年大事记》,通过人民时空网站实现网络销售,这是互联网图书出版的开始。2004年1月,总署批准成立首批50家互联网出版机构,标志着数字出版在我国正式成为一种新的出版业态。 (二)我国数字出版发展的特点:(P72) 1.发展势头强劲2.国家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3.投入和产出矛盾突出 §数字出版相关技术(P74) 一、信息处理技术:元数据规范较好地解决了基于网络的信息资源的发现、存储、管理和利用。 【元数据】:又称为“描述数据”,即“关于数据的数据”,用于对信息内容的主题和结构进行描述,现在一般特指基于标记语言的网络信息资源处理方案。标记语言用于解释信息资源在计算机电子文件中的结构。(作用:标引、索引和匹配) 【XML/RDF标准体系:XML:网页设计、数据交换与管理的标记语言,可用于对页面信息的结构化描述,满足人们对数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需求;RDF:支持元数据在交换时能相互兼容的模型。】 二、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包括三方面:①全球性、开放性和共享性的;②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地址”;③这些主机必须按共同的规则连接在一起。 该技术历程: 新闻组、电子邮件、文件下载→超文本浏览器→云计算、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技术 技术始终是推动出版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使出版产业的发展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数字出版产品(P76) 一、数字出版产品的特点 1.物理空间利用率高4.方便消费者全面把握知识信息 2.复制成本低廉,有利于环保5.互动性强,收集反馈信息便捷 3.版本更新和发行都能做到快速便捷 二、数字出版产品的种类: 1.数字图书:数字化的图书产品。适合工具书、专业读物、教育读物类。【图文超链接功能】 2.数字报纸:在纸介质报纸的版式中插入音频、视频和动画的数字化连续出版物。【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广告价值和互动价值。】 3.数字期刊:以传统期刊结构为表征的连续型数字出版物。【超链接、即时互动,有很强的体验感。】 4.数据库出版物:检索型出版物,主要供公众检索查询,而不是阅读。分为网状、层次和关系型数据库。【科学、技术和医学等学术出版领域。】 5.手机书:依托移动通信网络传播并在手机上阅读的数字化图书。【格式:TXT、JAR、UMD、DPB等】 6.手机报:依托移动通信网络传播并在手机上阅读的数字化报纸。【主要传播方式—短信或彩信形式、按无线应用协议访问形式和基于3G的推送形式。时效性强、互动性好、表现丰富、随时接受、易于保存、个性化投放和成本低廉】 7.手机刊:依托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数字化期刊。(两种:一种是电信运营商和出版社、期刊社合作经营的,主要将纸质期刊的内容经过整合后发布到移动通信网络上;一种是专门设立的手机刊出版单位经营的。) 8.手机音乐:手机播放的数字化音乐作品。可以下载播放,也可以在线播放(流媒体播放)。 9.电子书:三部分构成要件:①数字化内容(辞书型、商务型、平板计算机型)②阅读设备(电子纸型:柔性、廉价和低功耗;液晶型:直角显示、低耗电、体积小和零辐射等优点)③阅读软件(要具有著作权保护功能,还要能提供很好的阅读体验。) 10.按需印刷:出版单位将完成我制作的内容存放在互联网服务器或移动介质中,按用户需要以数字印刷技术为其印制相应书刊。(载体介质是纸张,我、制作和发布基于数字技术完成,是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结合后的新型服务方式。) 11.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品: ①网络动漫产品和手机动漫产品是目前动漫产品的主流形式。 ②网络游戏的技术架构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浏览器形式的网页游戏;一种是客户端形式,由运营商架设服务器来提供游戏,用户通过连接服务器的本地客户端软件进行游戏。现在网游大多是客户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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