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然回首千百度
日前,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 事局获悉,无棣县将公开招考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分医疗、护理、药剂三个专业;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专业不限。 此次招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等共同组织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分、公示、录用、体检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张先生899547
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数量和范围(一)招募数量。全省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953名,详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二)招募范围。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年龄超过28周岁的2020-2022届毕业生)。各市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支医岗位具体招募方式,按照2022年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实施。二、招募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6月23日以前出生)。(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六)其他事项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三、招募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查询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8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在微信中搜索“山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小程序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6月27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6月27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二)各市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8日16:00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2年6月27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三)个人报名确认确认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9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2年7月12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本次考试的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四)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9:00-11:30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笔试组织根据考点城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由各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予以公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3.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六)面试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七)调剂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各市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力争无岗位空缺。(八)体检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四、其他事宜(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晴天小希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报考检察院、法院系统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二、报名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填写《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二)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县(区)负责查看本单位、县(区)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7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一)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3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报考的,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个人申请按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三)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四、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一)体检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除特困生和低保人员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复检按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考察考察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要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五、审批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签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六、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一)范围条件。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三)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相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四)体检、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组织。(五)录用。市委组织部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录用人选,办理转任手续。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附件2。八、其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安排。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九、咨询电话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市地税局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质监局市纪委监督电话0543—12388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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