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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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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枫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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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自考办(招考办)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889号(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6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

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成都高新区自考办报名办理程序:

1、自考每年开考3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和10月。

2、网上报名及缴费,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日期内,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其中,首次报名者必须按照规定,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身份证件)到选定的区(市)县招考办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3、新生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进行当次考试的网上报考及缴费,区(市)县招考办负责完成新报考生审核、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县招考办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学考试办事指南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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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馨1205

成都市新都区自考办已改为成都市新都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新都区新新路1巷1号(新都区教育局内)地理位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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