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yying850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0人。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四、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10.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现役军人;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五、招聘信息发布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四)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④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六)综合成绩核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二)考察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八、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十、考试要求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十一、有关事项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十二、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咨询、监督电话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 (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技术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监督电话: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ally-yiner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三、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3年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四、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7: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5日(星期日)17:00。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至16:00。(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五、考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面试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2.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7日(星期五)17:00。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六、体检、考察(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二)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七、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八、报到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九、考试要求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网站监督电话:(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0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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